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治病立足於辨證而論治,但是作為中醫診療一大特色之一的辨體論治往往在臨證時被忽視。其實早在《內經》中就有辨體而治的論述,如《素問·三部九候論》中有:“必先度其形之肥瘦,以調其氣之虛實,實則瀉之,虛則補之……無問其數,以平為期。”

人之虛實寒熱各有不齊,所以病雖相同,治當分類。有宜於此而不宜於彼者,應因人而施。

1、稟賦強弱人體素質有強弱之異,有偏寒偏熱之殊。因此臨證治療,必須結合患者平素體質而治。

《傷寒論》為後世樹立了典範,始指出淋家、瘡家、衄家、血家、汗家都不可發汗,就是因為這些患者體質偏虛,即使感受外邪,治法也當別論。

聯繫實際,臨床對虛人感冒的治療,在方藥應用上不同於常人感冒,單純解表祛邪,難免犯虛虛之戒,而邪必不除,治當扶正解表,標本兼顧。

  • 氣虛者宜益氣解表,用人蔘敗毒散或參蘇飲;

  • 血虛者宜養血解表,用七味蔥白飲,或四物湯加荊防之類;

  • 陰虛者宜滋陰解表,用加減葳蕤湯;

  • 陽虛者宜溫陽解表,用麻黃附子細辛湯,或再造散。

總之,臨證治病,必須審度患者的體質,權衡強弱而治,做到“因人制宜”,“形氣不同,處方施治有異”,決不能眾人之病等量齊觀,一概而治也。

名中醫談治病與治體

2、年齡長幼人體氣血及內臟盛衰和生理活動,隨著年齡的增長而發生不同的變化,從而影響對致病因素的反應能力。所以年齡長幼與治療關係密切。

《本草綱目》序例雲:“凡人少長老,其氣血有盛壯衰亡等,……故治法亦當分三等,其少時服餌之藥,於壯老之時皆須別處,幾微之元氣易耗而難復也。不比少年氣血生機甚捷,其勢渤然,但得邪氣一退,正氣隨復。年以老年慎瀉,少年慎補。”

這種區別不同年齡進行治療的觀點,是很辯證的。實踐也告訴我們,少年、成年、老年由於體質情況有異,在“辨證施治”前提下,對具體立法、處方、用藥應有所區別。

如對小兒,因屬“稚陰稚陽”之體,故不論在用溫熱或苦寒之劑時,均應中病即止。蓋苦寒之品畢竟易伐小兒生生之氣,辛熱之屬則易損真陰,所以前人諄諄告誡說:“治熱當令熱去而不冷,治冷當令冷去而不熱。”確為經驗之談。

名中醫談治病與治體

3、男女之別婦女在生理特點上有別於男子,蓋婦女以肝為先天

秦天一說:“觀葉先生醫案,奇經八脈固屬扼要,其最重調肝,因女子以肝為先天,陰性凝結,易於怫鬱,鬱則氣滯血亦滯。”劉河間及王肯堂均有天癸既行,病候當究厥陰之論。

凡此都說明肝與婦女病理關係密切,又婦女以血為主,經、孕、產、乳均易消耗血液,以致機體處於血分不足,氣分偏虛的狀態。因此婦女以氣血病變,尤其血分諸證較為多見。基於上述,我們在婦科臨床治療中,應特別重視調理氣血和調整肝臟的功能。

4、生活優劣主要指生活條件、營養狀況對體質的影響及其與治療的關係

一般說膏粱厚味釀積既久,多為痰溼或溼熱之質;縱慾恣情,沉湎酒色,多損真陰真陽;飢飽營役每多脾胃致虛。養尊處優的“王公大人”與飽經風霜的勞動人民體質自然有異,治之有別。

《靈樞·根結》有云:“逆順五體者,言人骨節之大小,肉之堅脆,皮之厚薄,血之清濁,氣之滑澀,脈之長短,血之多少,經絡之數,餘已知之矣。此皆布衣匹夫之士也;夫王公大人,血食之君,身體柔脆,肌肉軟弱,血氣剽悍滑利,其刺之徐疾淺深多少,可得同之乎?”

“膏粱藜藿之味,何可同也。……刺布衣者,深以留之,刺大人者,微以徐之。”

名中醫談治病與治體

5、地域差異地區不同,生活習慣不一樣,人體的體質也有差異,因此中醫治病,常因地制宜。

人體的體質有異,用藥就不大一樣,如北京習用麻、桂之類,且劑量較重,南方有些省份,麻、桂之用量較輕。四川用附子,劑量可達百克,而江浙一帶,鮮有用此量者。

誠如孫思邈所說:“凡用藥皆隨土地所宜,江南嶺表,其地暑溼,其人肌膚薄脆,腠理開疏,用藥輕省;關中河北,土地剛燥,其人皮膚堅硬,腠理閉塞,用藥重複。”

近人張錫純在論述麻黃用量時更具體指出:“如大江川南之人,其地氣溫暖,人之生於其地者,其肌膚薄,麻黃至一錢可出汗,故南方出醫書有麻黃不過錢之語;至黃河南北,用麻黃約可以三錢為率;至東北三省人,因生於嚴寒之地,其肌膚頗強厚,須於三錢之外再將麻黃加重始能發汗,此因地也。”

說明地理環境對人的體質與發病及其治療,有一定關係。

總之,臨床對疾病的病因、病機、轉歸、愈後及疾病的治療、預防都要考慮到患者的體質狀況,針對病人的體質狀況,因人制宜,辨體施治,重視體質與治療的關係。這不僅是中醫診治疾病的特色之一,同時通過辨體而治還可提高臨床療效,使辨證施治水平得以提高。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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