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宗棠如何對待官場潛規則:既不送錢,也不收錢

清朝官場盛行各種潛規則,簡稱“陋規”。

總結出兩個動作,就是送錢和收錢。

送錢和收錢的名義則種類繁多。“三節兩壽”時,要送錢和收錢。高升或離任時,要送錢和收錢。夏天天氣炎熱,有防暑降溫費;冬天天氣寒冷,有防寒保溫費。

左宗棠如何對待官場潛規則:既不送錢,也不收錢

據統計,光是咸豐年間,官場流行的“陋規”就有節壽禮、程儀、卯規、冰敬、炭敬、別敬、門敬、門生禮、浮收、勒折、籤子錢、秋審部費、晉升部費等,多達數十種。

道光時期,翰林出身的官員張集馨每次離京赴任,都要上下打點,向京官們送“別敬”,累計送了5萬多兩銀子。

光緒年間,慶親王奕劻權傾朝野,慶親王府大門口收個“門敬”,每年就得要收幾十萬兩銀子。

左宗棠如何對待官場潛規則:既不送錢,也不收錢

“陋規”之氾濫,可見一斑。

許多清朝官場中的人,並不反對“陋規”。如曾國藩。

曾國藩是一個比較清廉自持的官員,他在擔任兩江總督期間,穿衣、吃飯都非常簡樸,對家人也很嚴苛。但是,他就在一封家書裡表示贊成“陋規”,認為要順利推行政務,就不得不如此;因為一個官吏的必要開支太大,而且還得贍養一家大小和賙濟親戚。

左宗棠如何對待官場潛規則:既不送錢,也不收錢

那麼,與曾國藩齊名的左宗棠,是怎麼對待“陋規”的呢?

左宗棠對“陋規”深惡痛絕。

1882年,左宗棠致信戶部尚書閻敬銘:“官之薪廉,應得者也。此外,如相沿之陋規,或藉以辦公,或取以作交際之用,尚可謂為應得之款。致因巧而創立名色,因營私而潛通請託,若亦應得而以陋規寬之,是夷、跖可同科,貪夫多僥免,法未立而弊已滋矣。”

左宗棠將官員的收入分為三種。第一種是俸祿,是理所當然的合法收入。第二種在官員辦公、應酬之中獲得的收入,勉強可以視為合法收入。第三種是巧立名目、營私舞弊獲得的收入,就不應該以“陋規”的名目得以寬恕。否則的話,將會產生極大的危害。

左宗棠如何對待官場潛規則:既不送錢,也不收錢

左宗棠以身作則,儘量抵制“陋規”。

1879年,左宗棠在擔任陝甘總督期間,甘肅學政許應騤離任,回京述職。許應騤是廣東人,廣東經濟繁榮富庶,“陋規”盛行。所以,許應騤在離任時向左宗棠要一筆路程費。

許應騤是翰林出身,來甘肅擔任學政,只是進行基層磨鍊。這次回京述職,不出意外的話,必然得到升遷。對於這種前途顯耀的官員,一般人都會極力巴結,主動送錢都來不及,哪裡等到他開口要錢?

左宗棠如何對待官場潛規則:既不送錢,也不收錢

可是,左宗棠不是一般人。他以甘肅窮苦為由,拒絕了許應騤的索求。

左宗棠不但不願意送錢,還不肯收錢。

1881年,左宗棠歷任陝甘總督,進京擔任軍機大臣、行走總理各國事物衙門,管理兵部。

陝西布政使王思沂知道左宗棠向來清廉,又經常慷慨解囊,沒有留下什麼積蓄。到了京城後,迎來送往,開支巨大,恐怕入不敷出、難以為繼,便將甘肅捐輸陝西的一筆尾款送給他,這樣“移濟匱乏,廉惠不傷,與者與受者均有以自處”。

左宗棠如何對待官場潛規則:既不送錢,也不收錢

然而,左宗棠婉拒了王思沂的好意,帶著空空的行囊赴京了。

【參考資料:《清史稿》《加劇清朝滅亡的陋規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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