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美女演員犯銷售假藥罪被判刑,這犯的哪門子暈?

無極普法戰士 雪地孤狼

趙本山、範偉、高秀敏主演的小品“賣柺”大家都記得吧?小品講述了大忽悠“趙本山”通過高超的“忽悠”手段把雙柺賣給了一個雙腿健康的陌生人的故事。現在趙本山有兩個美女徒弟倒是沒賣柺,她們賣起假藥來了,怎麼回事?一起來看看。

中午時分,一則新聞在網上開始流傳,說的是本山傳媒有限公司演員趙丹(藝名:胖丫)、郭靜因犯生產、銷售假藥罪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3年、1年。

兩名美女演員犯銷售假藥罪被判刑,這犯的哪門子暈?

兩名美女演員犯銷售假藥罪被判刑,這犯的哪門子暈?

趙丹於2016年3月至10月間,夥同郭靜,在未經取得藥品生產銷售許可的情況下,於劉老根大舞臺員工宿舍等地,通過映客直播、微信等網絡平臺宣傳“純中藥減肥膠囊”,稱該減肥藥為老中醫獨門配方、純中藥、無副作用。據說郭靜銷售的還不算少,銷售金額達到18900元。

趙丹及郭靜分別於2018年2月7日、8日被民警抓獲到案。

你看看,放著好好的演員不干你賣什麼假藥?現在好了吧?她二人的行為均已構成生產、銷售假藥罪,除了刑罰處罰外,非法所得還得追繳。

生產、銷售假藥罪,是指生產者、銷售者違反國家藥品管理法規,生產、銷售假藥,足以危害人體健康的行為。

無極普法戰士查到,對於同時構成生產、銷售假藥罪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根據《刑法》第149條第2款,應按處罰較重的生產、銷售假藥罪定罪處罰。

構成生產、銷售假藥罪的關鍵是生產、銷售假藥的行為是否足以產生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結果。實踐中對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判斷,一般來說應依賴於對假藥這種物質和他人使用假藥的可能性的事實判斷。例如,對假藥的成分、性質、效用的醫學鑑定以及對他人使用假藥的可能性的推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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