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軍犯法與庶民同罪!黃克功最終沒有等來毛主席的特赦令!


紅軍犯法與庶民同罪!黃克功最終沒有等來毛主席的特赦令!

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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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內容:

雷經天同志:

你的及黃克功的信均收閱。黃克功過去的鬥爭歷史是光榮的,今天處以極刑,我及黨中央的同志都是為之惋惜的,但他犯下不榮赦免的大罪,以一個共產黨員、紅軍幹部而有如此卑鄙的、殘忍的、失掉黨的立場的、失掉革命立場的行為,如為赦免,便無以教育黨、無以教育紅軍、無以教育革命者,並無以教育做一個普通的人,因此,中央與軍委不得不根據他的罪惡行為、根據黨與紅軍的紀律,處他以極刑。正因為黃克功不同於一個普通人,正因為他是一個多年的共產黨員,是一個多年的紅軍,所以不能不這樣辦。共產黨與紅軍對於自己的黨員與紅軍成員不得不執行比較一般平民更加嚴格的紀律。當此國家危急、革命緊張之時,黃克功卑鄙無恥、殘忍自私至如此程度,他之處死是他自己行為決定的。一切共產黨員、一切紅軍指戰員、一切革命分子都要以黃克功為前事之戒。請你在公審會上,當著黃克功及到會群眾,除宣佈法庭判決外,並宣佈我這封信。對於劉茜之家屬,應給予安慰及撫卹。

毛澤東

一九三七年十月十日

紅軍犯法與庶民同罪!黃克功最終沒有等來毛主席的特赦令!

劉茜與黃克功

黃克功事件:1937年10月,在全面抗戰之際,延安發生了抗日軍政大學第六隊隊長黃克功因逼婚而槍殺女青年案件。凶手黃克功是紅軍團長戰鬥功臣,被害者是由太原投奔延安參加革命的16歲女青年劉茜。 成立才兩個月的陝甘寧邊區高等法院,院長不在,重任落到審判長雷經天身上。雷經天曾參加過南昌起義、廣州起義、百色起義,與黃克功一同走過長征路。紅軍法官要審判紅軍將領,簡陋的邊區法院從未經歷如此大案。毛澤東、賀子珍、張聞天、胡耀邦都不可迴避地參與此案。面對國內外的輿論,面對憤怒的學生百姓,面對老紅軍的請求,雷經天承受各方壓力,採用公開審理,民主判決的方法審判此案。在陝北公學的操場上,二千多人蔘加,胡耀邦作為代表公訴人發言,有12位群眾代表發言,黃克功當庭辯論,最後審判庭五人展開了激烈爭辯……黃克功一直在期待毛主席的特赦令,終於毛澤東的覆信來了,在大會上宣讀,他贊成處黃克功以極刑,沒有赦免他。

紅軍犯法與庶民同罪!黃克功最終沒有等來毛主席的特赦令!

審判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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