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縣車主不用再買車位了?以後車位歸業主!

易縣 法律 易縣電視臺 2019-04-27

現在買車的人越來越多,

車位的問題也是日漸突出。

關於小車的停放問題,

大家都很關心,

《物權法》出臺後,

車位的歸屬有了更明確的規定。

以下三種情況的車位

開發商和業主都無權出售。

1、佔用公共道路停放汽車的車位,歸業主所有

2、地下人防車位,歸國家所有。業主只需繳納管理費即可使用。

3、按公建分攤給業主的停車位,歸業主所有。(開發商銷售小區房屋時已將地下停車場按公建面積分攤給小區業主,從法律上講,停車場產權歸業主。)

別私存!

請放到圈子裡,

朋友們會感激您!

▎來源:網絡

▎編輯:宋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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