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壽財險分公司違規被處罰 辯稱未對經營產生負面效應

中國人壽 保險 財產保險 投資 千龍網產經中心 2017-05-06

千龍網北京5月4日訊 5月3日,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黑龍江監管局發佈黑保監罰字﹝2017﹞4號文件,對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黑龍江省分公司以及當事人趙涼的相關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文件顯示,2016年8月22日至8月29日,黑龍江保監局檢查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對國壽財險黑龍江分公司開展現場檢查時發現,國壽財險黑龍江分公司聘任不具有任職資格的人員。時任國壽財險黑龍江分公司副總經理(主持工作)趙涼對上述行為承擔直接責任。上述事實,有現場檢查事實確認書、相關詢問筆錄、公司黨委會議記錄(複印件)等證據證明。

國壽財險黑龍江分公司及趙涼提出陳述申辯,稱公司業務發展較快,行政班子人數較少;因工作安排對幹部考核延後未及時報告保監局;公司及趙涼本人對法律法規學習理解不到位,並非主觀故意;保監局現場檢查後,公司進行了整改,且該事件未對公司發展經營產生負面效應和重大影響。

黑龍江保監局複核認為,違規事實清楚,應當依法予以處罰。對直接責任人趙涼給予警告並處罰款,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一條規定。公司及責任人沒有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予處罰的情形。黑龍江保監局對國壽財險黑龍江分公司及趙涼的申辯意見不予採納。

文件指出,國壽財險黑龍江分公司及當事人的相關行為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八十一條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七條的規定,黑龍江保監局責令國壽財險黑龍江分公司改正,決定給予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的規定,黑龍江保監局決定給予趙涼警告並處罰款4萬元的行政處罰。

值得關注的是,2017年4月26日,保監會公佈的2017年一季度中國保監會接收的保險消費投訴情況中,涉嫌違法違規投訴量方面,國壽財險位居財產險公司前10位;涉及保險合同糾紛投訴方面,國壽財險位居財產險公司前5位;理賠糾紛投訴量方面,國壽財險位居財產險公司前5位。

2017年4月28日,保監會網站消息稱,《關於強化保險監管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整治市場亂象的通知》近日印發,重點整治八類市場亂象,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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