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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助貸、聯合放貸的大潮下,一些地方城商行的放貸規模迅速增長,桂林銀行就是其中一例。

據桂林銀行年報顯示,2017年至2018年間,桂林銀行聯合貸款發放規模近900億元。僅在2018年,桂林銀行發放的聯合貸款高達680億元,期末餘額為92.85億元。這項成績來源於微眾銀行、京東金融、螞蟻金服等合作。桂林銀行提供資金,BAT則有巨大流量和場景。

不僅如此,在互聯網的演進下,城商行自己幹現金貸、消費金融的也不少。24家持牌消費金融機構中,城商行背景的有15家,其他中小銀行也紛紛與BAT合作,搶食互聯網金融蛋糕。對於中小銀行來說,地域限制一直是放貸的痛點,因此,中小銀行紛紛佈局消費金融領域,主要是消費金融公司擁有全國性牌照,可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業務,可以幫助地方性銀行突破地域限制。

有專家表示,我國聯合助貸政策並不完善,聯合放款業務屬地監管機構很難測算實際信貸投放量,直接影響國家貨幣政策執行的準確性。如果不加限制,一旦發生信用風險,很難落實責任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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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銀聯合微粒貸和螞蟻花唄發放900億現金貸

日前,桂林銀行正式啟動上市準備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至2018年間,桂林銀行聯合貸款發放規模近900億元。僅在2018年,桂林銀行發放的聯合貸款高達680億元,期末餘額為92.85億元。

據 2017年,桂林銀行在年報顯示,公司加大個人資產業務開發,與前海微眾銀行、京東金融、螞蟻金服等聯合推出了“微粒貸”、“微車貸”、“京東金條”、“螞蟻借唄”、“桂農貸”等網貸產品。到2017年末,互聯網聯合貸款累計發放219.29億元,貸款餘額60.58億元。

實際上,早在2016年,桂林銀行就開始聯合微眾銀行佈局互聯網貸款。

2016年5月,微眾銀行旗下“微粒貸”累計發放貸款400億元,與25家城商行建立聯合貸款平臺,截止2016年11月,微眾銀行放款已經超過1200億。

此外,2018年在保持“微粒貸”“螞蟻借唄”業務穩步增長的情況下,與網商銀行合作推出“網商貸”業務,為廣西小微企業主、個體工商戶、電商創業者提供經營性貸款,與螞蟻金服合作推出“螞蟻花唄”業務,為廣西客戶提供與消費場景結合、便捷支付的消費貸款產品。

在互聯網金融紅利期,桂林銀行在城商行中起步較早,趕上了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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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銀行搶食市場

我國消費金融市場潛力巨大,據前瞻產業研究院發佈的《2019-2024年中國消費金融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中數據顯示,2017年中國互聯網消費金融放貸規模達4.38萬億元,較2016年同比增長904%;2018年中國互聯網消費金融放貸規模達9.78萬億元,較2017年同比增長122.9%。

受互聯網金融紅利的趨勢,城商行紛紛上線消費金融,甚至部分中小銀行拉攏有流量有場景的BAT合作。

資料顯示,已開業的24家持牌消費金融公司中,城商行背景的有15家,其中哈爾濱銀行、中原銀行、盛京銀行、長安銀行、長沙銀行、湖北銀行、張家口銀行、包商銀行、杭州銀行、晉商銀行、成都銀行、上海銀行、北京銀行等13家城市商業銀行分別為13家持牌消費金融公司的主要出資人。

總體來看,城商行在消費金融佈局上更為積極。對於中小銀行來說,地域限制一直是放貸的痛點,因此,中小銀行紛紛上線消費金融領域,其原因主要為消費金融公司擁有全國性牌照,可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業務,可以幫助地方性銀行突破地域限制。

另一方面,部分中小銀行拉攏有流量有場景的BAT合作,進行聯合放貸。

中銀國際證券指出,當前各家銀行零售轉型推進持續,從去年來看,大部分銀行把50%以上的信貸投向零售,其中信用卡、消費貸款持續成為除房貸外的重要增長引擎。不過,消費類貸款不良率有所抬升,雖然絕對水平仍在低位,但考慮到近兩年仍處於各家銀行投放擴張期,未來潛在風險需要關注。

有業內人士認為,聯合放款業務屬地監管機構很難測算實際信貸投放量,直接影響國家貨幣政策執行的準確性。如果不加限制,一旦發生信用風險,很難落實責任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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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放貸助貸規則未出臺

實際上,我國聯合放貸助貸的規則一直缺失。機構找桂林銀行等地方中小銀行合作,實則在監管疏漏的地方合作。而銀行只提供資金,不參與風控、管理流程很容易放大風險。

2017年,一份《民營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流出,該文件針對互聯網貸款業務各環節制定了詳細規定,但是後來並無下文。

2017年12月1日,P2P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關於規範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已經規範持牌金融機構合作行為,宣告助貸兜底模式不可繼續。

而一份未經官方證實的《關於聯合貸款模式徵求意見的通知》,其內容大致為:“貸款人應將聯合貸款的合作機構限定於經銀監會批准設立,持有金融牌照並獲准經營貸款業務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業界人士認為這一規定被看著監管層對“助貸”模式的限制。

此後,《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非官宣版本曝光,其中提到,一屬地化管理,包括地方商業銀行開展互聯網貸款業務,主要服務當地客戶,向外省客戶發放的互聯網貸款餘額不得超過互聯網貸款總餘額的20%;二關於聯合放貸額度限制。

其中“聯合貸款合作”條款規定,聯合貸款各方商業銀行應分別獨立對貸款進行審批,商業銀行不得以任何形式為無放貸業務資質的合作機構提供貸款資金,不得與無放貸業務資質的合作機構共同出資發放貸款。

2019年1月9日,浙江銀保監局向各銀保監分局、杭州銀行和各城市商業銀行杭州分行下發了《關於加強互聯網助貸和聯合貸款風險防控監管提示的函》,這也是是2019年第一份面向銀行的防控互聯網助貸和聯合貸款風險的文件。

提示函稱,近年來,轄內城商行和民營銀行通過引入互聯網科技公司助貸或者與互聯網金融機構開展聯合貸款業務(以下統稱互聯網聯合貸款),擴大了業務場景、增加了客戶引流渠道、推動了業務發展。但是部分銀行開展互聯網聯合貸款業務不夠審慎、合規。因此,浙江銀保監局對轄內城商行和民營銀行提出了幾點要求:一是核心風控環節不得外包;二是立足當地不跨區域;三是規範合作穩健發展。

如上述監管落地,將在很大程度上防止互聯網貸款業務野蠻擴張,讓互聯網貸款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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