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中路街道踐行“三有”制度,全力做好文明創建工作

正能量 社會 安慶華中路街道辦事處 2017-05-27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迎江區爭創全國文明城市“國檢”衝刺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紮實有效推進爭創全國文明城市工作,華中路街道在創建工作中踐行“三有”制度,即有責任、有管理、有獎懲,確保全街道工作人員有目標、有責任地開展創建工作。

有責任。街道成立4個社區文明創建工作專班,由1名科乾和5名街道幹部組成,對照區文明創建重難點工作十八個專項工作組及創建工作其他目標任務,將社區創建工作劃分成五個部分,5名街道幹部都有創建工作職責。

有管理。街道建立責任人任務落實機制,根據街道創建工作包片情況,由街道包片領導將創建工作的五個部分明確交辦給街道聯繫社區工作的5名街道幹部,形成街道包片領導調度社區創建工作、街道文明辦負責全街道文明創建工作的機制,街道幹部作為創建工作責任人要履行包片社區部分創建工作的目標責任。

有獎懲。街道建立責任人實績獎懲機制,對圓滿完成任務創建工作責任人給予獎勵,對創建工作中推諉扯皮、工作態度不積極的工作人員進行問責問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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