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淮安:聽信偏方,女子帶15顆罌粟果乘火車回家治腹瀉

在淮安打工的山東女子王某平時有腹瀉的毛病,因為聽信罌粟果能治腹瀉,眼看孩子要放暑假,她竟攜帶15顆罌粟果乘火車回家,24日上午,當她在淮安火車站安檢時被查出。

江蘇淮安:聽信偏方,女子帶15顆罌粟果乘火車回家治腹瀉

江蘇淮安:聽信偏方,女子帶15顆罌粟果乘火車回家治腹瀉

24日上午,正在淮安站安檢處執勤的南京鐵路公安處淮安站派出所民警劉警官聽到安檢員稱有一名旅客可能攜帶了違禁品,請求前去處理。到了現場後劉警官發現在一名女子隨身攜帶的行李包中有包疑似罌粟果的物品,女子本人也承認其為“大煙果”(罌粟果),民警隨即將該名女子帶到辦公室進行盤查。

據45歲的山東女子王某稱,今年三月份隨丈夫到淮安來打工,因為平時腸胃不好,經常腹瀉,別人告訴她一個偏方稱罌粟果對治療腹瀉有很好效果,她便託人在山東老家給找了一些,三月份隨丈夫開車帶到淮安來,平時發生腹瀉時就煮水喝,也不知道這是違法行為。這幾天在老家的孩子要暑假了,王某打算回家照顧孩子一段時間,便乘坐了今天的K772次列車回山東老家,走的時候想著把15顆罌粟帶回山東老家,以便發生腹瀉的時候煮點水喝,沒想到在火車站安檢處被民警攔下。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一條規定非法運輸、存儲、使用少量罌粟殼均屬於違法行為,可處予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3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民警考慮到王某攜帶的罌粟數量較少,主要用於治病,並沒有較大危害,且公安機關對其批評教育後能主動悔改,民警對其攜帶的15顆罌粟果進行收繳,並按法律規給予對王某行政罰款200元的處罰。

民警在此提醒廣大市民朋友,罌粟是毒品的重要來源,是國家明令禁止的物品,非法種植、持有、運輸、使用罌粟均屬於違法行為,使用罌粟會形成依賴性,長期使用會破壞人神經中樞,給生命安全帶來威脅,請廣大市民不要種植、使用罌粟。

來源: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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