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鴻章欲將東北祕密賣給俄國,卻被一個記者破壞,將其殘忍迫害

1896年6月3日,沙俄利用中國在中日甲午戰爭中戰敗的困境﹐藉口“共同防禦”日本﹐誘迫清政府派遣特使李鴻章與俄國外交大臣羅拔諾夫﹑財政大臣維特在莫斯科簽訂《禦敵互相援助條約》(一般稱為《中俄密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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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條約一共有六條內容:①、日本如侵佔俄國遠東或中國以及朝鮮土地,中俄兩國應以全部海、陸軍互相援助;②、非兩國共商,締約國一方不得單獨與敵方議和;③、開戰時,中國所有口岸均準俄國兵船駛入;④、為使俄國便於運輸部隊,中國允於黑龍江、吉林地方接造鐵路,以達海參崴,該事交由華俄道勝銀行承辦經理;⑥、無論戰時或平時,俄國都可通過該路運\送軍隊軍需品;此約自鐵路合同批准日起,有效期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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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密約》第四條,同年9月8日由中國駐德、俄公使許景澄與華俄道勝銀行代表在柏林簽訂了《中俄合辦東省鐵路公司合同章程》。合同規定成立中國東省鐵路公司,其章程照俄國鐵路公司成規辦理。

至此,俄國獲得了使西伯利亞大鐵路穿過中國領土直達海參崴的特權。《密約》的簽訂和築路權的攫取,為沙俄侵略勢力進一步深入和控制中國東北地區提供了各種方便,大大加強了沙俄在遠東爭奪霸權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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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晚清政府懦弱無能,簽訂什麼樣的賣國條約都不足以大驚小怪,但是這個條約的簽訂,因為一個記者的攪入而變得不同一般起來。

原來在1896年年初的時候,沙俄駐華公使喀西尼向總理衙門正式提出這一要求,遭到清政府的斷然拒絕。5月,沙皇尼古拉二世加冕典禮在莫斯科舉行。沙俄別有用心地邀請清朝權臣李鴻章參加典禮,並待以國家元首之禮。此間,尼古拉二世特命財政大臣維特、外交大臣洛巴諾夫與李鴻章進行祕密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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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判期間,俄方利用清政府部分官僚急於同俄國結盟的心理,把“借地接路”作為實現結盟的先決條件。為迫使李鴻章就範,俄方不斷施加壓力,威脅訛詐,以中斷談判相要挾。後來竟然將單方面擬定的《中俄密約》約稿交與李鴻章。

同時,沙俄還使用重金賄賂的卑劣伎倆,向李鴻章許諾,如果“接路”順利進行,將付給李300萬盧布酬金。李鴻章沒有提出實質性的修改意見,就把約稿轉奏光緒帝請旨,並電催清政府準其畫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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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密約》是沙俄以不正當手段誘迫清政府簽訂的徹頭徹尾的強盜條約。它的簽訂,使俄國不費一槍一彈,實際上把中國東北區域變成了俄國的勢力範圍。這對於俄國將侵略矛頭進一步伸向華北及長江流域,進一步對清政府施加影響,爭奪遠東霸權,具有重要意義。

最終,《中俄密約》沒能簽訂,因為一個叫沈藎的長沙記者破壞;1903年,沈藎得知中俄兩國要簽訂賣國密約的消息。他祕密查找到了《中俄密約》草稿,將《中俄密約》的草稿寄給天津英文版的《新聞西報》。《新聞西報》刊登此文後,國內外各大報紙紛紛轉載,有識之士紛紛對這一賣國條約予以抵制。滿清政府也因此而未能簽訂這個密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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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清政府得知這一新聞是沈藎所披露,便下令拘捕沈藎。1903年7月19日晚上,沈藎在北京寓所被捕。惱羞成怒的慈禧太后極其殘忍地下令將記者沈藎“斬立決”。後因懼怕行刑會影響慈禧太后的生辰“慶典”,慈禧太后這才發佈懿旨:“著即日立斃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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