淪為惡勢力“保護傘”的派出所所長

玉林 跳槽那些事兒 廣西 陸川縣 陳飛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2019-05-18

人民警察本該為人民服務,而他卻被“人民幣”套牢,拿了錢,對轄區涉黃涉賭窩點的違法犯罪行為視而不見,不給錢,就“嚴查嚴處”……這就是廣西玉林市環西派出所原所長吳冬林。他利用手中的權力,私自對轄區涉黃涉賭窩點收取“保護費”,淪為惡勢力保護傘,最終難逃嚴懲。

今年3月25日,陸川縣人民法院對吳冬林為涉惡勢力充當“保護傘”一案作出一審宣判,吳冬林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6個月,並處罰金30萬元。

深挖細查,合力“破網打傘”

2017年5月的一天,玉林警方接到報案,在玉林城區大北路一家賓館內的涉黃會所“御龍會所”內,一名女青年被毆打致死。案發後,該會所負責人遲國君及合夥人陳飛等9人相繼落網。

公安機關在對遲國君毆人致死一案偵察終結後,移送到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檢察機關通過對該案犯罪嫌疑人展開訊問深挖,發現案發地的公安機關有工作人員涉嫌充當“保護傘”,遂將相關線索移送至玉林市監委。

2018年1月,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打響後,玉林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對黨的十八大以來受理的涉黑涉惡問題線索進行大起底大排查。7月初,玉林市監委委務會研究,果斷作出對吳冬林和派出所輔警林超採取留置措施的決定,打響了玉林市“破網打傘”第一槍。

面對誘惑,甘願被“圍獵”

2016年7月,吳冬林到環西派出所擔任所長後。當月,就組織力量對轄區內的會所、遊戲機室等進行突擊檢查,勒令違規違法經營者立即停業整頓,其中也包括“御龍會所”。

“久經沙場”的“御龍會所”老闆遲國君不甘就此“歇業”,開始對吳冬林展開攻勢,指使合夥人陳飛多次向吳冬林“送禮”,但都遭到了吳冬林拒絕。

然而,遲國君、陳飛並不死心,又把“目標”轉向該所輔警林超。在林超“牽線搭橋”下,吳冬林被遲國君、陳飛攻下。條件是:營業期間,每月向吳冬林交納“保護費”8000元,向林超交納2000元。

收錢後,吳冬林不再安排民警對該會所進行檢查,還充當“耳目”,使得該會所在上級公安機關發起的歷次打擊中均得以逃避查處。從2016年9月底起至2017年5月止,吳冬林收取了“保護費”4萬元。

嚐到甜頭後,吳冬林如法炮製,向開設涉黃場所的莫某每月索要“保護費”3萬元,向經營賭博遊戲機的李某每月索要5萬元。至吳冬林案發,吳冬林分別收取了莫某、李某的“保護費”48萬元和80萬元。

自食惡果,教訓極其深刻

吳冬林,2004年7月入警,十多年間,從一名普通民警成長為派出所所長。然而,他對組織的培養沒有好好珍惜,滿腦子想著如何撈錢。

玉林市監委專案組在吳冬林的宿舍、保險櫃及車輛搜出現金354萬餘元。吳冬林交待了收受賄賂132萬元的事實,餘下的209萬元則無法說明合法來源。

2018年9月,吳冬林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

“思想滑坡是最危險的滑坡,思想滑坡了,原本該堅定堅持、堅守的放鬆了,原本應該堅決抵禦、抵制的都接受了。”接受調查期間,吳冬林深刻反省自己。

以案為鑑,警剖查改

吳冬林案件查處後,玉林市公安局黨委先後召開黨委專題會、專題民主生活會、警示教育大會等,加強學習教育,深刻反思工作不足和問題,研判分析隊伍廉政風險隱患。

同時,針對照吳冬林案暴露出的問題,先後出臺了《玉林市公安局監督工作聯席會議制度》、《關於加強基層派出所所長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等,強化日常監督。自2018年9月以來,該局黨委先後組織開展集體約談2次,誡勉談話6人次,查找廉政風險點153個;對基層派出所監督檢查26次,發現糾正問題5個。

今年初,玉林市紀委監委進一步完善警示教育工作,出臺了《關於運用身邊典型案例開展“以案為鑑警剖查改”警示教育工作的活動方案》,明確各級各部門各單位特別是案發部門單位要運用身邊典型案例,通過召開一次警示教育大會、組織幹部旁聽一次庭審、建立完善一套廉政風險防控清單等形式,力爭做到查處一案、教育一片、規範一類的效果。(廣西壯族自治區玉林市紀委監委 丘增堂 胡雄波 || 責任編輯 代江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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