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幾位老年人聽信治腸胃病“偏方”,竟然種罌粟被判刑

揚子晚報訊(省檢宣 劉瀏)近日,江蘇省連雲港市灌南縣檢察院集中提起公訴的7件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案件集中宣判,宣判刑期在拘役三個月到有期徒刑一年不等,並處罰金。

灌南縣某村的老村民曾聽已經去世的老人講起過大煙能治病的偏方,就連家畜也可以服用,於是口口相傳,村裡多名老人為治療腸胃疾病在自留地和田地裡,撒上了罌粟的種子(俗稱大煙)。今年4月份,公安機關在巡邏時偶然發現有疑似罌粟幼苗後,展開掃毒行動將全部罌粟幼苗剷除,並將達到追究刑事責任的14起案件移送檢察院起訴。

經查,該批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案件均系老年人出於治腸胃病等目的在自家房屋周邊或田地裡種植“大煙”,幼苗在600餘株到2000餘株不等。經江蘇省中國科學院植物研究所鑑定,提取植株均為罌粟幼苗。

“我們年紀大了,知道大煙不是好東西,吃多了有癮,但是沒想到後果竟然這麼嚴重”。檢察官在辦案過程中發現,犯罪嫌疑人均為五六十歲的老人,甚至有的年齡達到75週歲。經調查,村裡有過禁種罌粟的宣傳,但是因為年齡大、不識字等原因,宣傳效果不佳。因此,檢察官在與14名犯罪嫌疑人談話時,糾正其錯誤思想,罌粟雖有藥用功效,但是非經醫囑萬不可服用,否則嚴重危害身體健康,甚至成癮。

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前,灌南縣公檢法三家專門召開聯席會議,明確了法種植毒品原植物案件在刑事訴訟程序中的幾項問題。該批案件由灌南縣公安局統一移送審查起訴,檢察機關將嚴查細審和釋法說理工作相結合。被告人均認罪認罰,使得該案依法快速辦理,達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會效果。

今年以來灌南檢察院認真貫徹落實市、縣相關部署要求,一方面從嚴從快辦理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犯罪案件,做好釋法說理工作;另一方面聯合公安禁毒大隊與鄉鎮政府以發放宣傳資料、展板講解等形式,積極開展農村地區打擊毒品犯罪法治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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