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文創控股有限公司'

中聯集團 民法 蔡玉玲 石獅市 石獅法院 2019-08-06
"

福 建 省 石 獅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中聯文創控股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5050005****8942):

本院受理原告石獅市金髮製衣有限公司與被告中聯文創控股有限公司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案,因通過直接送達方式無法向你送達應訴材料,現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之規定,向你公告送達(2019)閩0581民初3180號應訴通知書、指定舉證期限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告知審判人員通知書、開庭傳票、空白民事答辯狀、提供/確認送達地址告知書、送達地址確認書、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廉政監督卡、應訴要素表、民事起訴狀副本、證據材料副本、補充證據材料副本等應訴材料。原告石獅市金髮製衣有限公司起訴請求判令:1.解除原告與被告簽訂的《租賃合同》;2.被告騰空並返還租賃的房屋及土地,賠償原告損失50萬元(以鑑定為準);3.被告支付自2017年3月1日起至被告實際騰空並交付房屋之日止的房屋租金(暫計1518546.4元);4.被告自2017年3月1日起至實際支付之日止,以欠付租金376679.8元為基數按照每天千分之二支付違約金;自2017年10月1日起至實際支付之日止,以欠付租金700306.2元為基數按照每天千分之二支付違約金;自2018年10月1日起至實際支付日止,以欠付租金700306.2元為基數按照每天千分之二支付違約金;5.被告將沿石靈路59號巷金髮大廈變壓器恢復原狀;6.被告將位於金髮大廈和南面狼家族有限公司(舒跑大廈)一層平屋(面積為178.47㎡)恢復原狀;7.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分別為公告期滿後的15日內和30日內,期限內不提交證據,視為放棄舉證權利。本院定於2019年9月27日10時00分在本院第三審判法庭開庭審理。屆時如不到庭,本院將依法缺席判決。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

書記員:蔡玉玲

聯繫電話:0595-88617980

"

福 建 省 石 獅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中聯文創控股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5050005****8942):

本院受理原告石獅市金髮製衣有限公司與被告中聯文創控股有限公司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案,因通過直接送達方式無法向你送達應訴材料,現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之規定,向你公告送達(2019)閩0581民初3180號應訴通知書、指定舉證期限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告知審判人員通知書、開庭傳票、空白民事答辯狀、提供/確認送達地址告知書、送達地址確認書、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廉政監督卡、應訴要素表、民事起訴狀副本、證據材料副本、補充證據材料副本等應訴材料。原告石獅市金髮製衣有限公司起訴請求判令:1.解除原告與被告簽訂的《租賃合同》;2.被告騰空並返還租賃的房屋及土地,賠償原告損失50萬元(以鑑定為準);3.被告支付自2017年3月1日起至被告實際騰空並交付房屋之日止的房屋租金(暫計1518546.4元);4.被告自2017年3月1日起至實際支付之日止,以欠付租金376679.8元為基數按照每天千分之二支付違約金;自2017年10月1日起至實際支付之日止,以欠付租金700306.2元為基數按照每天千分之二支付違約金;自2018年10月1日起至實際支付日止,以欠付租金700306.2元為基數按照每天千分之二支付違約金;5.被告將沿石靈路59號巷金髮大廈變壓器恢復原狀;6.被告將位於金髮大廈和南面狼家族有限公司(舒跑大廈)一層平屋(面積為178.47㎡)恢復原狀;7.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分別為公告期滿後的15日內和30日內,期限內不提交證據,視為放棄舉證權利。本院定於2019年9月27日10時00分在本院第三審判法庭開庭審理。屆時如不到庭,本院將依法缺席判決。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

書記員:蔡玉玲

聯繫電話:0595-88617980

中聯文創控股有限公司"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