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條件式綠卡如何轉正式綠卡

移民 美國 婚姻 法律 諾華移民 諾華移民 2017-10-31

與美國公民結婚不滿兩年的外籍配偶在申請移民簽證時一般得到的是有效期為2年的有條件綠卡,條件綠卡可以享受一半永久居民的所有權利。但是,在兩年條件綠卡到期前90天內,需求和美國公民配偶一起提出取消條件綠卡申請。如果不能聯合申請,可以申請豁免,單獨提出申請。這種情況包括:婚姻終止、配偶死亡、受到虐待、特大困境,以及子女單獨提出申請。

今天諾華移民劉章為(Ziegfeld001)為大家講解如何在不同情形下,具體操作去除條件式獲得十年正式綠卡。

美國條件式綠卡如何轉正式綠卡

一、適用案件

如果在外籍配偶的條件綠卡在兩年有效期滿前90天內,其與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的婚姻依然存續,或雖已分居,但正在和解,且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身份的配偶仍願配合,可採用夫妻聯合申請的方式。需要夫妻二人共同遞交I-751去除條件式的婚姻身份申請表及足以證明婚姻真是的文件。一般來說,只要證明兩年結婚的真實性,聯合申請是比較容易轉為正式綠卡的。

如果你不能與配偶遞交去除條件式申請,條件式綠卡持有人符合條件的話,也可以單獨遞交豁免申請。適用情況有:

1。婚姻是合法和真實的,但有條件綠卡持有者的配偶突然死亡;

2。婚姻是合法和真實的,但因離婚或無效婚姻而終止,並在未及時遞交申請時無過錯。

3..婚姻是合法和真實的,但條件綠卡持有者遭配偶虐待,並在未及時遞交申請時無過錯。

4.終止條件式綠卡持有人的身份,驅逐其出境,將會導致其極大困境;

在這種情況下,相關人員可以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申請豁免,而無需在有效有效期滿前90天內再遞交。

單獨申請通常需要面談,以證明婚姻合法性以及離婚、配偶死亡、巨大困境、被虐待,無法證明時,申請將被拒絕,申請人將失去身份,並被驅逐出境。因此,單獨申請的難度是比較大的。

如果持有條件式綠卡子女的條件式居民身份是在其父(母)獲得相同身份之後的90天內獲得,那麼在父(母)的申請中必須包括條件式綠卡子女在內,條件式綠卡子女方可去除條件式,獲得正式綠卡。若持有條件式綠卡子女的條件式居民身份是在其父(母)獲得相同身份之後的90天后獲得,那麼條件式綠卡子女須單獨遞交去除條件式申請,以獲得永久居留權。

二、案例流程

1。在有條件綠卡到期前90天內,向移民局遞交聯合申請或單獨提出豁免申請

2。移民局發佈按指紋通知

3.去移民局服務地區按指紋

4。婚姻被懷疑有欺騙性,要求前往面談

5。面談通過

6。去除有條件綠卡申請批准,在90天內拿到正式綠卡

根據目前的移民審理進度,I-751申請的審理週期一般為6個月。

三、申請材料

申請文件:I-751申請表格,綠卡,申請費用,原I-130批准通知書的複印件、婚姻真實性的證明文件,如結婚證、夫妻共同房產、共有銀行賬戶、小孩出生證等。

如果是配偶死亡,需提供配偶的死亡證明

如果是婚姻終止,需提供結婚證,離婚判決書,婚姻真誠合法的相關文件等

如果符合極大困境,需提供極大困境證明,如醫療記錄、疾病證明、原居住國經濟政治狀況說明等

如果是受到虐待,需提供受虐證明,如警察記錄、醫療診斷記錄、家人及朋友的書面證詞等

四、注意事項

1.在取得條件式居民身份時,移民局會提醒兩年條件式婚姻身份快到期的90天內需去除條件式,但是不會第二次提醒,所以自己要把握好時間。但是出於申請人不可控制的原因而未能及時遞交申請時,且有合理的理由,移民局仍會接受此逾期申請。

2.符合單獨申請情形時,無須等到其條件式綠卡兩年有效期滿前90天遞交。

3.無論是單獨申請還是聯合申請,出具充分的材料證明婚姻真實性是關鍵。

4.申請去除條件式婚姻身份待決期間可以申請歸化入籍。

5.豁免申請通常都需要面談,面談時需證明婚姻合法性及離婚的確實性,無法證明時,申請將遭拒絕,申請人會失去身份,並被驅逐出境。

6.如果申請人子女的有條件居留身份是在申請人得到相同身份的90天后得到的,即不能跟隨父(母)一起申請,需單獨遞交申請。

7.如果條件式居民父/母死亡,子女可以立即遞交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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