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c隊長 | 趙薇罰的太少,應該罰60億?'

""老c隊長 | 趙薇罰的太少,應該罰60億?

趙薇官司輸了,對於股民來說,這在A股歷史上還真是首例。

2019年1月17日,杭州中院一審判決:祥源文化支付投資者賠償款、利息合計54535.83元,趙薇屬於其他作出虛假陳述行為的自然人,對上述債務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一審判決後,祥源文化、趙薇不服判決,提起上訴。

7月16日,浙江省高院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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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薇官司輸了,對於股民來說,這在A股歷史上還真是首例。

2019年1月17日,杭州中院一審判決:祥源文化支付投資者賠償款、利息合計54535.83元,趙薇屬於其他作出虛假陳述行為的自然人,對上述債務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一審判決後,祥源文化、趙薇不服判決,提起上訴。

7月16日,浙江省高院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老c隊長 | 趙薇罰的太少,應該罰60億?

其實在兩會期間,人稱“犀利姐”的全國人大代表樊芸就曾經向“小燕子”趙薇“開炮”,她當著證監會主席易會滿的面直言,現在證券法頂格處罰只有60萬元,解決不了問題,像趙薇割韭菜,不止一項罪名,加起來才罰70萬元,為此建議證監會主席“要管管”。

“韭菜”,雖一茬接一茬,生生不息,但終究免不了被割,這是屢敗屢戰的股民悲情自喻。誠然,股市投資“買者自負”,既入市就有風險,但這個風險不應包括欺騙,這是股民乃至於市場不能承受之重。如今的資本市場,已經被提升到了國家重要核心競爭力組成部分的戰略高度。違法違規成本過低的問題真的是時候進行根治了。要以嚴刑峻法代替“撓癢癢”式監管,讓那些以虛假信息欺騙投資者、玩弄股價於股掌間的“趙薇們”為“割韭菜”付出高昂代價,徹底歇菜。

試想一下,趙薇曾任法人的龍薇傳媒擬以30.6億元收購上市公司萬家文化(現名“祥源文化”)29.14%的股份,這一消息曾讓多少投資者心生遐想,在市場資金追捧下,萬家文化股價僅4個交易日就暴漲近四成,誰想到龍薇傳媒只是貌似“有錢”,30.6億元收購資金中僅有6000萬元是自己的,也就是說其收購槓桿高達50倍。龍薇傳媒在自身境內資金準備不足,相關金融機構融資尚待審批,存在極大不確定性的情況下,以空殼公司收購上市公司,且貿然予以公告,無疑對市場和投資者產生了嚴重誤導。事情敗露後,股價一落千丈,上市公司市值一個半月就蒸發超60億元,跟風的股民就這樣被割了韭菜。相比於股民的損失,相比於作為一線演員動輒數千萬的片酬,趙薇領到的70萬元罰款無異於“撓癢癢”。

應該說,近年來,隨著資本市場法規制度不斷完善和強監管利劍高懸,市場法制化建設不斷取得新成效,生態日趨改善,這一點市場各方都有目共睹。祥源文化證券虛假陳述一案中,監管可謂及時,在上市公司收購公告發布不久,上交所即就收購疑點向公司發去問詢函,而在公司回覆問詢函一個多月後,證監會即立案稽查。如果監管遲鈍,任“大忽悠”收購題材在股市發酵,股價勢必爬得更高,最後必將摔得更重,股民的損失勢必也更大。但正因為監管沒有缺位,我們更應當反思為什麼“趙薇們割韭菜”事件至今仍屢禁不絕,問題的癥結無疑便是市場違法違規成本過低。和趙薇的“犯事未遂”相比,一些事實上“犯了事”的市場玩家所受的處罰看上去也不足以令其對法律心懷敬畏。如,上市公司江蘇雅百特財務造假,虛增利潤竟然佔年度利潤的七成以上,最終,上市公司也僅被處以頂格罰款60萬元,直接主管人員被處以30萬元頂格罰款。

7月16日,浙江省高院送達投資者起訴祥源文化、趙薇索賠案的二審判決書,法院認定祥源文化、趙薇的信息披露行為構成證券“虛假陳述”,應向投資者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趙薇不是上市公司的董監高,而是作為上市公司收購方的實際控制人被投資者告上法庭,這在A股市場上是第一次。厲健是原告代理律師,他告訴央視財經記者,2019年1月17日,杭州中院一審判決:祥源文化支付投資者賠償款、利息合計54535.83元,趙薇屬於其他作出虛假陳述行為的自然人,對上述債務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一審判決後,祥源文化、趙薇不服判決,提起上訴。7月16日,浙江省高院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老c隊長 | 趙薇罰的太少,應該罰60億?

趙薇官司輸了,對於股民來說,這在A股歷史上還真是首例。

2019年1月17日,杭州中院一審判決:祥源文化支付投資者賠償款、利息合計54535.83元,趙薇屬於其他作出虛假陳述行為的自然人,對上述債務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一審判決後,祥源文化、趙薇不服判決,提起上訴。

7月16日,浙江省高院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老c隊長 | 趙薇罰的太少,應該罰60億?

其實在兩會期間,人稱“犀利姐”的全國人大代表樊芸就曾經向“小燕子”趙薇“開炮”,她當著證監會主席易會滿的面直言,現在證券法頂格處罰只有60萬元,解決不了問題,像趙薇割韭菜,不止一項罪名,加起來才罰70萬元,為此建議證監會主席“要管管”。

“韭菜”,雖一茬接一茬,生生不息,但終究免不了被割,這是屢敗屢戰的股民悲情自喻。誠然,股市投資“買者自負”,既入市就有風險,但這個風險不應包括欺騙,這是股民乃至於市場不能承受之重。如今的資本市場,已經被提升到了國家重要核心競爭力組成部分的戰略高度。違法違規成本過低的問題真的是時候進行根治了。要以嚴刑峻法代替“撓癢癢”式監管,讓那些以虛假信息欺騙投資者、玩弄股價於股掌間的“趙薇們”為“割韭菜”付出高昂代價,徹底歇菜。

試想一下,趙薇曾任法人的龍薇傳媒擬以30.6億元收購上市公司萬家文化(現名“祥源文化”)29.14%的股份,這一消息曾讓多少投資者心生遐想,在市場資金追捧下,萬家文化股價僅4個交易日就暴漲近四成,誰想到龍薇傳媒只是貌似“有錢”,30.6億元收購資金中僅有6000萬元是自己的,也就是說其收購槓桿高達50倍。龍薇傳媒在自身境內資金準備不足,相關金融機構融資尚待審批,存在極大不確定性的情況下,以空殼公司收購上市公司,且貿然予以公告,無疑對市場和投資者產生了嚴重誤導。事情敗露後,股價一落千丈,上市公司市值一個半月就蒸發超60億元,跟風的股民就這樣被割了韭菜。相比於股民的損失,相比於作為一線演員動輒數千萬的片酬,趙薇領到的70萬元罰款無異於“撓癢癢”。

應該說,近年來,隨著資本市場法規制度不斷完善和強監管利劍高懸,市場法制化建設不斷取得新成效,生態日趨改善,這一點市場各方都有目共睹。祥源文化證券虛假陳述一案中,監管可謂及時,在上市公司收購公告發布不久,上交所即就收購疑點向公司發去問詢函,而在公司回覆問詢函一個多月後,證監會即立案稽查。如果監管遲鈍,任“大忽悠”收購題材在股市發酵,股價勢必爬得更高,最後必將摔得更重,股民的損失勢必也更大。但正因為監管沒有缺位,我們更應當反思為什麼“趙薇們割韭菜”事件至今仍屢禁不絕,問題的癥結無疑便是市場違法違規成本過低。和趙薇的“犯事未遂”相比,一些事實上“犯了事”的市場玩家所受的處罰看上去也不足以令其對法律心懷敬畏。如,上市公司江蘇雅百特財務造假,虛增利潤竟然佔年度利潤的七成以上,最終,上市公司也僅被處以頂格罰款60萬元,直接主管人員被處以30萬元頂格罰款。

7月16日,浙江省高院送達投資者起訴祥源文化、趙薇索賠案的二審判決書,法院認定祥源文化、趙薇的信息披露行為構成證券“虛假陳述”,應向投資者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趙薇不是上市公司的董監高,而是作為上市公司收購方的實際控制人被投資者告上法庭,這在A股市場上是第一次。厲健是原告代理律師,他告訴央視財經記者,2019年1月17日,杭州中院一審判決:祥源文化支付投資者賠償款、利息合計54535.83元,趙薇屬於其他作出虛假陳述行為的自然人,對上述債務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一審判決後,祥源文化、趙薇不服判決,提起上訴。7月16日,浙江省高院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老c隊長 | 趙薇罰的太少,應該罰60億?

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律師厲健稱:在這個案件當中,法院依據證券法、侵權責任法以及虛假陳述的司法解釋,認定趙薇屬於其他作出虛假陳述行為的自然人,並判決其承擔連帶責任。祥源文化訴訟公告顯示,截至2019年5月18日,公司共計收到 544 起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訴訟金額共計5700多萬元。據瞭解,目前還有數百位投資者起訴材料已提交浙江杭州中院,目前處於訴前調解階段。趙薇到底要承擔多少賠償責任,取決於原告有沒有把趙薇列為被告。另外,還要看投資者的損失情況,是否符合法院認定的賠償標準。索賠的範圍包括投資差額損失、佣金、印花稅和利息損失等,最終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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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薇官司輸了,對於股民來說,這在A股歷史上還真是首例。

2019年1月17日,杭州中院一審判決:祥源文化支付投資者賠償款、利息合計54535.83元,趙薇屬於其他作出虛假陳述行為的自然人,對上述債務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一審判決後,祥源文化、趙薇不服判決,提起上訴。

7月16日,浙江省高院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老c隊長 | 趙薇罰的太少,應該罰60億?

其實在兩會期間,人稱“犀利姐”的全國人大代表樊芸就曾經向“小燕子”趙薇“開炮”,她當著證監會主席易會滿的面直言,現在證券法頂格處罰只有60萬元,解決不了問題,像趙薇割韭菜,不止一項罪名,加起來才罰70萬元,為此建議證監會主席“要管管”。

“韭菜”,雖一茬接一茬,生生不息,但終究免不了被割,這是屢敗屢戰的股民悲情自喻。誠然,股市投資“買者自負”,既入市就有風險,但這個風險不應包括欺騙,這是股民乃至於市場不能承受之重。如今的資本市場,已經被提升到了國家重要核心競爭力組成部分的戰略高度。違法違規成本過低的問題真的是時候進行根治了。要以嚴刑峻法代替“撓癢癢”式監管,讓那些以虛假信息欺騙投資者、玩弄股價於股掌間的“趙薇們”為“割韭菜”付出高昂代價,徹底歇菜。

試想一下,趙薇曾任法人的龍薇傳媒擬以30.6億元收購上市公司萬家文化(現名“祥源文化”)29.14%的股份,這一消息曾讓多少投資者心生遐想,在市場資金追捧下,萬家文化股價僅4個交易日就暴漲近四成,誰想到龍薇傳媒只是貌似“有錢”,30.6億元收購資金中僅有6000萬元是自己的,也就是說其收購槓桿高達50倍。龍薇傳媒在自身境內資金準備不足,相關金融機構融資尚待審批,存在極大不確定性的情況下,以空殼公司收購上市公司,且貿然予以公告,無疑對市場和投資者產生了嚴重誤導。事情敗露後,股價一落千丈,上市公司市值一個半月就蒸發超60億元,跟風的股民就這樣被割了韭菜。相比於股民的損失,相比於作為一線演員動輒數千萬的片酬,趙薇領到的70萬元罰款無異於“撓癢癢”。

應該說,近年來,隨著資本市場法規制度不斷完善和強監管利劍高懸,市場法制化建設不斷取得新成效,生態日趨改善,這一點市場各方都有目共睹。祥源文化證券虛假陳述一案中,監管可謂及時,在上市公司收購公告發布不久,上交所即就收購疑點向公司發去問詢函,而在公司回覆問詢函一個多月後,證監會即立案稽查。如果監管遲鈍,任“大忽悠”收購題材在股市發酵,股價勢必爬得更高,最後必將摔得更重,股民的損失勢必也更大。但正因為監管沒有缺位,我們更應當反思為什麼“趙薇們割韭菜”事件至今仍屢禁不絕,問題的癥結無疑便是市場違法違規成本過低。和趙薇的“犯事未遂”相比,一些事實上“犯了事”的市場玩家所受的處罰看上去也不足以令其對法律心懷敬畏。如,上市公司江蘇雅百特財務造假,虛增利潤竟然佔年度利潤的七成以上,最終,上市公司也僅被處以頂格罰款60萬元,直接主管人員被處以30萬元頂格罰款。

7月16日,浙江省高院送達投資者起訴祥源文化、趙薇索賠案的二審判決書,法院認定祥源文化、趙薇的信息披露行為構成證券“虛假陳述”,應向投資者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趙薇不是上市公司的董監高,而是作為上市公司收購方的實際控制人被投資者告上法庭,這在A股市場上是第一次。厲健是原告代理律師,他告訴央視財經記者,2019年1月17日,杭州中院一審判決:祥源文化支付投資者賠償款、利息合計54535.83元,趙薇屬於其他作出虛假陳述行為的自然人,對上述債務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一審判決後,祥源文化、趙薇不服判決,提起上訴。7月16日,浙江省高院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老c隊長 | 趙薇罰的太少,應該罰60億?

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律師厲健稱:在這個案件當中,法院依據證券法、侵權責任法以及虛假陳述的司法解釋,認定趙薇屬於其他作出虛假陳述行為的自然人,並判決其承擔連帶責任。祥源文化訴訟公告顯示,截至2019年5月18日,公司共計收到 544 起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訴訟金額共計5700多萬元。據瞭解,目前還有數百位投資者起訴材料已提交浙江杭州中院,目前處於訴前調解階段。趙薇到底要承擔多少賠償責任,取決於原告有沒有把趙薇列為被告。另外,還要看投資者的損失情況,是否符合法院認定的賠償標準。索賠的範圍包括投資差額損失、佣金、印花稅和利息損失等,最終以法院認定為準。

老c隊長 | 趙薇罰的太少,應該罰60億?

這不禁讓人想到黃光裕,2008年11月19日黃光裕以操縱股價罪被調查。

2010年5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洩露內幕信息罪和單位行賄罪判處黃光裕有期徒刑14年,罰金6億元,沒收財產2億元。其中犯內幕交易罪一項,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六億元。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8月30日對黃光裕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罪和單位行賄罪案終審宣判,維持一審判決。2012年11月22日,黃光裕內幕交易案引發的民事賠償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第三次開庭未宣判,舉證責任分配存爭議。2012年12月20日法院判決,原告方敗訴,黃光裕無需賠償。

黃光裕案是國內正式開庭審理的首例因內幕交易引發的民事訴訟案,但是以股民敗訴告終。

兩案對比,趙薇代表的龍薇傳媒與黃光裕內幕交易案手法相似,都涉及上市公司的股權併購;事件發生後,也都引起標的個股巨幅下跌;同時,都給大量股民帶來了鉅額損失。但是,二人的結局卻結局大相徑庭:一個被訴入獄,一個70萬罰款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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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薇官司輸了,對於股民來說,這在A股歷史上還真是首例。

2019年1月17日,杭州中院一審判決:祥源文化支付投資者賠償款、利息合計54535.83元,趙薇屬於其他作出虛假陳述行為的自然人,對上述債務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一審判決後,祥源文化、趙薇不服判決,提起上訴。

7月16日,浙江省高院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老c隊長 | 趙薇罰的太少,應該罰60億?

其實在兩會期間,人稱“犀利姐”的全國人大代表樊芸就曾經向“小燕子”趙薇“開炮”,她當著證監會主席易會滿的面直言,現在證券法頂格處罰只有60萬元,解決不了問題,像趙薇割韭菜,不止一項罪名,加起來才罰70萬元,為此建議證監會主席“要管管”。

“韭菜”,雖一茬接一茬,生生不息,但終究免不了被割,這是屢敗屢戰的股民悲情自喻。誠然,股市投資“買者自負”,既入市就有風險,但這個風險不應包括欺騙,這是股民乃至於市場不能承受之重。如今的資本市場,已經被提升到了國家重要核心競爭力組成部分的戰略高度。違法違規成本過低的問題真的是時候進行根治了。要以嚴刑峻法代替“撓癢癢”式監管,讓那些以虛假信息欺騙投資者、玩弄股價於股掌間的“趙薇們”為“割韭菜”付出高昂代價,徹底歇菜。

試想一下,趙薇曾任法人的龍薇傳媒擬以30.6億元收購上市公司萬家文化(現名“祥源文化”)29.14%的股份,這一消息曾讓多少投資者心生遐想,在市場資金追捧下,萬家文化股價僅4個交易日就暴漲近四成,誰想到龍薇傳媒只是貌似“有錢”,30.6億元收購資金中僅有6000萬元是自己的,也就是說其收購槓桿高達50倍。龍薇傳媒在自身境內資金準備不足,相關金融機構融資尚待審批,存在極大不確定性的情況下,以空殼公司收購上市公司,且貿然予以公告,無疑對市場和投資者產生了嚴重誤導。事情敗露後,股價一落千丈,上市公司市值一個半月就蒸發超60億元,跟風的股民就這樣被割了韭菜。相比於股民的損失,相比於作為一線演員動輒數千萬的片酬,趙薇領到的70萬元罰款無異於“撓癢癢”。

應該說,近年來,隨著資本市場法規制度不斷完善和強監管利劍高懸,市場法制化建設不斷取得新成效,生態日趨改善,這一點市場各方都有目共睹。祥源文化證券虛假陳述一案中,監管可謂及時,在上市公司收購公告發布不久,上交所即就收購疑點向公司發去問詢函,而在公司回覆問詢函一個多月後,證監會即立案稽查。如果監管遲鈍,任“大忽悠”收購題材在股市發酵,股價勢必爬得更高,最後必將摔得更重,股民的損失勢必也更大。但正因為監管沒有缺位,我們更應當反思為什麼“趙薇們割韭菜”事件至今仍屢禁不絕,問題的癥結無疑便是市場違法違規成本過低。和趙薇的“犯事未遂”相比,一些事實上“犯了事”的市場玩家所受的處罰看上去也不足以令其對法律心懷敬畏。如,上市公司江蘇雅百特財務造假,虛增利潤竟然佔年度利潤的七成以上,最終,上市公司也僅被處以頂格罰款60萬元,直接主管人員被處以30萬元頂格罰款。

7月16日,浙江省高院送達投資者起訴祥源文化、趙薇索賠案的二審判決書,法院認定祥源文化、趙薇的信息披露行為構成證券“虛假陳述”,應向投資者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趙薇不是上市公司的董監高,而是作為上市公司收購方的實際控制人被投資者告上法庭,這在A股市場上是第一次。厲健是原告代理律師,他告訴央視財經記者,2019年1月17日,杭州中院一審判決:祥源文化支付投資者賠償款、利息合計54535.83元,趙薇屬於其他作出虛假陳述行為的自然人,對上述債務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一審判決後,祥源文化、趙薇不服判決,提起上訴。7月16日,浙江省高院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老c隊長 | 趙薇罰的太少,應該罰60億?

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律師厲健稱:在這個案件當中,法院依據證券法、侵權責任法以及虛假陳述的司法解釋,認定趙薇屬於其他作出虛假陳述行為的自然人,並判決其承擔連帶責任。祥源文化訴訟公告顯示,截至2019年5月18日,公司共計收到 544 起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訴訟金額共計5700多萬元。據瞭解,目前還有數百位投資者起訴材料已提交浙江杭州中院,目前處於訴前調解階段。趙薇到底要承擔多少賠償責任,取決於原告有沒有把趙薇列為被告。另外,還要看投資者的損失情況,是否符合法院認定的賠償標準。索賠的範圍包括投資差額損失、佣金、印花稅和利息損失等,最終以法院認定為準。

老c隊長 | 趙薇罰的太少,應該罰60億?

這不禁讓人想到黃光裕,2008年11月19日黃光裕以操縱股價罪被調查。

2010年5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洩露內幕信息罪和單位行賄罪判處黃光裕有期徒刑14年,罰金6億元,沒收財產2億元。其中犯內幕交易罪一項,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六億元。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8月30日對黃光裕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罪和單位行賄罪案終審宣判,維持一審判決。2012年11月22日,黃光裕內幕交易案引發的民事賠償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第三次開庭未宣判,舉證責任分配存爭議。2012年12月20日法院判決,原告方敗訴,黃光裕無需賠償。

黃光裕案是國內正式開庭審理的首例因內幕交易引發的民事訴訟案,但是以股民敗訴告終。

兩案對比,趙薇代表的龍薇傳媒與黃光裕內幕交易案手法相似,都涉及上市公司的股權併購;事件發生後,也都引起標的個股巨幅下跌;同時,都給大量股民帶來了鉅額損失。但是,二人的結局卻結局大相徑庭:一個被訴入獄,一個70萬罰款了事。

老c隊長 | 趙薇罰的太少,應該罰60億?

對惡的縱容就是對善的踐踏。在資本面前,趙薇或許只是一個小角色,種種跡象表明, 趙薇在資本市場上的行為與某互聯網公司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下一步, 監管應繼續“長牙齒”, 將真正的“資本大鱷”公之於眾, 繩之以法。

如何更好地規範我國資本市場收購行為?如何嚴厲打擊興風作浪的金融大鱷?辦法不是沒有,可從以下5個方面著手:

第一,注重事前監管,併發揮中介機構作用。當前的監管側重點在於事後監管,在出現侵害中小股東利益的行為之後,監管部門往往才介入,可謂亡羊補牢。未來,在上市公司對重大事項進行公告前,監管機構就應該對事件的真實性和合規性進行適當審查,相關中介機構對於重大事項的真實性應該承擔責任。如趙薇此次收購,在違規行為發生前,監管和中介機構在事前所發揮的作用很小。在我國資本市場尚不成熟、散戶為投資者主體的情況下,應更加註重發揮事前監督和審查作用,實施監管關口前移。

第二,對於市場參與者的資質進行有效管理。堅持對於金融業務參與者進行牌照管理,是防範風險的重要手段。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和大股東是資本市場的重要參與者,雖然他們自身並不從事金融業務,但是其行為對於市場健康有序發展有重要影響。所以,可以參照牌照管理的思路,對於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和大股東有針對性地出臺“合格投資者”的管理模式,進而對收購行為參與者進行資質審查,對其市場行為形成更有效的監管,將“不合格”的投資者拒絕在大門之外。

第三, 提高違法違規成本,加大打擊和懲處力度。證監會本次雖然對趙薇夫婦等人開出多張罰單,但處罰措施對其直接影響不大,違法違規成本較低。近年來,我國資本市場亂象發生頻率和數量有所上升,其中有資本市場不斷髮展、投資參與者不斷增加和資本市場日趨活躍的原因,但也與資本市場違法成本較低有很大的關係。較低的違法違規成本,增加了“野蠻人”鋌而走險的膽量。應進一步提高資本市場中違法違規行為成本,重拳出擊,只有這樣才能真正令行禁止。

第四,更加註重中小股民的合法權益。2017年11月10日,相關公司公告稱黃有龍等人擬向證監會提交陳述和申辯意見,並要求舉行聽證會。當然,這是他們的權利。之所以“喊冤”,可能是因為他們將面臨來自中小投資者集體訴訟的鉅額索賠。但是,我國中小投資者通過集體訴訟的方式進行索賠的道路還很長。多年來,多起資本市場違法違規案件都曾伴隨著集體訴訟的呼聲,但絕大多數最後不了了之。因此,相關部門應進一步完善中小投資者保護的法律法規,理順起訴、立案、審判和執行的程序,將對中小投資者的保護落到實處。

第五,進一步提升信息披露管理要求。一個健康的資本市場離不開信息的有效傳遞,資本市場信息披露的基本前提是真實、及時和全面。在本次收購過程中,趙薇旗下的公司在自身境內資金準備不足、相關金融機構融資尚待審批的情況下,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引發股價異常波動,給投資者帶來巨大損失。針對這類現象,應進一步提升對於信息披露真實性和信息質量的要求,並針對披露虛假信息和故意隱瞞重大信息的行為,進一步加大處罰力度。

自有資金6000萬,敢加槓桿到30億對上市公司股權發起收購,這膽子至少得5斤,堪稱肚子裡面全是膽!證監會頂格處罰合計70萬,對實力這麼強、膽子又這麼大的人,跟罰酒三杯有什麼區別?人家根本不害怕,對監管機構來說,意味著威嚴盡失,規則失效,這種處罰又有什麼意義?對法院要求的5萬多元賠償判決,還是承擔連帶責任,這都不願意,還厚顏無恥的去上訴,良知何在?罰款不過億,根本不長記性。所以,監管機構的懲罰規則是不是應該改進?又該什麼時候改進?

“悟已往之不諫, 知來者之可追”,“吃瓜群眾”期待著監管部門繼續放出更大的狠招,讓資本市場重現朗朗乾坤!

"老c隊長 | 趙薇罰的太少,應該罰60億?

趙薇官司輸了,對於股民來說,這在A股歷史上還真是首例。

2019年1月17日,杭州中院一審判決:祥源文化支付投資者賠償款、利息合計54535.83元,趙薇屬於其他作出虛假陳述行為的自然人,對上述債務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一審判決後,祥源文化、趙薇不服判決,提起上訴。

7月16日,浙江省高院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老c隊長 | 趙薇罰的太少,應該罰60億?

其實在兩會期間,人稱“犀利姐”的全國人大代表樊芸就曾經向“小燕子”趙薇“開炮”,她當著證監會主席易會滿的面直言,現在證券法頂格處罰只有60萬元,解決不了問題,像趙薇割韭菜,不止一項罪名,加起來才罰70萬元,為此建議證監會主席“要管管”。

“韭菜”,雖一茬接一茬,生生不息,但終究免不了被割,這是屢敗屢戰的股民悲情自喻。誠然,股市投資“買者自負”,既入市就有風險,但這個風險不應包括欺騙,這是股民乃至於市場不能承受之重。如今的資本市場,已經被提升到了國家重要核心競爭力組成部分的戰略高度。違法違規成本過低的問題真的是時候進行根治了。要以嚴刑峻法代替“撓癢癢”式監管,讓那些以虛假信息欺騙投資者、玩弄股價於股掌間的“趙薇們”為“割韭菜”付出高昂代價,徹底歇菜。

試想一下,趙薇曾任法人的龍薇傳媒擬以30.6億元收購上市公司萬家文化(現名“祥源文化”)29.14%的股份,這一消息曾讓多少投資者心生遐想,在市場資金追捧下,萬家文化股價僅4個交易日就暴漲近四成,誰想到龍薇傳媒只是貌似“有錢”,30.6億元收購資金中僅有6000萬元是自己的,也就是說其收購槓桿高達50倍。龍薇傳媒在自身境內資金準備不足,相關金融機構融資尚待審批,存在極大不確定性的情況下,以空殼公司收購上市公司,且貿然予以公告,無疑對市場和投資者產生了嚴重誤導。事情敗露後,股價一落千丈,上市公司市值一個半月就蒸發超60億元,跟風的股民就這樣被割了韭菜。相比於股民的損失,相比於作為一線演員動輒數千萬的片酬,趙薇領到的70萬元罰款無異於“撓癢癢”。

應該說,近年來,隨著資本市場法規制度不斷完善和強監管利劍高懸,市場法制化建設不斷取得新成效,生態日趨改善,這一點市場各方都有目共睹。祥源文化證券虛假陳述一案中,監管可謂及時,在上市公司收購公告發布不久,上交所即就收購疑點向公司發去問詢函,而在公司回覆問詢函一個多月後,證監會即立案稽查。如果監管遲鈍,任“大忽悠”收購題材在股市發酵,股價勢必爬得更高,最後必將摔得更重,股民的損失勢必也更大。但正因為監管沒有缺位,我們更應當反思為什麼“趙薇們割韭菜”事件至今仍屢禁不絕,問題的癥結無疑便是市場違法違規成本過低。和趙薇的“犯事未遂”相比,一些事實上“犯了事”的市場玩家所受的處罰看上去也不足以令其對法律心懷敬畏。如,上市公司江蘇雅百特財務造假,虛增利潤竟然佔年度利潤的七成以上,最終,上市公司也僅被處以頂格罰款60萬元,直接主管人員被處以30萬元頂格罰款。

7月16日,浙江省高院送達投資者起訴祥源文化、趙薇索賠案的二審判決書,法院認定祥源文化、趙薇的信息披露行為構成證券“虛假陳述”,應向投資者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趙薇不是上市公司的董監高,而是作為上市公司收購方的實際控制人被投資者告上法庭,這在A股市場上是第一次。厲健是原告代理律師,他告訴央視財經記者,2019年1月17日,杭州中院一審判決:祥源文化支付投資者賠償款、利息合計54535.83元,趙薇屬於其他作出虛假陳述行為的自然人,對上述債務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一審判決後,祥源文化、趙薇不服判決,提起上訴。7月16日,浙江省高院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老c隊長 | 趙薇罰的太少,應該罰60億?

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律師厲健稱:在這個案件當中,法院依據證券法、侵權責任法以及虛假陳述的司法解釋,認定趙薇屬於其他作出虛假陳述行為的自然人,並判決其承擔連帶責任。祥源文化訴訟公告顯示,截至2019年5月18日,公司共計收到 544 起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訴訟金額共計5700多萬元。據瞭解,目前還有數百位投資者起訴材料已提交浙江杭州中院,目前處於訴前調解階段。趙薇到底要承擔多少賠償責任,取決於原告有沒有把趙薇列為被告。另外,還要看投資者的損失情況,是否符合法院認定的賠償標準。索賠的範圍包括投資差額損失、佣金、印花稅和利息損失等,最終以法院認定為準。

老c隊長 | 趙薇罰的太少,應該罰60億?

這不禁讓人想到黃光裕,2008年11月19日黃光裕以操縱股價罪被調查。

2010年5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洩露內幕信息罪和單位行賄罪判處黃光裕有期徒刑14年,罰金6億元,沒收財產2億元。其中犯內幕交易罪一項,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六億元。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8月30日對黃光裕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罪和單位行賄罪案終審宣判,維持一審判決。2012年11月22日,黃光裕內幕交易案引發的民事賠償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第三次開庭未宣判,舉證責任分配存爭議。2012年12月20日法院判決,原告方敗訴,黃光裕無需賠償。

黃光裕案是國內正式開庭審理的首例因內幕交易引發的民事訴訟案,但是以股民敗訴告終。

兩案對比,趙薇代表的龍薇傳媒與黃光裕內幕交易案手法相似,都涉及上市公司的股權併購;事件發生後,也都引起標的個股巨幅下跌;同時,都給大量股民帶來了鉅額損失。但是,二人的結局卻結局大相徑庭:一個被訴入獄,一個70萬罰款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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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惡的縱容就是對善的踐踏。在資本面前,趙薇或許只是一個小角色,種種跡象表明, 趙薇在資本市場上的行為與某互聯網公司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下一步, 監管應繼續“長牙齒”, 將真正的“資本大鱷”公之於眾, 繩之以法。

如何更好地規範我國資本市場收購行為?如何嚴厲打擊興風作浪的金融大鱷?辦法不是沒有,可從以下5個方面著手:

第一,注重事前監管,併發揮中介機構作用。當前的監管側重點在於事後監管,在出現侵害中小股東利益的行為之後,監管部門往往才介入,可謂亡羊補牢。未來,在上市公司對重大事項進行公告前,監管機構就應該對事件的真實性和合規性進行適當審查,相關中介機構對於重大事項的真實性應該承擔責任。如趙薇此次收購,在違規行為發生前,監管和中介機構在事前所發揮的作用很小。在我國資本市場尚不成熟、散戶為投資者主體的情況下,應更加註重發揮事前監督和審查作用,實施監管關口前移。

第二,對於市場參與者的資質進行有效管理。堅持對於金融業務參與者進行牌照管理,是防範風險的重要手段。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和大股東是資本市場的重要參與者,雖然他們自身並不從事金融業務,但是其行為對於市場健康有序發展有重要影響。所以,可以參照牌照管理的思路,對於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和大股東有針對性地出臺“合格投資者”的管理模式,進而對收購行為參與者進行資質審查,對其市場行為形成更有效的監管,將“不合格”的投資者拒絕在大門之外。

第三, 提高違法違規成本,加大打擊和懲處力度。證監會本次雖然對趙薇夫婦等人開出多張罰單,但處罰措施對其直接影響不大,違法違規成本較低。近年來,我國資本市場亂象發生頻率和數量有所上升,其中有資本市場不斷髮展、投資參與者不斷增加和資本市場日趨活躍的原因,但也與資本市場違法成本較低有很大的關係。較低的違法違規成本,增加了“野蠻人”鋌而走險的膽量。應進一步提高資本市場中違法違規行為成本,重拳出擊,只有這樣才能真正令行禁止。

第四,更加註重中小股民的合法權益。2017年11月10日,相關公司公告稱黃有龍等人擬向證監會提交陳述和申辯意見,並要求舉行聽證會。當然,這是他們的權利。之所以“喊冤”,可能是因為他們將面臨來自中小投資者集體訴訟的鉅額索賠。但是,我國中小投資者通過集體訴訟的方式進行索賠的道路還很長。多年來,多起資本市場違法違規案件都曾伴隨著集體訴訟的呼聲,但絕大多數最後不了了之。因此,相關部門應進一步完善中小投資者保護的法律法規,理順起訴、立案、審判和執行的程序,將對中小投資者的保護落到實處。

第五,進一步提升信息披露管理要求。一個健康的資本市場離不開信息的有效傳遞,資本市場信息披露的基本前提是真實、及時和全面。在本次收購過程中,趙薇旗下的公司在自身境內資金準備不足、相關金融機構融資尚待審批的情況下,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引發股價異常波動,給投資者帶來巨大損失。針對這類現象,應進一步提升對於信息披露真實性和信息質量的要求,並針對披露虛假信息和故意隱瞞重大信息的行為,進一步加大處罰力度。

自有資金6000萬,敢加槓桿到30億對上市公司股權發起收購,這膽子至少得5斤,堪稱肚子裡面全是膽!證監會頂格處罰合計70萬,對實力這麼強、膽子又這麼大的人,跟罰酒三杯有什麼區別?人家根本不害怕,對監管機構來說,意味著威嚴盡失,規則失效,這種處罰又有什麼意義?對法院要求的5萬多元賠償判決,還是承擔連帶責任,這都不願意,還厚顏無恥的去上訴,良知何在?罰款不過億,根本不長記性。所以,監管機構的懲罰規則是不是應該改進?又該什麼時候改進?

“悟已往之不諫, 知來者之可追”,“吃瓜群眾”期待著監管部門繼續放出更大的狠招,讓資本市場重現朗朗乾坤!

老c隊長 | 趙薇罰的太少,應該罰60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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