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漁期非法捕撈,電白4人獲刑!還被判放生魚苗、賠禮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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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上午,由茂名市電白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周某清、王某珍、江某發、江某儒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案及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在電白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4名被告人被判決犯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分別被判處拘役三個月至六個月,緩刑四個月至一年,並於判決生效後10日內,放生黑鯛魚苗45000尾並在茂名市公開發行的報紙上發表賠禮道歉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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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上午,由茂名市電白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周某清、王某珍、江某發、江某儒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案及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在電白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4名被告人被判決犯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分別被判處拘役三個月至六個月,緩刑四個月至一年,並於判決生效後10日內,放生黑鯛魚苗45000尾並在茂名市公開發行的報紙上發表賠禮道歉聲明。

休漁期非法捕撈,電白4人獲刑!還被判放生魚苗、賠禮道歉…

該案系茂名市首例非法捕撈水產品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電白法院立案後依法對該案採用3名員額法官與4名人民陪審員的審理模式,組成7人制合議庭,由院長黃沛擔任審判長。當日上午,電白檢察院檢察長王洪波代表公益訴訟起訴人出庭支持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整個庭審活動在中國庭審公開網進行了全程直播。

經審理查明,2018年8月份的5日、12日及13日,被告人周某清、王某珍駕駛漁船到電城鎮竹洲島附近海域,使用拖網非法捕撈魚、蝦、蟹等水產品共100市斤。2018年8月13日,被告人江某發、江某儒駕駛漁船到電城鎮竹洲島附近海域,使用拖網非法捕撈雜魚10多斤。2018年8月15日,公安民警在被告人所在的電城鎮某村將涉嫌非法捕撈的周某清、王某珍、江某發、江某儒傳喚到公安機關接受調查,並在周某清、王某珍的漁船上扣押到漁網1張;在江某發的漁船上扣押到漁網1張。2019年6月14日,廣東省漁政總隊茂名濱海大隊作出資源生態補償意見,建議投放黑鯛魚苗進行補償,數量45000尾,總價值12000元。2019年6月25日,被告人周某清、王某珍、江某發、江某儒向公益訴訟機關電白檢察院提交請求諒解書,表示認識到在休漁期非法捕撈的危害性,決心改過,並表示自願出資金購買魚苗配合放流彌補罪過。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周某清、王某珍、江某發、江某儒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休漁期間在禁漁區使用禁止生產的作業類型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了非法捕撈水產品罪。4被告人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當庭認罪,確有悔罪表現,依法可以從輕處罰。4被告人非法捕撈犯罪行為破壞了電白區沿海漁業資源的可持續發展,損害了國家利益與社會公共利益,公益訴訟起訴人請求判令4被告人在茂名市電白區電城鎮下村漁埠海邊增值放流黑鯛魚苗45000尾,並判令被告4被告人在茂名市公開發行的報紙上發表賠禮道歉聲明的訴訟請求依法有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漁業和人類是一種相互促進相關發展的關係,只有合理合法地進行漁業捕撈才能保證生態的平衡。漁業資源是發展漁業生產的物質基礎,國家各項休漁、禁漁規定,既是增殖、保護漁業資源的重要措施,也是廣大漁業生產者應當遵守行為規範。電白位於廣東西南沿海地區,海產漁業資源是當地重要的生態環境資源,海鮮海產品也是當地重要的產業,但是,近年來不少漁民為獲取非法利益,罔顧國法,在休漁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導致部分經濟魚類資源被嚴重破壞,破壞了漁業資源的可持續發展,損害了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我們希望通過藉助這起公益訴訟案件,引起轄區內漁民的警醒,並引以為戒,切實增強法律意識和環保意識,喚起社會公眾保護海洋資源公益意識,加強海洋生態文明建設,構建人海和諧發展新格局,助力打造美麗濱海新電白!”電白檢察院檢察長王洪波在庭審中發表公益訴訟出庭意見時說道。

該起案件的公開審判,展現了法檢兩機關銜接保護漁業資源、修復生態的力度。同時,對破壞漁業資源的違法行為起到了強有力的震懾作用。希望通過該案的審判使保護漁業資源等相關法律法規得到更廣泛的宣傳貫徹,提高廣大群眾對保護生態環境認識,減少非法捕撈的違法犯罪行為。

【記者】劉棟銘

【通訊員】王全明 胡東生 於兵萬

【作者】 劉棟銘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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