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清潔取暖補貼政策來了!看你家能領多少?'

淄博 太陽能 農村 天然氣 建築 海報新聞客戶端 2019-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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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淄博市政府官網發佈《淄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淄博市2019年冬季清潔取暖實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2019年全市確保完成14.93萬戶清潔取暖改造任務,其中農村地區14.1萬戶改造任務、區縣城鄉結合部實現集中供暖0.83萬戶。2020年基本實現農村地區清潔取暖。積極推動用戶側建築能效提升,2019年年底前完成農房能效提升4.23萬戶(含2018年1.41萬戶)、城區建築能效提升211萬平方米(含2018年70萬平方米)。

改造方式:集中供暖向農村地區延伸。利用熱電聯產、工業餘熱等作為熱源,結合集中供暖區域融合和管網互聯互通規劃建設,加快推進供暖管網向農村地區延伸,實現管網區域內清潔取暖。氣代煤。發揮燃氣壁掛爐取暖穩定、可控、便捷、效果好的優勢,繼續推行燃氣壁掛爐取暖。電代煤。原則上對不具備集中供暖和氣代煤實施條件的村居和不宜使用燃氣的居民,實施電代煤改造。生物質。在生物質資源較為豐富的區域開展生物質取暖。太陽能+。在具備條件的農村地區開展太陽能+取暖。建築能效提升。因地制宜對實施清潔取暖的用戶採用內牆保溫、外牆保溫、吊頂、連廊封廈、更換門窗、增設保溫門窗簾等方式進行差異化改造。

補貼政策:對列入2019年冬季清潔取暖改造任務的用戶或項目,實施財政補貼。按照《淄博市冬季清潔取暖試點城市實施方案》確定的比例使用中央財政資金,其餘資金由市、區縣按3:7比例分擔。集中供暖向農村地區延伸:利用熱電聯產、工業餘熱等供熱管網向建成區外使用散煤取暖的農村地區延伸的,配套費按照每戶取暖面積60平方米的標準進行補貼,超出60平方米的配套費由用戶承擔。對未配套管道天然氣的用戶,實行每戶每年400元(8瓶液化石油氣、每瓶50元)的補貼政策。氣代煤:分戶式氣代煤繼續執行2017年補貼政策。集中式氣代煤繼續執行2018年補貼政策。

電代煤:分戶式電代煤。繼續執行2017年補貼政策。集中式電代煤。配套費按照每戶取暖面積60平方米的標準進行補貼,超出60平方米的配套費由用戶承擔。對未配套管道天然氣的用戶,實行每戶每年400元(8瓶液化石油氣、每瓶50元)的補貼政策。

生物質取暖:生物質爐具補貼。按照爐具購置價格的85%(每戶最高補貼3500元)的標準進行補貼,超出補貼標準的費用由用戶承擔。具體辦法由區縣制定。生物質燃料補貼。對取暖用生物質燃料每噸補貼600元,每戶每年最高補貼2噸。太陽能+取暖:分戶式太陽能+取暖。採暖設備及安裝(含表後線路改造)資金,按照85%(每戶最高補貼5700元)的標準進行補貼,超出補貼標準的費用由用戶承擔。取暖期用電按照0.2元/千瓦時的標準補貼用戶,每戶每年最高補貼電量6000千瓦時(每戶每年最高補貼1200元),用電量不足6000千瓦時的據實補貼。集中式太陽能+取暖。配套費按照每戶取暖面積60平方米的標準進行補貼,超出60平方米的配套費由用戶承擔。對未配套管道天然氣的用戶,實行每戶每年400元(8瓶液化石油氣、每瓶50元)的補貼政策。建築能效提升:根據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建築能效提升30%要求,農房能效提升項目按照不超過8500元/戶的標準進行補貼,超出部分由用戶承擔。其中中央財政補貼3400元/戶,其餘資金由市、區縣按照3:7比例分擔。各級承擔比例和金額在3年試點結束後統一清算。具體辦法由區縣制定。由鎮(街道)或村(居)統一組織,統籌使用資金。優先對電代煤用戶實施差異化改造。

城區建築能效提升項目按照100元/平方米(建築面積)的標準進行補貼,超出部分由用戶承擔。其中中央財政補貼40元/平方米,其餘資金由市、區縣按照3:7比例分擔。各級承擔比例和金額在3年試點結束後統一清算。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樊舒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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