癌症患者有了新福利 部分高價藥用醫保能報銷

為了減輕重特大疾病患者的醫療費用負擔,山西將部分高價醫保用藥,納入門診大額疾病用藥管理。這意味著,肺癌、鼻咽癌等患者,經審核後,門診或住院使用這些藥品,均可按規定享受醫保報銷。

癌症患者有了新福利 部分高價藥用醫保能報銷

山西把整合後的醫保藥品目錄中費用較高的部分藥品(肺癌用藥安維汀、鼻咽癌用藥泰欣生等,詳情可通過省人社廳門戶網站查詢),按門診大額疾病(門診慢性病)用藥管理。對暫時沒有對應病種的,也可參照當地門診疾病政策管理。

具體來說,參保人員因病情確須使用上述藥品且符合藥品適應症,在門診或住院治療時,須到指定的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定點零售藥店)購藥,發生的藥品費用,分別由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醫保統籌基金按照一定的比例給予支付,不得重複享受待遇。

異地安置人員使用此類藥品,按統籌地區相關規定執行。使用此類藥品的指導支付比例為,城鎮職工由統籌基金支付60%,城鄉居民由統籌基金支付50%。藥品費用由醫保基金實際支付的金額計入年度職工醫保或城鄉居民醫保最高支付限額。

參保患者經診斷需要使用藥品治療,須持責任醫師簽名確認和就診醫院意見的相關申請材料,向統籌地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後,可在一個年度內按政策規定享受相應的用藥待遇。醫療年度終結後,需繼續使用藥品治療的,要重新申請。參保患者享受待遇期間,如經責任醫師評估確實不具備用藥條件,不再享受用藥待遇。(王斌)

編輯丨yezi來源丨山西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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