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瓦蘭•辛格:美國給世界挖下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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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本名叫《美國陷阱》的書在包括印度在內的多國媒體和學術圈引起轟動。該書作者是法國阿爾斯通公司前高管弗雷德裡克·皮耶魯齊,最初的法語版本如今被翻譯成多種語言。筆者認為,本書廣為流傳的主要原因是這本書的主題觸動了全球商業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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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本名叫《美國陷阱》的書在包括印度在內的多國媒體和學術圈引起轟動。該書作者是法國阿爾斯通公司前高管弗雷德裡克·皮耶魯齊,最初的法語版本如今被翻譯成多種語言。筆者認為,本書廣為流傳的主要原因是這本書的主題觸動了全球商業界。

斯瓦蘭•辛格:美國給世界挖下的“陷阱”

美國陷阱中文版圖書封面

世界各國企業界及商學界經常對美國政府產生質疑:美國用國內法懲罰外國公民,即使所涉案件不在美國司法管轄之內。近年來,這種趨勢更為明顯,成為當前白宮“美國優先”政策的一部分,該政策的核心是美國的“例外主義”。

美國以破壞其自以為是的行為標準(特別是腐敗和/或違反美國製裁),給外國公司及其高管施壓,並單方面進行嚴厲懲罰。這種做法一直是歷屆美國政府與其他國家及地區之間的主要爭議。俄羅斯、中國和印度以及其他國家,一次又一次地反對美國作為世界警察實施“單邊主義”和“誤導性”制裁與霸凌行為。不過,美國仍舊藉助其國內法懲罰目標實體,這種行為的目的顯而易見是為了干涉甚至破壞該國商業和國防部門。

在美國通過國內法實施“長臂管轄”的案例中,我們一方面可以看到如《美國陷阱》一書中披露的那樣,美國先扣押外國企業高管,然後再一步步“肢解”或幫助美國企業吞併有競爭性的外國企業;另一方面,美國也曾借維護地區秩序和法律之名,肆無忌憚地抓扣外國領導人,在美國法庭進行審判。

這樣的行為並沒有停止,近年來美國國會仍在推動通過數項尋求境外執法的法案。美國通過全球軍事部署成為“每個國家的鄰居”,又藉助各種法案尋求把這種霸權覆蓋到商業和科技領域。我們可以看到,從1946年《麥克馬洪法案》開始,美國就禁止任何分享核技術的行為,甚至盟友也不行。要知道,來自盟友國家的科學家對著名的“曼哈頓計劃”有著非常大的貢獻,這個計劃讓美國成為二戰戰勝國中最強大的國家。1978年美國國會通過“核不擴散法案”,禁止轉移任何敏感軍民兩用技術給無核武國家,後者不能在本土進行任何被懷疑是製造核武器或彈道導彈的研發。

在對付商業對手時,1977年美國出臺的《反海外腐敗法》,為其打擊所謂的“海外腐敗案件”提供了“長臂管轄”的依據。條件是隻要所進行的交易通過美元交易,或者相關溝通是通過美國的服務器收發郵件完成。

自2017年特朗普執政後,美國已陸續退出幾項國際協議或國際組織,包括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2015年伊核協議,甚至包括聯合國人權理事會。而且,特朗普在數次盟友內部峰會上“強買強賣”,已令其“名聲在外”。由於美國政府認為“整個世界都在通過不公平貿易欺騙美國”,這導致美國政府不顧各方反對,向全球許多國家加徵關稅。但這種行為和策略,恐怕會使美國的全球話語主導權日益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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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本名叫《美國陷阱》的書在包括印度在內的多國媒體和學術圈引起轟動。該書作者是法國阿爾斯通公司前高管弗雷德裡克·皮耶魯齊,最初的法語版本如今被翻譯成多種語言。筆者認為,本書廣為流傳的主要原因是這本書的主題觸動了全球商業界。

斯瓦蘭•辛格:美國給世界挖下的“陷阱”

美國陷阱中文版圖書封面

世界各國企業界及商學界經常對美國政府產生質疑:美國用國內法懲罰外國公民,即使所涉案件不在美國司法管轄之內。近年來,這種趨勢更為明顯,成為當前白宮“美國優先”政策的一部分,該政策的核心是美國的“例外主義”。

美國以破壞其自以為是的行為標準(特別是腐敗和/或違反美國製裁),給外國公司及其高管施壓,並單方面進行嚴厲懲罰。這種做法一直是歷屆美國政府與其他國家及地區之間的主要爭議。俄羅斯、中國和印度以及其他國家,一次又一次地反對美國作為世界警察實施“單邊主義”和“誤導性”制裁與霸凌行為。不過,美國仍舊藉助其國內法懲罰目標實體,這種行為的目的顯而易見是為了干涉甚至破壞該國商業和國防部門。

在美國通過國內法實施“長臂管轄”的案例中,我們一方面可以看到如《美國陷阱》一書中披露的那樣,美國先扣押外國企業高管,然後再一步步“肢解”或幫助美國企業吞併有競爭性的外國企業;另一方面,美國也曾借維護地區秩序和法律之名,肆無忌憚地抓扣外國領導人,在美國法庭進行審判。

這樣的行為並沒有停止,近年來美國國會仍在推動通過數項尋求境外執法的法案。美國通過全球軍事部署成為“每個國家的鄰居”,又藉助各種法案尋求把這種霸權覆蓋到商業和科技領域。我們可以看到,從1946年《麥克馬洪法案》開始,美國就禁止任何分享核技術的行為,甚至盟友也不行。要知道,來自盟友國家的科學家對著名的“曼哈頓計劃”有著非常大的貢獻,這個計劃讓美國成為二戰戰勝國中最強大的國家。1978年美國國會通過“核不擴散法案”,禁止轉移任何敏感軍民兩用技術給無核武國家,後者不能在本土進行任何被懷疑是製造核武器或彈道導彈的研發。

在對付商業對手時,1977年美國出臺的《反海外腐敗法》,為其打擊所謂的“海外腐敗案件”提供了“長臂管轄”的依據。條件是隻要所進行的交易通過美元交易,或者相關溝通是通過美國的服務器收發郵件完成。

自2017年特朗普執政後,美國已陸續退出幾項國際協議或國際組織,包括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2015年伊核協議,甚至包括聯合國人權理事會。而且,特朗普在數次盟友內部峰會上“強買強賣”,已令其“名聲在外”。由於美國政府認為“整個世界都在通過不公平貿易欺騙美國”,這導致美國政府不顧各方反對,向全球許多國家加徵關稅。但這種行為和策略,恐怕會使美國的全球話語主導權日益式微。

斯瓦蘭•辛格:美國給世界挖下的“陷阱”

從美國國內看也是如此。一個以保護“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立國的國家,不斷指責中國違反知識產權,對中國出口美國商品的大規模徵稅,讓美國消費者不得不面對相關商品價格不斷上漲的苦果。美國領導人與其內外環境的日益脫節,已經成為美國學者以及更多國際學者討論的重要話題。

從現在看,美國或許不會像對待華為和中興等企業那樣,直接對印度企業佈下“陷阱”。主要原因有兩個:首先,印度企業還沒有對美國利益造成足夠大的戰略挑戰。因為美國政府相關部門採取“長臂管轄”行動的出發點,是保護美國“商業利益”免受其他國家競爭性企業的挑戰。中國一些企業已成為世界電信行業的領頭羊,所以美國認為有必要採取這一措施。法國的阿爾斯通公司也是因此掉入“美國陷阱”的。

其次,印度經常屈從於美國壓力,這可從新德里日益在5G建設方面不願意對中國公司開放的態度上有所體現。印方這些舉動,換來的也常常是讓印度能免於美國的嚴詞指責。比如在採購俄羅斯S-400導彈問題上,美國適用2017年《以制裁反擊美國敵人法案》時對印度和土耳其的不同態度,是最明顯不過的案例。但是,印度得到的這種“偏向”當然也會付出成本。

責任編輯/張玲 顧心陽

圖文編輯/李曉琪

作者:斯瓦蘭•辛格,察哈爾學會高級研究員,印度尼赫魯大學教授

來源:環球網,2019-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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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本名叫《美國陷阱》的書在包括印度在內的多國媒體和學術圈引起轟動。該書作者是法國阿爾斯通公司前高管弗雷德裡克·皮耶魯齊,最初的法語版本如今被翻譯成多種語言。筆者認為,本書廣為流傳的主要原因是這本書的主題觸動了全球商業界。

斯瓦蘭•辛格:美國給世界挖下的“陷阱”

美國陷阱中文版圖書封面

世界各國企業界及商學界經常對美國政府產生質疑:美國用國內法懲罰外國公民,即使所涉案件不在美國司法管轄之內。近年來,這種趨勢更為明顯,成為當前白宮“美國優先”政策的一部分,該政策的核心是美國的“例外主義”。

美國以破壞其自以為是的行為標準(特別是腐敗和/或違反美國製裁),給外國公司及其高管施壓,並單方面進行嚴厲懲罰。這種做法一直是歷屆美國政府與其他國家及地區之間的主要爭議。俄羅斯、中國和印度以及其他國家,一次又一次地反對美國作為世界警察實施“單邊主義”和“誤導性”制裁與霸凌行為。不過,美國仍舊藉助其國內法懲罰目標實體,這種行為的目的顯而易見是為了干涉甚至破壞該國商業和國防部門。

在美國通過國內法實施“長臂管轄”的案例中,我們一方面可以看到如《美國陷阱》一書中披露的那樣,美國先扣押外國企業高管,然後再一步步“肢解”或幫助美國企業吞併有競爭性的外國企業;另一方面,美國也曾借維護地區秩序和法律之名,肆無忌憚地抓扣外國領導人,在美國法庭進行審判。

這樣的行為並沒有停止,近年來美國國會仍在推動通過數項尋求境外執法的法案。美國通過全球軍事部署成為“每個國家的鄰居”,又藉助各種法案尋求把這種霸權覆蓋到商業和科技領域。我們可以看到,從1946年《麥克馬洪法案》開始,美國就禁止任何分享核技術的行為,甚至盟友也不行。要知道,來自盟友國家的科學家對著名的“曼哈頓計劃”有著非常大的貢獻,這個計劃讓美國成為二戰戰勝國中最強大的國家。1978年美國國會通過“核不擴散法案”,禁止轉移任何敏感軍民兩用技術給無核武國家,後者不能在本土進行任何被懷疑是製造核武器或彈道導彈的研發。

在對付商業對手時,1977年美國出臺的《反海外腐敗法》,為其打擊所謂的“海外腐敗案件”提供了“長臂管轄”的依據。條件是隻要所進行的交易通過美元交易,或者相關溝通是通過美國的服務器收發郵件完成。

自2017年特朗普執政後,美國已陸續退出幾項國際協議或國際組織,包括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2015年伊核協議,甚至包括聯合國人權理事會。而且,特朗普在數次盟友內部峰會上“強買強賣”,已令其“名聲在外”。由於美國政府認為“整個世界都在通過不公平貿易欺騙美國”,這導致美國政府不顧各方反對,向全球許多國家加徵關稅。但這種行為和策略,恐怕會使美國的全球話語主導權日益式微。

斯瓦蘭•辛格:美國給世界挖下的“陷阱”

從美國國內看也是如此。一個以保護“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立國的國家,不斷指責中國違反知識產權,對中國出口美國商品的大規模徵稅,讓美國消費者不得不面對相關商品價格不斷上漲的苦果。美國領導人與其內外環境的日益脫節,已經成為美國學者以及更多國際學者討論的重要話題。

從現在看,美國或許不會像對待華為和中興等企業那樣,直接對印度企業佈下“陷阱”。主要原因有兩個:首先,印度企業還沒有對美國利益造成足夠大的戰略挑戰。因為美國政府相關部門採取“長臂管轄”行動的出發點,是保護美國“商業利益”免受其他國家競爭性企業的挑戰。中國一些企業已成為世界電信行業的領頭羊,所以美國認為有必要採取這一措施。法國的阿爾斯通公司也是因此掉入“美國陷阱”的。

其次,印度經常屈從於美國壓力,這可從新德里日益在5G建設方面不願意對中國公司開放的態度上有所體現。印方這些舉動,換來的也常常是讓印度能免於美國的嚴詞指責。比如在採購俄羅斯S-400導彈問題上,美國適用2017年《以制裁反擊美國敵人法案》時對印度和土耳其的不同態度,是最明顯不過的案例。但是,印度得到的這種“偏向”當然也會付出成本。

責任編輯/張玲 顧心陽

圖文編輯/李曉琪

作者:斯瓦蘭•辛格,察哈爾學會高級研究員,印度尼赫魯大學教授

來源:環球網,2019-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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