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底,我省各類學校即將迎來秋季新學期開學,為了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省教育廳向廣大學生及家長就學生資助政策體系進行詳細介紹。

一、學前教育

1、政府資助

資助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的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含建檔立卡家庭兒童、低保家庭兒童、特困救助供養兒童等)、孤兒和殘疾兒童。

2、幼兒園資助

幼兒園從事業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經費,用於減免收費、提供特殊困難補助等。

3、社會資助

各地建立和完善相關優惠政策,引導和鼓勵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捐資,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

二、義務教育

實施“兩免一補”和營養改善計劃

1、免學雜費

全部免除義務教育階段所有學生學雜費。

2、免費教科書

對義務教育階段所有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

3、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

補助城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費,其中,寄宿生補助標準為小學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從2019年秋季學期開始納入補助範圍,補助標準按照寄宿生生活補助標準的50%核定。

4、營養改善計劃

為國家試點地區(甘肅共有58個縣,其中蘭州市包括永登縣、皋蘭縣、榆中縣)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提供營養膳食補助。補助標準為每生每年800元。地方因地制宜實施營養餐地方試點。

三、普通高中教育

以國家助學金、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學雜費、地方政府資助項目為主,學校資助和社會力量積極參與。

1、免學雜費

免除公辦普通高中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含非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學雜費。對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批准的民辦普通高中就讀的符合免學雜費政策條件的學生,按照當地同類型公辦普通高中免學雜費標準予以補助。

2、國家助學金

資助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2000元。

3、地方政府資助

部分地區出臺地方性獎學金、助學金、專項免費等政策。

4、學校資助

學校從事業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經費,用於減免學費、設立校內獎助學金和特殊困難補助等支出。

5、社會資助

積極引導和鼓勵企業、社會團體及個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設立獎學金、助學金。

四、中等職業教育學生資助政策

以國家獎學金、免學費、國家助學金為主,頂崗實習、學校資助和社會資助為補充。

1、國家獎學金

國家對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二年級(含)以上學生中學習成績優異、技能表現突出的學生進行獎勵,每年獎勵2萬名學生,獎學金標準每生每年6000元。

2、免學費

對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學籍一、二、三年級在校生中所有農村(含縣鎮)學生、城市涉農專業學生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除學費(藝術類相關表演專業學生除外)。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比例按規定分區域確定。免學費標準按照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價格、財政主管部門批准的公辦學校學費標準執行(不含住宿費)。

3、國家助學金

資助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學籍一、二年級在校涉農專業學生和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平均資助標準每生每年2000元,具體標準由各地結合實際在1000—3000元範圍內確定,可以分為2—3檔。

4、頂崗實習

安排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到企業等單位頂崗實習,獲得一定報酬,用於支付學習和生活費用。

5、學校資助

中等職業學校每年安排一定的經費,用於學費減免、勤工助學、校內獎學金和特殊困難補助等。

6、社會資助

五、普通高校學生資助政策

本專科生:“獎貸助勤補免+綠色通道”等多元混合資助。

1、國家獎學金

獎勵特別優秀的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本專科在校生,每生每年8000元。

2、國家勵志獎學金

獎勵資助品學兼優、家庭經濟困難的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本專科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3、國家助學金

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本專科在校生。

4、國家助學貸款

政府主導、金融機構向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的免擔保、免抵押信用貸款,用於解決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在校學習期間利息全部由財政貼付。

5、基層就業國家資助

對中央高校應屆畢業生,自願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服務期達到3年以上(含3年)的,補償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每生每年不高於8000元。地方高校畢業生學費補償貸款代償由各地參照中央政策制定執行。

6、應徵入伍服兵役國家教育資助

國家對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招收為士官的高校學生實行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服義務兵役前正在就讀的高校學生(含新生),按國家規定保留學籍或入學資格、退役後自願復學或入學的實行學費減免。對退役一年以上,考入高校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學生實行學費減免。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不高於8000元。

7、師範生公費教育

在北京師範大學、華東師範大學、東北師範大學、華中師範大學、陝西師範大學和西南大學六所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的公費師範生,在校期間不用繳納學費、住宿費,還可獲得生活費補助。有志從教並符合條件的非師範專業優秀學生,在入學兩年內,可按規定轉入師範專業,高校返還學費、住宿費,補發生活費補助。其他高校師範類專業學生可向所在院校諮詢相關政策。

8、新生入學資助項目

中西部生源家庭經濟特別困難新生可申請入學資助項目,解決入校報到的交通費和入學後短期生活費。就讀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讀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學生可向當地縣級教育部門諮詢辦理。

9、勤工助學

學生在學有餘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課餘時間參加高校組織的勤工助學活動,通過勞動取得合法報酬,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等。

10、其他資助政策與措施

綠色通道。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如暫時籌集不齊學費和住宿費,可在開學報到期間,通過高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先辦理入學手續。入學後,高校資助部門根據學生具體情況開展困難認定,採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學費減免。公辦高校中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無法繳納學費的學生,特別是孤殘學生、少數民族學生及烈士子女、優撫家庭子女等,可獲得減免學費資助。具體辦法由高校制定。

輔助措施。各高校利用自有資金、社會組織和個人捐贈資金等,設立獎學金、助學金;對發生臨時困難的學生髮放特殊困難補助等。

研究生教育階段:全面享受本專科生政策,獎助學金標準更高。

1、國家獎學金

獎勵特別優秀的研究生。其中,碩士生3.5萬名,每生每年2萬元;博士生1萬名,每生每年3萬元。

2、學業獎學金

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的覆蓋面、等級、獎勵標準和評定辦法由各高校確定,標準不超過同階段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標準的60%。

3、國家助學金

資助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碩士生每生每年不低於6000元,博士生每生每年不低於13000元。

4、“三助”崗位津貼

設置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崗位,並提供“三助”津貼。

5、其他資助政策

研究生國家助學貸款、基層就業國家資助、服兵役國家教育資助,申請條件、程序等有關規定,與本專科生基本相同,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不高於12000元。

文丨蘭州晨報/掌上蘭州記者夏苗 實習生肖宗凱

編輯丨蔣學英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