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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第一女殺手的傳奇一生

鄭毓秀

她的丈夫曾是民國南京特別市市長。不過,她的名聲不僅僅是通過市長夫人的頭銜得來的,她自己的經歷就堪稱一部傳奇——刺殺過袁世凱,被稱為“民國第一女殺手”;成為中國歷史上第一位法學女博士、第一個站在法庭上的中國女律師;後來又成為民國時期第一位省級女性政務官、第一位地方法院女性院長與審檢兩廳廳長……她就是鄭毓秀,一位民國奇女子。

天性叛逆,寫信退婚

清朝末年,隨著許多西方社會理念的流入,男女平等的思想逐漸在中國生根發芽,傳統中國婦女的地位也進入了一個重要的轉折時期。很多接受新思想的女性開始為自己的權利而抗爭,鄭毓秀正是其中的代表。

鄭毓秀1891年出生於廣東一個官宦家庭,父親是戶部的官吏,家庭禮教觀念很濃。她的母親常常教她誦讀經文,然而鄭毓秀天性叛逆,對“三從四德”的規訓置之腦後。

當時,裹腳的風俗依然盛行,但是任憑家人軟硬兼施,年僅五六歲的鄭毓秀堅決不讓纏腳。家人無可奈何,從此她逃離了裹腳的命運。

鄭毓秀13歲的時候,祖母為她訂了一門親事,婚約對象是當時兩廣總督的兒子。鄭毓秀對此頗為不滿,甚至還自己寫信給未婚夫,申明解除婚約。此舉一出,一片譁然。此後鄭毓秀迫不得已離家出走。

1907年,她與姐姐去日本留學,接觸到當時在日本活動的同盟會,十分認同孫中山的反清革命思想,認定只有徹底打破腐朽的秩序,才能建立一個嶄新的中國。一年後,經廖仲愷介紹,她參加了孫中山領導的資產階級革命黨——同盟會。不久,鄭毓秀回國從事革命活動。

革命女俠,刺殺袁世凱

清末革命黨人開始的時候,由於資源有限,鬥爭的手段主要以局部地區武裝起義為主,暗殺政府要員為輔,通過這樣的方式打擊清政府的力量。作為同盟會的精英,鄭毓秀多次參與了革命黨人暗殺清廷要員的活動,汪精衛刺殺攝政王載灃使用的炸彈,正是由鄭毓秀利用自己的聰明才智,巧妙運用各種關係躲過層層審查,送到汪精衛手中的。

辛亥革命期間,鄭毓秀多次為革命黨人祕密運送軍火,傳遞情報,也親自執行對政府要員的刺殺。

鄭毓秀第一個刺殺的目標,就是後來成為民國總統又復辟為皇帝的袁世凱。當時,辛亥革命爆發,全國反清革命力量迅速發展,引起清政府的極大恐慌,任命袁世凱為內閣總理大臣,負責鎮壓革命黨人活動。於是,袁世凱就成為革命黨人首要的刺殺目標。

為了能夠成功殺死袁世凱,鄭毓秀等革命黨人事先安排志士分成幾組,準備在預定地點向袁世凱投擲炸彈。

1912年1月15日,在萬事俱備的情況下,鄭毓秀突然接到同盟會駐北京支部的緊急命令,放棄刺殺袁世凱的行動。因為最新情況表明,真正阻礙南北議和的是良弼為首的宗社黨,而不是袁世凱。

鄭毓秀連夜行動通知戰友,但部分未接到通知的戰友已經開始按原計劃實施刺殺行動。鄭毓秀無奈之下,也只好趕去現場。

由於計劃有變,刺殺以失敗告終,參與行動的10餘人被捕。鄭毓秀憑藉自己的才智巧妙躲過追捕。又通過當記者的外國友人,以他們的名義將其中7名戰友保釋出獄。

後來,在制定行刺良弼的計劃時,鄭毓秀吸取此次教訓。由於事先準備充足,這次行動終於成功。

“以玫瑰為槍”

鄭毓秀的刺殺行為激怒了袁世凱。1914年,袁世凱決定要暗殺鄭毓秀。這種情況下,鄭毓秀被迫出國。

從事革命事業已經有不少年頭,鄭毓秀忽然發覺,一個人光有熱情還不夠,必須要具備先進的思想和技術才能有真正的用武之地。於是,她選擇了去法國留學。

鄭毓秀進入法國巴黎大學的前身索邦Sorbonne大學學習,1917年獲得碩士學位。1924年,她在巴黎大學獲得法學博士學位,成為中國歷史上首位法學女博士。

鄭毓秀在法國的留學生涯可謂多姿多彩,特別是在1919年“巴黎和會”上,她的義舉成為她一生中濃墨重彩的一筆。

在巴黎和會上,本以戰勝國身份與會的中國,最後卻落了一個戰敗國的待遇,特別是將原本被德國強佔的山東半島劃歸日本所有的消息傳開後,在法華人一片譁然。

此時,正在法國留學的鄭毓秀被人們推舉為代表,前去與中國代表團團長陸徵祥談判。

6月27日晚,300多名留法學生和華工包圍了陸徵祥的下榻地,要求他不要在和約上簽字。

然而,此時,陸徵祥已接到北京政府示意,準備在和約上簽字。

鄭毓秀急中生智,在花園裡折了一根玫瑰枝,藏在衣袖裡,頂住陸徵祥,聲色俱厲地說:“你要簽字,我這支槍可不會放過你。”

最終,中國代表沒有在和約上簽字,保留了中國政府收回山東的權利。後來,鄭毓秀還將這根玫瑰枝帶回中國,在客廳裡懸掛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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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第一女殺手的傳奇一生

鄭毓秀

她的丈夫曾是民國南京特別市市長。不過,她的名聲不僅僅是通過市長夫人的頭銜得來的,她自己的經歷就堪稱一部傳奇——刺殺過袁世凱,被稱為“民國第一女殺手”;成為中國歷史上第一位法學女博士、第一個站在法庭上的中國女律師;後來又成為民國時期第一位省級女性政務官、第一位地方法院女性院長與審檢兩廳廳長……她就是鄭毓秀,一位民國奇女子。

天性叛逆,寫信退婚

清朝末年,隨著許多西方社會理念的流入,男女平等的思想逐漸在中國生根發芽,傳統中國婦女的地位也進入了一個重要的轉折時期。很多接受新思想的女性開始為自己的權利而抗爭,鄭毓秀正是其中的代表。

鄭毓秀1891年出生於廣東一個官宦家庭,父親是戶部的官吏,家庭禮教觀念很濃。她的母親常常教她誦讀經文,然而鄭毓秀天性叛逆,對“三從四德”的規訓置之腦後。

當時,裹腳的風俗依然盛行,但是任憑家人軟硬兼施,年僅五六歲的鄭毓秀堅決不讓纏腳。家人無可奈何,從此她逃離了裹腳的命運。

鄭毓秀13歲的時候,祖母為她訂了一門親事,婚約對象是當時兩廣總督的兒子。鄭毓秀對此頗為不滿,甚至還自己寫信給未婚夫,申明解除婚約。此舉一出,一片譁然。此後鄭毓秀迫不得已離家出走。

1907年,她與姐姐去日本留學,接觸到當時在日本活動的同盟會,十分認同孫中山的反清革命思想,認定只有徹底打破腐朽的秩序,才能建立一個嶄新的中國。一年後,經廖仲愷介紹,她參加了孫中山領導的資產階級革命黨——同盟會。不久,鄭毓秀回國從事革命活動。

革命女俠,刺殺袁世凱

清末革命黨人開始的時候,由於資源有限,鬥爭的手段主要以局部地區武裝起義為主,暗殺政府要員為輔,通過這樣的方式打擊清政府的力量。作為同盟會的精英,鄭毓秀多次參與了革命黨人暗殺清廷要員的活動,汪精衛刺殺攝政王載灃使用的炸彈,正是由鄭毓秀利用自己的聰明才智,巧妙運用各種關係躲過層層審查,送到汪精衛手中的。

辛亥革命期間,鄭毓秀多次為革命黨人祕密運送軍火,傳遞情報,也親自執行對政府要員的刺殺。

鄭毓秀第一個刺殺的目標,就是後來成為民國總統又復辟為皇帝的袁世凱。當時,辛亥革命爆發,全國反清革命力量迅速發展,引起清政府的極大恐慌,任命袁世凱為內閣總理大臣,負責鎮壓革命黨人活動。於是,袁世凱就成為革命黨人首要的刺殺目標。

為了能夠成功殺死袁世凱,鄭毓秀等革命黨人事先安排志士分成幾組,準備在預定地點向袁世凱投擲炸彈。

1912年1月15日,在萬事俱備的情況下,鄭毓秀突然接到同盟會駐北京支部的緊急命令,放棄刺殺袁世凱的行動。因為最新情況表明,真正阻礙南北議和的是良弼為首的宗社黨,而不是袁世凱。

鄭毓秀連夜行動通知戰友,但部分未接到通知的戰友已經開始按原計劃實施刺殺行動。鄭毓秀無奈之下,也只好趕去現場。

由於計劃有變,刺殺以失敗告終,參與行動的10餘人被捕。鄭毓秀憑藉自己的才智巧妙躲過追捕。又通過當記者的外國友人,以他們的名義將其中7名戰友保釋出獄。

後來,在制定行刺良弼的計劃時,鄭毓秀吸取此次教訓。由於事先準備充足,這次行動終於成功。

“以玫瑰為槍”

鄭毓秀的刺殺行為激怒了袁世凱。1914年,袁世凱決定要暗殺鄭毓秀。這種情況下,鄭毓秀被迫出國。

從事革命事業已經有不少年頭,鄭毓秀忽然發覺,一個人光有熱情還不夠,必須要具備先進的思想和技術才能有真正的用武之地。於是,她選擇了去法國留學。

鄭毓秀進入法國巴黎大學的前身索邦Sorbonne大學學習,1917年獲得碩士學位。1924年,她在巴黎大學獲得法學博士學位,成為中國歷史上首位法學女博士。

鄭毓秀在法國的留學生涯可謂多姿多彩,特別是在1919年“巴黎和會”上,她的義舉成為她一生中濃墨重彩的一筆。

在巴黎和會上,本以戰勝國身份與會的中國,最後卻落了一個戰敗國的待遇,特別是將原本被德國強佔的山東半島劃歸日本所有的消息傳開後,在法華人一片譁然。

此時,正在法國留學的鄭毓秀被人們推舉為代表,前去與中國代表團團長陸徵祥談判。

6月27日晚,300多名留法學生和華工包圍了陸徵祥的下榻地,要求他不要在和約上簽字。

然而,此時,陸徵祥已接到北京政府示意,準備在和約上簽字。

鄭毓秀急中生智,在花園裡折了一根玫瑰枝,藏在衣袖裡,頂住陸徵祥,聲色俱厲地說:“你要簽字,我這支槍可不會放過你。”

最終,中國代表沒有在和約上簽字,保留了中國政府收回山東的權利。後來,鄭毓秀還將這根玫瑰枝帶回中國,在客廳裡懸掛多年。

民國第一女殺手的傳奇一生

1943年2月,華盛頓,駐美大使魏道明夫人鄭毓秀與訪美中國代表團團長熊式輝在酒會上。

中國第一位女律師

在法蘭西,鄭毓秀也找到了自己的終身伴侶,也是後來的丈夫——魏道明。魏道明於1930年出任民國南京特別市市長。

魏道明小鄭毓秀近10歲。他在江西省立第一中學畢業後,隨父親到北京,就讀於法文學堂。1919年赴法國留學,經同鄉介紹認識鄭毓秀。兩人經常一起討論功課。魏道明言談中肯,有獨到之處,得以折服自視甚高的鄭毓秀,使她一改原先對他的態度,視魏道明為知己。

1926年,魏道明獲巴黎大學法學博士學位,同年秋回國。

不久,鄭毓秀也返國。年底,他們的聯合律師事務所就開業了。當時,在上海,由於洋人享有領事裁判權,華人與洋人打起官司來十有八九要吃虧。

一般律師都不願意接這樣吃力不討好的案子,但是鄭毓秀和魏道明二人不信這個邪,不惜與英法等國領事力爭,幾番為華人爭得權利。於是,魏鄭律師事務所名聲大噪。1927年,鄭毓秀與魏道明在杭州結婚。

在當時,雖然中國婦女的社會地位已有所提高,可以從事各種自由職業,但律師這個職業,一直是女性的禁區。比如,1915年司法部頒佈的章程,其中明確規定律師應為“中華民國之滿20歲以上之男子”。

從法律專業的角度講,法律規定中的“應該”其實就是必須的意思,如此明文規定的“性別歧視”,可見當時社會風氣之傳統。

雖然規定如此,但總有辦法。在仔細研究了中國的司法制度後,鄭毓秀髮現,作為一名取得法國律師牌照的中國人,她可以在法國租界的法庭出現。於是,鄭毓秀成為涉足這一禁區的第一個中國女性。

隨著經手的案件越來越多,鄭毓秀逐漸成為當時數得著的大律師。比如當時名噪一時的梅蘭芳孟小冬離婚案,鄭毓秀作為孟小冬的代理人出面調解雙方,案子最終以梅蘭芳支付孟小冬4萬元告終。

在律師生涯之餘,鄭毓秀還在當時的南京國民政府裡擔任過多項重要的社會職務。

1927年,鄭毓秀歷任上海審判廳廳長、國民黨上海市黨部委員、江蘇政治委員會委員、江蘇地方檢察廳廳長、上海臨時法院院長兼上海發行院院長,其中上海法政大學校長一職擔任了7年之久。教學之外,她還出版了兩部對中國法律界卓有貢獻的著作。

隨著南京國民政府立法院於1928年成立,鄭毓秀被任命為國民黨立法委員、建設委員會委員。次年1月,指定鄭毓秀和傅秉常、焦易堂、史尚寬、林彬5人組成民法起草委員會,負責民法的起草工作。

鄭毓秀1959年12月16日病逝於美國洛杉磯,終年68歲。夫婦晚年漂泊異鄉,無論走到哪裡,鄭毓秀都隨身攜帶那根法國玫瑰枝。早已乾枯的枝幹,被她鑲進畫框裡,懸掛在客廳的牆上,一直到她逝世。

有人說,這個在上流社會浮浮沉沉的民國女子,仍然在懷念那個“以玫瑰為槍”的歷史瞬間,和那些早已逝去的快意恩仇的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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