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條件商務樓宇應成立黨支部

政治 時政 北青網 2018-12-02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以下簡稱《條例》)。通知指出,當前,必須把黨支部建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強黨支部標準化、規範化建設,不斷提高黨支部建設質量。通知指出,《條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黨章要求,既弘揚“支部建在連上”的光榮傳統,又體現基層創造的新做法新經驗,對黨支部工作作出全面規範,是新時代黨支部建設的基本遵循。

《條例》規定,黨支部設置一般以單位、區域為主,以單獨組建為主要方式。企業、農村、機關、學校、科研院所、社區、社會組織、人民解放軍和武警部隊連(中)隊以及其他基層單位,凡是有正式黨員3人以上的,都應當成立黨支部。

《條例》要求,結合實際創新黨支部設置形式,使黨的組織和黨的工作全覆蓋。規模較大、跨區域的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專業市場、商業街區、商務樓宇等,符合條件的,應當成立黨支部。

為執行某項任務臨時組建的機構,黨員組織關係不轉接的,經上級黨組織批准,可以成立臨時黨支部。臨時黨支部主要組織黨員開展政治學習,教育、管理、監督黨員,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培養等,一般不發展黨員、處分處置黨員,不收繳黨費,不選舉黨代表大會代表和進行換屆。臨時組建的機構撤銷後,臨時黨支部自然撤銷。

不同領域黨支部結合實際,分別承擔各自不同的重點任務:

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中的黨支部,保證監督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圍繞企業生產經營開展工作,按規定參與企業重大問題的決策,服務改革發展、凝聚職工群眾、建設企業文化,創造一流業績。

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的黨支部,引導和監督企業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團結凝聚職工群眾,依法維護各方合法權益,建設企業先進文化,促進企業健康發展。

有正式黨員7人以上的黨支部,應當設立黨支部委員會。黨支部委員會由3至5人組成,一般不超過7人。黨支部書記應當具備良好政治素質,熱愛黨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組織協調能力和群眾工作本領,敢於擔當、樂於奉獻,帶頭髮揮先鋒模範作用,在黨員、群眾中有較高威信,一般應當具有1年以上黨齡。

上級黨組織應當結合不同領域實際,突出政治標準,按照組織程序,採取多種方式,選拔符合條件的優秀黨員擔任黨支部書記。

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黨支部書記一般由本部門本單位主要負責人擔任,也可以由本部門本單位其他負責人擔任。根據工作需要,上級黨組織可以選派黨員幹部擔任專職黨支部書記。

注重從優秀村、社區黨支部書記中選拔鄉鎮和街道領導幹部,考錄公務員和招聘事業單位人員。

文/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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