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縣2村民地基使用權起糾紛,檢察院介入監督公安機關刑事立案'

永豐 刑法 法律 不完美媽媽 江西 江西政法 2019-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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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豐縣2村民地基使用權起糾紛,檢察院介入監督公安機關刑事立案

永豐縣人民檢察院成功立案監督一起尋釁滋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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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豐縣2村民地基使用權起糾紛,檢察院介入監督公安機關刑事立案

永豐縣人民檢察院成功立案監督一起尋釁滋事案件

永豐縣2村民地基使用權起糾紛,檢察院介入監督公安機關刑事立案

網絡圖片

近日,被害人劉某某向永豐縣人民檢察院來信來訪,要求對張某某尋釁滋事行為進行立案監督。

張某某與劉某某系鄰居,2019年3月份,兩家因地基使用權糾紛發生口角糾紛和打架,後經過當地派出所調解,約定在沒有談好之前維持原狀。2019年4月10日9時許,張某某趁劉某某不在家之際,用挖掘機把劉某某的牛欄圈樑及山嶺挖出一個斜坡,損毀了受害人劉某某家的財物。經鑑定,被毀壞的圈樑價值為4195元。

該院得知後,立即聯繫公安機關了解相關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和2013年兩高《關於辦理尋釁滋事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之規定,因婚姻、家庭、鄰里、債務等糾紛,實施毆打、辱罵、恐嚇他人或者損毀、佔用他人財物等行為的,一般不認定為尋釁滋事罪,但經有關部門批評制止或者處理處罰後,繼續實施前列行為,破壞社會秩序的除外。該院認為張某某的行為涉嫌尋釁滋事罪,遂迅速向公安機關發出《要求說明不立案理由通知書》,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理由。公安機關當日便向該院進行了回覆並且做出了立案決定,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之中。

來源:江西政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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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豐縣2村民地基使用權起糾紛,檢察院介入監督公安機關刑事立案

永豐縣人民檢察院成功立案監督一起尋釁滋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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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圖片

近日,被害人劉某某向永豐縣人民檢察院來信來訪,要求對張某某尋釁滋事行為進行立案監督。

張某某與劉某某系鄰居,2019年3月份,兩家因地基使用權糾紛發生口角糾紛和打架,後經過當地派出所調解,約定在沒有談好之前維持原狀。2019年4月10日9時許,張某某趁劉某某不在家之際,用挖掘機把劉某某的牛欄圈樑及山嶺挖出一個斜坡,損毀了受害人劉某某家的財物。經鑑定,被毀壞的圈樑價值為4195元。

該院得知後,立即聯繫公安機關了解相關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和2013年兩高《關於辦理尋釁滋事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之規定,因婚姻、家庭、鄰里、債務等糾紛,實施毆打、辱罵、恐嚇他人或者損毀、佔用他人財物等行為的,一般不認定為尋釁滋事罪,但經有關部門批評制止或者處理處罰後,繼續實施前列行為,破壞社會秩序的除外。該院認為張某某的行為涉嫌尋釁滋事罪,遂迅速向公安機關發出《要求說明不立案理由通知書》,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理由。公安機關當日便向該院進行了回覆並且做出了立案決定,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之中。

來源:江西政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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