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爆雷潮”——2018十大企業家犯罪典型案例

P2P理財 投資 金融 法律 刑法 京悅說法 2019-07-05


案情概要:

2018年,互聯網金融平臺出現大量停業清盤、中止提現、老闆下落不明、高管投案自首或警方主動立案介入的事件。據媒體統計,僅在2018年6月1日至7月12日,全國即有108家P2P平臺“爆雷”,其中不乏“錢媽媽”、“唐小僧”、“聯璧金融”等知名度較高、具有相當資金規模的網貸平臺。除了資金鍊斷裂、不能如期兌付而外,這些“爆雷平臺”中的相當一部分涉及非法集資類犯罪,而且涉案金額巨大、危害後果嚴重、波及面廣泛。


“P2P爆雷潮”——2018十大企業家犯罪典型案例



“好車貸”平臺累計吸收出借人資金62.3億元,投資人實際受損金額為10.2億,實際受損人數1.3萬人; “投之家”平臺上共有1.9萬名投資者,涉及23億元資金無法取出;“錢寶網”未兌付本金更是高達300億元,成為僅次於“e租寶”581.75億元的非法集資事件。這些涉案平臺的犯罪手法有相當的共性。以錢寶網為例,其主要手段是依託網絡平臺,在未經國家金融主管部門批准的情況下,以高額收益為誘餌,利用眾多第三方支付平臺通道,向不特定社會公眾非法集資,最終導致資金鍊斷裂案發。

(案情整理::朱羽豐)


“P2P爆雷潮”——2018十大企業家犯罪典型案例


趙軍律師點評:

從法律上講,“P2P爆雷潮”所引發的民事、行政及刑事責任自有相應主體承擔;但從“原因之責”的角度看,監管部門、企業及普通投資者都難辭其咎。

為提高資本效率、利用民間資本化解民營企業融資困境,P2P行業在發展之初准入門檻相對較低,加之監管部門對平臺運營的過程監管缺位、引導不力,“P2P爆雷”有相當的必然性。相關部門必須全面強化對平臺運營的事前、事中和事後監管,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為企業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積極引導、嚴格督促企業合規經營。

對於企業來說,對互聯網金融創新的商業風險及法律風險缺乏預判,對法律、政策設定的紅線視而不見,過度投機,其結果必然是資金鍊斷裂、鉅額經濟損失乃至企業家本人的牢獄之災。創新時代,新的業態和商機不斷湧現,企業家在不進則退的市場洪流中必須勇於嘗試新的商業模式。不過,企業家的創新衝動不能突破法律的底線,不能違背基本的經濟規律,否則就難免被淘汰出局。


“P2P爆雷潮”——2018十大企業家犯罪典型案例



對於投資者來說,追求高收益無可厚非,但超出合理限度的“高息”往往意味著血本無歸。本輪“爆雷”的P2P平臺,幾乎都存在以“高息”誘使投資的現象。在這些“高息”的背後,往往隱藏著無法收回本金的巨大風險和無法估量的損失。從這個角度講,受損投資者具有明顯的“被害性”,其“過錯”顯而易見。理性投資、穩健理財,收益自享、風險自擔,對於這些基本的商業邏輯和市場常識,中國投資者還有進一步學習的必要。對於投資者來說,追求高收益無可厚非,但超出合理限度的“高息”往往意味著血本無歸。本輪“爆雷”的P2P平臺,幾乎都存在以“高息”誘使投資的現象。在這些“高息”的背後,往往隱藏著無法收回本金的巨大風險和無法估量的損失。從這個角度講,受損投資者具有明顯的“被害性”,其“過錯”顯而易見。理性投資、穩健理財,收益自享、風險自擔,對於這些基本的商業邏輯和市場常識,中國投資者還有進一步學習的必要。

趙軍律師:

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教授,北京市京悅律師事務所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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