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涼市莊浪縣法院公開宣判一起惡勢力犯罪案件'

莊浪 性侵犯 平涼 甘肅鼎立信 2019-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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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莊浪縣法院公開宣判一起惡勢力犯罪案件

8月20日,莊浪縣法院對馬某組織賣淫罪、強姦罪、非法拘禁罪,石某程、柳某文、朱某亮(犯罪時已滿16週歲不滿18週歲,系未成年人,分案處理)協助組織賣淫罪、非法拘禁罪一案依法公開宣判。分別判處馬某、石某程、柳某文、朱某亮4人十年六個月、二年、一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以相應罰金。

經莊浪縣法院審理查明,2018年以來,被告人馬某、石某程、柳某文、朱某亮等人糾集在一起,以馬某為首形成惡勢力,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被告人馬某實施組織賣淫犯罪3起,獲利280元;實施強姦犯罪2起;實施非法拘禁犯罪1起;實施非法索要債務1起。被告人石某程、柳某文、朱某亮實施協助組織賣淫犯罪3起,實施非法拘禁犯罪1起,實施非法索要債務1起。

經莊浪縣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被告人馬某犯組織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被告人石某程、柳某文犯協助組織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數罪併罰,決定分別執行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2000元。被告人朱某亮犯協助組織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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