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滁州發佈一份重要通知!事關所有家長

剛剛,滁州發佈一份重要通知!事關所有家長

滁州市教育體育局關於做好2019年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普通高中

階段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教育體育局,市直相關學校:

為做好2019年全市初中畢業學業考試(以下簡稱“中考”)和普通高中階段招生工作,根據《安徽省教育廳關於認真組織2019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19〕4號)、《安徽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19〕1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目標

初中畢業生升學率達99%以上,高中階段毛入學率達98%以上,基本實現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教育規模大體相當的目標。

二、中考有關工作

(一)考試科目與分值

由省統一命題考試的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歷史、物理、化學。具體分值:語文150分,數學150分,外語150分(其中聽力測試30分),道德與法治和歷史合卷共150分,物理與化學合卷共150分。2019年八年級學生考試科目,生物學50分(其中實驗操作考試10分)、地理40分、信息技術30分。語文、外語、數學、物理與化學實行閉卷考試。道德與法治、歷史實行開卷考試,允許攜帶教科書等相關材料,語文考試允許使用正版學生字典,各學科考試均不允許使用計算器。

2019年八年級學生地理實行紙筆閉卷考試,生物學實行紙筆閉卷考試與實驗操作考試相結合的方式。實驗操作考試為必考,分值為10分。信息技術實行上機考試方式。

聽力殘障學生(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純音聽力檢測結果為每側耳的平均聽力損失都等於或大於40分貝〈HL〉),經教育主管部門核准後可免試外語聽力。聽力免試後外語成績折算方法為:免試聽力考生的外語成績=考生外語筆試項目成績×1.25。聽力免試具體申請程序和要求由各縣、市、區教體局確定。

(二)考試時間

2019年全省統一命題科目的考試時間是:

6月14日 上午8∶30—11∶00 語文

下午3∶00—5∶00 物理和化學

6月15日 上午8∶30—10∶30 數學

下午3∶00—5∶00 道德與法治和歷史

6月16日 上午8∶30—10∶30 外語

6月17日 下午3∶00-4∶30生物學和地理(八年級)

八年級學生信息技術考試時間為6月17日後一週,考試形式為分場上機考試,每場30分鐘,考試時間安排和考試場次由市招辦另行下文通知。

(三)考試成績的呈現方式及運用

1. 2019年體育考試成績和理化實驗操作考試成績計入總分。文化課(750分)加體育(60分)、理科實驗操作(15分)三項合計總分值為825分。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實行總分錄取,各文化課學科的考試成績按分數呈現。

2. 全市2018年入學的初中學生在2021年參加中考時,初二的地理、生物學考試成績納入中考錄取分數,具體實施辦法以當年印發的普通高中招生方案為準。

3. 各初中負責考查的科目包括音樂、美術以及綜合實踐活動等,在市級和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指導下,由各校自行組織。各校要將有關考查的結果作為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的主要依據。

(四)網上閱卷工作

中考閱卷工作實行網上閱卷,由市教體局教研室負責組織,各縣、市、區教研室具體實施。

三、普通高中招生錄取辦法

(一)招生計劃制定與執行

1. 計劃制定

合理確定招生規模,根據我市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攻堅規劃,市教體局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結合今年中考報名、上一年度學校計劃完成、規範辦學行為等情況,充分考慮各校辦學條件、核定的辦學規模、以及滿足新課程改革對走班教學要求等因素,普通高中學校辦學規模核定主要參考依據為:符合教育行政部門批准的辦學規模和學校發展規劃,學校生均校舍建築面積不低於8平方米/生(不含師生生活用房),在校學生與專任教師比例不高於12.5∶1,班額不超過56人;2019年秋季招生計劃按招生計劃班級與可供教室原則上不低於1∶1.5的比例確定。

2. 計劃執行

普通高中招生計劃下達後,必須嚴格執行。各地、各校要維護計劃的嚴肅性,不得隨意變更。各公、民辦普通高中均不得超計劃、超班額招生,不得錄取未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未達到普通高中錄取分數線、未填報志願的學生。民辦普通高中跨區域招收的學生成績不得低於生源所在地普高最低錄取分數線。

各學校要嚴格控制班額,不得實行大班額編班。同城範圍內(含縣域內)的普通高中學生嚴禁借讀。各地、各初中學校要積極引導考生填報不同層次的普通高中志願,但不得強行要求或者代辦。市教體局將加強對各地各初中學校規範指導學生填報志願工作的督查、考核,對工作不力的,將予以通報批評並與下一年省示範高中招生指標分配掛鉤。

各地要規範普通高中學校自主招生辦法和程序,學校須在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結束後,嚴格按照自主招生辦法和程序組織自主招生,自主招生計劃不得超過本校當年招生計劃的5%,招生學校須通過其門戶網站或其他方式向社會公佈招生錄取名單。

(二)改革和完善普通高中招生制度和錄取辦法

1.招生對象和招生範圍

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對象為參加省、市和學校統一組織的中考、考查和綜合素質評價,其結果達到普通高中招生錄取要求的初中畢業生。歷屆生報考省示範性普通高中提高20分建檔。

公辦普通高中不得跨省轄市招生,各縣、市、區屬公辦普通高中原則上在本縣域內招生,滁州中學、滁州二中宏志班、明光中學冰球特長生,面向全市應屆生招生;其他公辦普通高中一律面向所在縣域內招生,不得跨縣域招生。

普通高中舉辦的各類實驗班、試點班,由屬地教育主管部門重新登記,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嚴格控制規模,健全科學公開公正的選拔機制,加強跟蹤研究和階段性評估。嚴格規範公辦普通高中“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等招生行為,納入統一招生管理,實行計劃單列,錄取分數應達到同批次學校錄取要求,學生就讀期間不得轉入普通班級。

2. 招生錄取的原則和依據

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堅持“全面衡量、綜合評價、尊重志願、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學校招生計劃、依據考生志願、中考總成績(省統考科目考試成績、體育與健康考試成績、理科實驗操作考試成績之和,下同)、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為C等級以上(含C等級)方能錄取到省級示範高中;地理、生物考試成績不合格的,不能錄取到省級示範高中。

3. 指標到校生分配和錄取原則

堅持優質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到校政策。2019年仍按照不低於省示範性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的80%切塊分配到各初中學校(含民辦初中學校),指標到校生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不設最低錄取控制線,但必須達到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方可進行錄取。到校指標原則上按比例切塊分配,並適當向薄弱學校、農村學校傾斜,嚴禁將指標分配與初中升學率掛鉤。對於各地出現的如異地扶貧搬遷、農業轉移人口等政策性特殊情況,由六縣(市)教體局根據文件精神並結合實際,制定具體規定,報經當地政府同意後公佈實施。

各省示範性普通高中分配指標的錄取,按照考生志願、指標到校生分配到初中學校的計劃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如無生源或完不成計劃,則指標不再另行分配到初中學校,在本縣域內按照剩餘計劃、考生志願,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4.進一步完善民辦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民辦普通高中招生納入所在縣、市、區統一管理,其招生計劃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其招生範圍以學校所在地生源為主。民辦普通高中跨省轄市招生的,應向社會公告經批准的年度總招生計劃和跨省轄市招生計劃,並按計劃招生。民辦普通高中須依據教育行政部門下達的各類招生計劃及相關招生政策制定招生簡章、招生廣告和提前批次招生方案,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後方可向社會公佈。

民辦普通高中要在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指導下,建立規範的學生電子學籍,並納入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各校不得私自招收未經教育行政部門批准錄取或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新生。嚴禁民辦普通高中違規設立大班額班,違規接收借讀學生和亂收費。

5. 合理劃定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為促進生源在普、職教育的合理分流,六縣(市)教育行政部門必須於閱卷、登分結束後,依據市教體局下達的招生計劃,劃定本縣(市)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並報市教體局審核同意後向社會公佈執行。普通高中招生不得突破縣域內最低控制分數線(含特長生)。

6. 嚴格執行中考加分政策

2019年中考政策性加分對象和標準如下:

(1)《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辦法》所規定的加分對象和標準;

(2)臺灣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

(3)烈士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

(4)少數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

(5)援疆和援藏人員子女,在其中考成績上增加10分投檔;

(6)軍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滁州市教育局 滁州市軍分區政治部關於印發<滁州市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實施細則〉的通知》(滁教〔2013〕22號)要求執行;

(7)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考生加分參照《安徽省公安廳安徽省教育廳轉發公安部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皖公政治〔2018〕347號)規定執行;

(8)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考生加分有關政策按照《安徽省應急管理廳 安徽省教育廳關於切實做好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皖應急〔2019〕61號)規定執行。

除上述加分政策外,其他政策性加分項目一律取消。符合多項照顧條件的,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加分,不得重複加分。對於考生申請政策性加分,初中學校和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必須認真履行審批程序,嚴格把關,落實公示制度。

7. “特殊生”招生辦法

(1)“宏志生”的招生辦法。滁州二中面向全市招收一個“宏志班”。“宏志班”的辦學宗旨是:對品學兼優、家庭貧寒的學生給予資助,以激勵他們更加奮發努力,立志成才。凡符合上述條件的應屆畢業生可到戶口所在縣、市、區中招辦或招生學校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登記,經招生學校審核後報市中招辦審批。宏志班面向全市招收的學生錄取分數不得低於滁州二中統招錄取分數線,歷屆生不得錄取為宏志生。

(2)滁州中學面向全市招收100名學生。由學生自願報考,志願報考滁州中學的考生,直接向滁州中學申請。滁州中學根據考生分數、生源分佈提出初步意見,市中招辦按招生名額嚴格審批。

(3)英語國際班招生辦法。經省教育廳批准,天長中學與新加坡華盛教育中心聯合開辦高中英語國際班,專業口語教學,面向全市招生。具體招生辦法依據省教育廳批覆要求由學校制定,經天長市教體局審核後報市中招辦審批。

8. 保障流動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權益

隨遷子女在我市流入地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報考普通高中學校,與當地學生執行相同的高中招生政策。本市或在外市就讀的學生回我市戶籍所在地參加高中階段招考錄取(含外市考試回原籍錄取)的政策,由六縣(市)教育行政部門具體制定,保證他們享受與戶籍所在地考生同等待遇,各地不得拒絕招考和錄取。

四、加強領導與管理

(一)加強統籌與監管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統籌管理,由市教體局中考中招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和統籌協調,實行陽光招生,建立普通高中招生公示制度、備案制度和督導公告制度、責任追究制度。市教體局成立市中考中招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同志為組長,局分管負責同志為副組長,基教科、職成科、招生辦、教研室、紀檢組等相關科室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中考中招日常工作,局分管負責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基教科、職成科、招生辦、教研室負責人兼任副主任,相關科室人員為成員。在市教體局中考中招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各有關職能科室分工協作,各負其責。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相應組織,切實負起中考中招的領導和管理責任。

2019年全市普通高中階段招生工作,市區(含琅琊區、南譙區)普通高中招生由市中招辦具體實施。六縣(市)教育行政部門在市中考中招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結合本縣(市)實際,科學安排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六縣(市)普通高中錄取結果在錄取結束後須報市教體局中招辦統一備案,全市普通高中新生嚴格按照錄取結果建籍,凡是沒有經過市教體局中招辦錄取備案的,市教體局將不予建立學籍,更不發放普通高中畢業證書。

市教體局將加強對全市普通高中錄取過程的監控,凡升入公辦、民辦普通高中學習的新生均須按照程序錄取、審批。學校和教師等,應尊重考生填報志願的權利,不得強迫學生填報指定志願。考生應根據當地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和相關標準,結合自己的興趣愛好、學習潛質、中考成績等因素,填報適合自己的升學志願,一經確定,不得變更。嚴禁強迫學生違背本人意願填寫志願,嚴禁招收已經被其他學校正常錄取的學生,不得采取任何不正當的手段爭搶生源,杜絕違規招生。嚴格禁止和嚴厲打擊普通高中賄招和初中學校教師索賄行為,一經發現,從嚴查處。

(二)落實招生政策公開制度

各地公辦、民辦學校的招生政策、計劃及招生結果等必須在當地政府網站進行公告,並報上一級教育主管部門備案。對於省示範普通高中指標到校政策和各初中學校享受的分配指標額度,市級、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通過網站公佈,各初中學校要在學校網站和校務公開欄等顯著位置公開公示,做到畢業班教師、家長和學生人人皆知。普通高中學校要及時將錄取結果通知到學生本人及其家長並留有記錄材料備查。

(三)加強政策宣傳

廣泛宣傳引導。各地教育部門要與新聞宣傳部門和有關單位通力合作,充分、深入、細緻解讀當地招生入學政策,確保考生及時瞭解應知、須知的政策和信息,督促各初中學校採取致家長一封信、家長會等途徑,明確告知學生和家長有關政策;要在招生入學關鍵環節和關鍵時點,就關鍵政策、群眾關心的疑難點,多途徑積極做好招生入學政策的宣傳和解讀,增強群眾對招生入學工作的瞭解、認識和信任感;深入農村貧困地區,積極宣傳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費政策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提醒學生和家長不要聽信個別學校虛假宣傳,以免造成不良後果。各地出臺重大改革舉措前,要廣泛徵求群眾意見,加強風險評估,做好輿論引導,設立必要的過渡時限,給社會留出合理的預期時間,確保和諧穩定。

(四)加強學籍註冊監管

省、市教育行政部門將通過中小學學籍系統強化對普通高中招生的監控和管理,對違反規定招收的學生將不予建立學籍。市教體局將加強對學籍系統註冊程序的規範管理,嚴格普通高中一年級新生註冊的審核把關,與市普通高中新生錄取名冊進行比對,對違規的學籍註冊申請一律不予核辦通過。對因違反規定招生而產生的學籍不能註冊等問題,將追究違規主體的責任;對以不正當手段註冊學籍的,將對責任主體和經辦人一併實行責任追究。

參加中考並被志願學校錄取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持錄取通知書到學校報到並辦理入學相關手續,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到且未向錄取學校說明原因的視為放棄普通高中就讀機會,其他任何普通高中學校不得錄取。普通高中學生報到後,學籍按註冊程序於9月30日前完成,學校不得為未報到的學生註冊學籍。根據省廳文件要求,各縣、市、區須於中考成績公佈後10個工作日內將考生成績導入中小學學籍系統中。

(五)嚴肅招生紀律

嚴禁無計劃、超計劃、超班額組織招生,招生結束後,學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採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編班;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嚴禁地方政府、有關單位和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嚴禁初高中學校對學生進行中高考成績排名、宣傳中高考狀元和升學率,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不得對學校下達高考錄取指標,對中高考情況進行排名,以及向學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績數據;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各高中學校不得將高中招生與貧困生資助掛鉤,公辦普通高中不得為吸引生源,違規減免學生學費(家庭困難學生除外)。任何學校都不得以入學保證金或押金等形式向學生收取與錄取有關的費用。市教體局將全程監控,縣級教育行政部門也要加強監管。

(六)實行招生問責制度

按照屬地管理和“誰審批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進一步細化招生工作責任清單。市級教育行政部門、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及各普通高中學校層層簽訂責任書,明確任務和責任,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進一步完善違紀舉報和申訴受理機制,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對於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等處罰。對於民辦學校,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的處罰;對擅自擴大招生計劃或自行錄取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下的考生,一律不予建立學籍,不發放普通高中畢業證書,對違規招生的學校將予以通報批評,取消其當年評先評優資格,是示範高中的,取消其示範高中稱號;對在招生等規範辦學行為方面被查處的學校,要按照不低於上年度招生計劃10%的比例相應減少其招生計劃;對違規跨省轄市招生的公辦普通高中,是省級示範高中的,省教育廳將撤銷其省級示範高中稱號,兩年內不得恢復,其他公辦普通高中根據隸屬關係由相應的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處罰並報省教育廳備案。民辦普通高中因違規招生受到省、市教育行政部門通報的,年檢一律作為不合格處理,限期整改。

市教體局將加大對招生過程的監督檢查和對違規違紀問題查處的力度,繼續根據省要求將規範普通高中招生納入市政府對各縣、市、區政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之中,納入對縣、市、區黨政領導幹部教育督導考核和對各地教育行政部門重點工作目標考核之中。市教體局將於2019年秋季開學後兩週內,開展一次招生工作專項檢查。

六縣(市)教體局要依據省、市普通高中招生等文件制定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具體實施辦法,並報市教體局備案。

滁州市教育體育局

2019年6月5日

2019年滁州市區普通高中招生辦法

一、“指標到校生”的分配辦法

示範高中拿出市區計劃的80%分解到各初中學校,按比例切塊分配。指標到校生分數不得低於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各初中學校示範高中指標到校生計劃單獨下文予以公佈。

(一)“指標到校生”分配切塊

規範辦學指標。市區各初中學校應嚴格執行《安徽省中小學辦學行為規範》的各項要求,對違反相關規定的學校視情節扣減相應切塊分配指標計劃。

學生數量指標。依據市區各初中學校2019年參加中考的應屆生畢業生數測算分配到各初中學校,佔切塊分配指標計劃的50%。

教學質量水平指標。依據上年度學校教學質量水平分配到各初中學校,佔切塊分配指標計劃的50%。

(二)“指標到校生”的測算基數

各初中學校報名參加初中畢業學業考試的應屆畢業生數。

初中階段在外地上學的市區戶籍學生回戶籍所在地,直接報名參加初中升學考試,是應屆初中畢業生且符合相關條件的(提供學籍等證明材料),同等享受示範高中分配指標政策,分配計劃單列。

(三)“指標到校生”計算辦法

規範辦學指標計算方法:各初中學校若有違反《安徽省中小學辦學行為規範》的,經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查實認定,按照該校分配指標總數不超過5%的比例扣減。扣減的分配指標供其他學校調劑使用。

學生數量指標計算公式:各校數量指標數=各校2019年度參加中考的應屆畢業生數÷市區2019年度參加中考的應屆畢業生總數×示範高中學生數量指標總數。

教學質量水平指標計算公式:各校質量指標數=(2018年度統招分數線上錄取到該示範高中的應屆畢業生人數÷各校2018年度參加中考應屆畢業生數×各校2019年度參加中考的應屆畢業生數)÷按相應比例計算的該示範高中的錄取人數總和×示範高中教學質量水平指標總數。

(四)錄取順序

市區示範高中錄取順序為首先進行“指標到校生”錄取,其次為統招指標錄取,未完成的“指標到校生”轉化成統招指標進行錄取。

二、“指標到校生”錄取原則

示範高中“指標到校生”名額須是各校報名參加初中畢業學業考試的應屆畢業生且第一志願填報方可使用,(嚴禁空掛學籍套取薄弱學校指標,具體名額使用細則與分解到校的指標一併下文另行公佈),必須達到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方可進行錄取。

三、錄取批次

今年普通高中志願填報實行“知分填報志願”的方式。在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分數及考生成績分檔表公佈後進行。報考示範高中的歷屆生提高20分建檔(滁州中學、滁州二中、滁州實驗中學)。<><>

2019年市區普通高中招生實行平行志願,共設三個批次。

提前批次:滁州中學面向全市招收的部分學生。

第一批次:滁州中學、滁州二中、滁州實驗中學。

第二批次:滁州四中、滁州十中、各民辦高中。

本實施辦法由市中考中招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2019年滁州市普通高中分校招生計劃表

剛剛,滁州發佈一份重要通知!事關所有家長剛剛,滁州發佈一份重要通知!事關所有家長剛剛,滁州發佈一份重要通知!事關所有家長剛剛,滁州發佈一份重要通知!事關所有家長

詳情請點:

http://jytyj.chuzhou.gov.cn/download/5cfe2c0ee4b0207ed7c692a5

來源:滁州市教育體育局

剛剛,滁州發佈一份重要通知!事關所有家長

重要通知:

今天起,“美好滁州”微信推出刮紅包福利,

點開文章底部閱讀原文,即可獲得1個積分,8篇文章8個積分就可以刮獎一次哦~

到哪刮紅包?首頁菜單“粉絲福利”→“積分刮刮樂”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