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們是中國人”,父親被羈押4年,澳洲華男為父請願

移民 簽證 外匯 人工智能 today澳洲 today澳洲 2017-09-07

在請願網站Chang.org上,有一封題為“移民部謀殺了我的家庭,因為我們是中國人”的請願信。自發布以來,已經獲得了461名網絡支持者。請願者Charles Guo是一個20多歲的年輕人,找到今日澳洲並講述了自家經歷。

記者留意到,整個事件或許遠比這封請願信複雜得多。

“因為我們是中國人”,父親被羈押4年,澳洲華男為父請願

(圖片來源:今日澳洲)

“7、8個移民部的人,用手銬把父親帶走,關了4年”

Charles告訴記者,1988年31歲的父親持學生簽證來到澳洲,後來拿到TR 簽證。“因為犯了幾個‘小錯’,1996年TR 簽證被取消了,可是卻並沒有告訴他。直到1998年申請永居簽證時,移民部以“品格不過關”為由,拒絕了他。”

“2004年父親就被移民部關了132天,到了2013年,7、8個移民部的人來到家裡,告訴他他的簽證被取消,是非法居留,然後用手銬把父親帶走……”對於父親被帶走的情景,Charles仍記憶猶新,而這次,羈押長達3年。

“因為我們是中國人”,父親被羈押4年,澳洲華男為父請願

(圖片來源:網絡)

Charles認為,移民部錯關了父親。“移民部陸續給了他11個簽證,他是合法居留在這裡的。而且既然說他品格不過關,為什麼又給了他那麼多簽證?”於是,在這次被關押後,Charles父親就開始跟移民部打官司。

在Charles看來,即使父親犯過“幾個小錯”,移民部在他擁有有效簽證的情況下羈押他,就是違法的。

當記者追問是什麼樣的“小錯”,導致了他父親簽證被取消,Charles回答是“用假護照非法出境”,接著他又解釋道,“當時他(父親)的母親身體不好,著急要回國,所以才用了假的……”

“父親身體很差,我輕生過兩次,弟弟放棄學業,母親離家出走了”

Charles告訴記者,移民部對父親的拘捕,給這個家庭帶來很大的壓力。

“我輕生過兩次,有一兩年沒法出門。因為要在家照顧哥哥,24歲的弟弟也放棄了學業,而母親受不了精神壓力,2013年離家出走了,到現在也沒有回來……”

而對於父親的健康,Charles 也很擔心。“父親身體很差,精神也很錯亂,他有高血壓和心臟病。在羈押的4、5年,不給他看病,也不讓他和家人聯繫。”

“我覺得他們對中國人不公平,我們聯繫過他們那麼多次,都不理睬我們。”因此,Charles才決定在網上發佈請願,並向澳洲人權委員會求助。

澳洲人權委員會介入調查 案情複雜超乎常人想象

一份2015年澳洲人權委員會出具的調查報告,顯示了該組織對其父親(報告中稱AI)訴訟全過程的調查。以下為報告概要節選:

“因為我們是中國人”,父親被羈押4年,澳洲華男為父請願

(圖片來源:網絡)

報告中稱, 來自中國大陸的AI現年58歲,於1988年8月5日持有學生簽證第一次入境澳大利亞,然後又獲得了兩個臨時簽證,第二個簽證1996年10月到期。

1991年,AI因為賭博被罰款150澳元。

1992年7月,AI返回中國,7天后和妻子AL及3歲的兒子AJ一同返回澳大利亞。

1993年2月,AI因為無法證實他的身份和狀態被澳大利亞移民部羈押,3月29日因身份證實而獲釋。4月,二兒子AK在中國出生。

1994年1月,AI因試圖使用他人名字的新加坡護照在珀斯機場出境,而被移民部羈押10周。移民部表示,1993年2月AI使用第三個名字躲在一艘船裡從中國來澳。當移民部聯繫中國相關機構,打算查詢他的相關證件並遣返他時,發現他還有第四個名字。當時他在中國因受賄罪服刑,期間從獄中脫逃。

在指紋確認了AI的身份和簽證後,他被從移民部釋放,並於3月29日被引渡到新州警局關押,因“出售大量海洛因”被指控,並因此被關押4個月。但因證據不足,指控被撤銷。據聯邦警方說,關鍵證人拒絕提供證據。

1994年8月,AI因持有假護照及攜帶超額現金入境,被罰款500澳元和200澳元。

1994年6月,在被新州警方關押期間,AI提交了永居申請,申請在1996年10月被拒絕。移民部代表認為,根據對AI多年表現及他身邊的組織及個人的調查,如果讓他繼續留在澳大利亞,他可能會實施犯罪,危及澳大利亞社區安全。

1996年10月,AI的第二個臨時簽證過期,同年12月他的過橋簽證也隨之停止。

1996年11月,AI向民事上訴庭提交了簽證複審申請,但是他沒有參加聆訊,他的申請在未過庭審的情況下被撤銷了。

1998年3月,AI申請另一永居簽證,1999年5月被拒籤,但是這一拒籤決定並未通知他。

2001年12月,新州警方在AI家中發現了疑似被盜的價值$137400澳元珠寶,以及$769300澳元現金,AI被移民羈押了4個半月,隨即被轉交新州警方羈押18天。隨後,關於現金的指控被取消,被判處監禁5個月15日(當時已被移民部羈押),很快被釋放。

2003年1月,AI向民事上訴庭申請延長簽證,以能夠複審1996年拒籤他的決定,但是延長申請被拒絕。

2003年5月,AI的妻子AL因持有520顆致幻藥物而被判6個月監禁。夫妻二人當時是否住在一起並不清楚。

2004年11月,AI因家暴長子AL被控罪,隨後指控被撤銷。

2004年12月21日,Al申請保護簽證並得到過橋簽證。移民部當日判定過橋簽證無效,而保護簽證在2005年2月8日被拒。AI隨即向民事上訴庭申請簽證複審,在複審期間,從2005年3月22日到5月6日期間,他被羈押在羈押中心。因為1999年的拒籤決定並未有效通知到Al,這段時間的羈押被裁定是不合法的。

2011年12月,AI因為持有、提供禁止藥物而被警方拘押,2012年2月29日被保釋並釋放。同日,他被轉交到羈押中心。隨後關於藥物的指控被撤銷。

2012年2月29日到2014年9月26日,AI在羈押中心被羈押了2年7個月,直到移民部承認是非法的。同年10月4日,AI再次申請了保護簽證,再次被拒絕。

2014年9月26日,根據最高法院文件,移民部宣佈1996年拒籤AI的決定是無效的,因為沒有按時通知到AI以至於他沒有足夠的時間提交複審申請,因此,移民部恢復了他的臨時簽證。

2014年12月3日,移民部重新通知AI,因為“品德不過關”,他的永久居留簽證被拒絕,他的臨時簽證也在同日被取消,並再次被關入羈押中心。

2015年3月6日,移民部意識到他的永久居留簽證被拒絕的決定是有問題的,因為通知不暢,導致他只有9天申請複審。因此,2014年12月3日到2015年3月6日這段時間內的羈押也是不合法的。

至此,AI共被移民部羈押超過4年。 目前,此案已提交至聯邦巡回法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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