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龍生汽車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浙江龍 國信證券 龍生股份 深交所 證券時報 2017-06-10

證券代碼:002625 證券簡稱:龍生股份 公告編號:2017-072

浙江龍生汽車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浙江龍生汽車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於2017年6月2日以直接送達、電子郵件等方式發出了會議通知,會議於2017年6月8日上午10時在深圳市南山區高新中一道9號軟件大廈三層會議室以現場結合通訊方式召開。會議應出席董事9名,實際出席董事9名,由董事長劉若鵬博士主持。 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關規定。會議採用記名投票方式進行了表決,審議通過了如下決議:

一、以6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關於籌劃重大資產重組停牌期滿申請繼續停牌的議案》,關聯董事劉若鵬博士、張洋洋博士和趙治亞博士迴避表決。

具體內容詳見2017 年 6月 10日登載在《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關於重大資產重組停牌進展暨延期復牌的公告》(公告編號:2017-073)。

公司獨立董事對本議案發表了獨立意見,具體內容詳見同日的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龍生汽車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日

證券代碼:002625 證券簡稱:龍生股份 公告編號:2017-073

浙江龍生汽車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重大資產重組停牌進展

暨延期復牌的公告

浙江龍生汽車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因籌劃購買資產的重大事項,經公司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股票(證券簡稱:龍生股份,證券代碼:002625)自2017年4月12日下午開市起臨時停牌,並於2017年4月13日發佈《關於籌劃重大事項停牌公告》(公告編號:2017-040),公司股票自2017年4月13日上午開市起繼續停牌。2017年4月19日,公司發佈了《重大事項停牌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17-041)。經公司確認,上述事項構成重大資產重組(以下簡稱"本次重組"或"本次交易")。經申請,公司自2017年4月26日上午開市起繼續停牌,並於同日披露了《關於重大資產重組停牌的公告》(公告編號:2017-051)。公司於2017年5月4日、2017年5月11日、2017年5月18日、2017年5月25日和2017年6月5日分別披露了《重大資產重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17-056)、《關於籌劃重組停牌期滿申請繼續停牌公告》(公告編號:2017-058)、《關於重大資產重組停牌進展的公告》(公告編號:2017-061)、《關於重大資產重組停牌進展的公告》(公告編號:2017-066)和《關於重大資產重組停牌進展的公告》(公告編號:2017-069)。

2017年6月8日,經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籌劃重大資產重組停牌期滿申請繼續停牌的議案》,同意公司在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後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股票繼續停牌推進重組事項。經公司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股票自2017年6月12日(星期一)開市起繼續停牌,預計於2017年7月12日前按照《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26號-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申請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資產重組預案(或報告書)。

一、本次重組的基本情況及進展

(一)標的公司基本情況

公司本次重大資產重組擬購買的標的資產為深圳光啟尖端技術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光啟尖端"或"標的公司")100%股權。光啟尖端所屬行業為軍工行業,法定代表人為劉若鵬,主要經營範圍為新型材料、航空、航海工業產品、衛星通信系統的研製開發、技術服務及銷售。

(二)標的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具體情況

標的公司控股股東為深圳光啟合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交易對方"),具體情況如下:

公司名稱:深圳光啟合眾科技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300587937280P

法定代表人:劉若鵬

註冊資本:149.5497萬元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13日

註冊地址:深圳市南山區南海大道西桂廟路北陽光華藝大廈1棟15D-02F

經營範圍:電子產品的技術開發和銷售;經濟信息諮詢(不含限制項目)。

標的公司實際控制人為劉若鵬博士。

(三)本次交易的具體情況

公司擬以支付現金購買資產的方式購買光啟尖端100%的股權,具體方案尚未最終確定,由於光啟尖端為公司實際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本次交易將構成關聯交易。本次交易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本次交易不涉及發行股份配套募集資金。

(四)與現有或潛在交易對方的溝通、協商情況

公司已與交易對方簽署了《關於重大資產重組的意向性協議》,就本次交易達成初步意向。目前本次交易相關工作正在進一步推進中,公司與交易對方就本次交易的具體方案正在進一步溝通和協商,以儘早確定具體交易方案。

(五)本次重組涉及的中介機構及其工作進展情況

公司已經聘請了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擔任本次重組的獨立財務顧問、嘉源律師事務所擔任本次重組的法律顧問、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擔任本次重組的審計機構以及國眾聯資產評估土地房地產估價有限公司擔任本次重組的評估機構。本次重組相關盡職調查、審計、評估工作正在有序推進中。

(六)本次重組事前審批及進展情況

本次重組在經公司董事會及公東大會審議通過前,需經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事前審批;在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後,將提交深圳證券交易所等監管機構審批,並經股東大會審批後方可實施。有關事前審批申請工作正在有序推進中。

二、申請延期復牌的原因

公司原承諾爭取在2017年5月12日前披露符合《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 26 號-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申請文件》要求的重大資產重組預案(或報告書),由於本次重組工作前期涉及的工作量較大,獨立財務顧問、法律顧問、審計機構及評估機構針對標的資產進行的盡職調查、審計、評估等工作尚未完成,且重組方案尚需進一步協商、確定和完善,公司無法在上述日期前披露重大資產重組預案(或報告書)。因此,為保障本次重組工作的順利進行,避免公司股價異常波動,維護投資者利益,經公司於2017年6月8日召開的第三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公司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繼續停牌,公司股票(證券簡稱:龍生股份,證券代碼:002625)將於2017年6月12日(星期一)開市起繼續停牌。

三、承諾事項

公司承諾爭取於2017年7月12日前披露符合《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 26 號--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申請文件》要求的重大資產重組預案或者報告書(草案)。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內披露重大資產重組預案或者報告書(草案),公司將根據重組推進情況確定是否召開股東大會審議並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延期復牌。公司未召開股東大會延期復牌或延期復牌申請未獲股東大會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將自2017年7月12日開市起復牌,同時披露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的基本情況、是否繼續推進本次重大資產重組及相關原因。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內終止籌劃重大資產重組的,公司將及時披露終止籌劃重大資產重組相關公告。如公司股票停牌時間累計未超過3個月的,公司承諾自披露終止重組公告之日起至少1個月內不再籌劃重大資產重組事項;如公司股票停牌時間累計超過3個月的,公司承諾自披露終止重組公告之日起至少2個月內不再籌劃重大資產重組事項。

四、工作安排及風險提示

公司股票停牌期間,公司及相關各方積極推動本次重組的各項工作。對擬收購資產進行盡職調查,對重組方案進行協商、論證。同時,本次重組尚在籌劃階段,交易還需通過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軍工事項審查,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嚴格按照監管部門的要求,每五個交易日發佈一次重大資產重組進展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為《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公告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公司後續公告並提請注意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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