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淄博一男子為洩憤割壞他人四條輪胎

淄博 桓臺 刑法 山東 齊魯晚報 齊魯壹點 2019-06-22
拘留!淄博一男子為洩憤割壞他人四條輪胎

一男子為洩私憤趁夜色將停在路邊的轎車四條輪胎割壞,19日,該男子因涉嫌故意損壞公私財物被桓臺縣公安局行政拘留。

近日,桓臺縣公安局荊家派出所接到轄區群眾劉某某報警稱,凌晨三時左右,自己停在家門口的轎車被人用刀把輪胎割壞了。接警後,民警立即趕到現場,通過視頻大數據多維融合平臺分析研判,結合走訪摸排群眾,初步鎖定違法嫌疑人是曾和自己哥哥有過節的小亮(化名),後民警將小亮(化名)抓獲。小亮(化名)對自己用刀割壞劉某某車胎一事供認不諱。

據小亮(化名)交代,多年前,他和劉某某的哥哥因工資問題存在爭執,因此一直對其心存怨恨,當看到停在路邊的車時,誤認為是劉某某哥哥的車,就產生了發洩私憤的念頭,所以就趁夜色用刀將其轎車四條輪胎割壞。

警方提醒市民,惡意劃傷汽車是一種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的行為,輕者將被行政拘留。《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9條規定: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如果損失達到一定數額,就構成犯罪。我國刑法第275條有明確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記者 胡泉 通訊員 杜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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