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2019年浙江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有變化,事關你我他'
近日,浙江省醫療保障局、省財政廳聯合印發《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城鄉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大病保險人均最低籌資標準增加15元,貧困人口大病保險起付線降低50%……
"近日,浙江省醫療保障局、省財政廳聯合印發《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城鄉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大病保險人均最低籌資標準增加15元,貧困人口大病保險起付線降低50%……
"近日,浙江省醫療保障局、省財政廳聯合印發《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城鄉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大病保險人均最低籌資標準增加15元,貧困人口大病保險起付線降低50%……
《方案》要求鞏固城鄉居民醫保覆蓋面,確保戶籍人口參保率不低於現有水平。以下這些內容事關你我,隨小編一起了解~
科學確定城鄉居民醫保和
大病保險籌資標準
2019年城鄉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不低於540元。個人繳費相應新增30元,且原則上不低於城鄉居民醫保人均籌資標準的三分之一。
2019年城鄉居民醫保新增財政補助一半用於提高大病保險保障能力,2019年大病保險人均最低籌資標準在2018年不低於40元的基礎上增加15元,達到不低於55元。
對居住證持有人選擇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個人按當地居民相同標準繳費,各級財政按照當地居民相同標準給予補助。
各級財政要將城鄉居民醫保財政補助納入年度預算,按規定足額安排財政補助資金,及時撥付到位。省級財政繼續按照二類六檔轉移支付係數落實對各地的補助。
"近日,浙江省醫療保障局、省財政廳聯合印發《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城鄉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大病保險人均最低籌資標準增加15元,貧困人口大病保險起付線降低50%……
《方案》要求鞏固城鄉居民醫保覆蓋面,確保戶籍人口參保率不低於現有水平。以下這些內容事關你我,隨小編一起了解~
科學確定城鄉居民醫保和
大病保險籌資標準
2019年城鄉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不低於540元。個人繳費相應新增30元,且原則上不低於城鄉居民醫保人均籌資標準的三分之一。
2019年城鄉居民醫保新增財政補助一半用於提高大病保險保障能力,2019年大病保險人均最低籌資標準在2018年不低於40元的基礎上增加15元,達到不低於55元。
對居住證持有人選擇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個人按當地居民相同標準繳費,各級財政按照當地居民相同標準給予補助。
各級財政要將城鄉居民醫保財政補助納入年度預算,按規定足額安排財政補助資金,及時撥付到位。省級財政繼續按照二類六檔轉移支付係數落實對各地的補助。
穩步提升城鄉居民醫保待遇水平
以設區市為單位,合理確定城鄉居民醫保門診、住院和大病保險起付線、統籌基金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額。
鞏固提高醫保住院、門診
保障待遇水平
鞏固城鄉居民醫保住院保障待遇水平,縣域內定點醫療機構政策範圍內住院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
穩步提高城鄉居民醫保門診保障待遇水平,縣域內定點醫療機構政策範圍內門診支付比例保持在50%左右。
逐步縮小個人醫療費用政策範圍內支付比例與實際支付比例間差距。
降低大病保險起付線
以設區市為單位,降低並統一大病保險起付線,原則上按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確定。
大病保險合規醫療費用最低支付比例原則上不低於60%。合規醫療費用包含一個結算年度內,個人發生的住院和規定(慢性病)病種門診費用中按規定需由個人支付的自理、自付費用,以及使用浙江省大病保險特殊藥品的費用。
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醫保門診統籌政策,城鄉居民醫保慢性病門診保障制度按照省裡有關規定執行。
"近日,浙江省醫療保障局、省財政廳聯合印發《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城鄉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大病保險人均最低籌資標準增加15元,貧困人口大病保險起付線降低50%……
《方案》要求鞏固城鄉居民醫保覆蓋面,確保戶籍人口參保率不低於現有水平。以下這些內容事關你我,隨小編一起了解~
科學確定城鄉居民醫保和
大病保險籌資標準
2019年城鄉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不低於540元。個人繳費相應新增30元,且原則上不低於城鄉居民醫保人均籌資標準的三分之一。
2019年城鄉居民醫保新增財政補助一半用於提高大病保險保障能力,2019年大病保險人均最低籌資標準在2018年不低於40元的基礎上增加15元,達到不低於55元。
對居住證持有人選擇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個人按當地居民相同標準繳費,各級財政按照當地居民相同標準給予補助。
各級財政要將城鄉居民醫保財政補助納入年度預算,按規定足額安排財政補助資金,及時撥付到位。省級財政繼續按照二類六檔轉移支付係數落實對各地的補助。
穩步提升城鄉居民醫保待遇水平
以設區市為單位,合理確定城鄉居民醫保門診、住院和大病保險起付線、統籌基金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額。
鞏固提高醫保住院、門診
保障待遇水平
鞏固城鄉居民醫保住院保障待遇水平,縣域內定點醫療機構政策範圍內住院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
穩步提高城鄉居民醫保門診保障待遇水平,縣域內定點醫療機構政策範圍內門診支付比例保持在50%左右。
逐步縮小個人醫療費用政策範圍內支付比例與實際支付比例間差距。
降低大病保險起付線
以設區市為單位,降低並統一大病保險起付線,原則上按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確定。
大病保險合規醫療費用最低支付比例原則上不低於60%。合規醫療費用包含一個結算年度內,個人發生的住院和規定(慢性病)病種門診費用中按規定需由個人支付的自理、自付費用,以及使用浙江省大病保險特殊藥品的費用。
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醫保門診統籌政策,城鄉居民醫保慢性病門診保障制度按照省裡有關規定執行。
全面實現城鄉居民醫保制度統一
實現城鄉居民
基本醫保制度縱向統一
以設區市為單位,全面實現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制度縱向統一。尚未實現的設區市,要在2019年底前出臺具體實施方案,抓緊落實到位。
2020年起,按照“全市制度統一、預算統籌編制、基金分級管理”的思路,用3年時間分步全面做實城鄉居民醫保市級統籌。
深化城鄉居民醫保
“七統一”
深化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範圍、統籌層次、資金籌集、保障待遇、經辦服務、基金管理、醫保監管“七統一”。在此基礎上,統一建設全省“智慧醫保”信息系統。
確保戶籍人口參保率
不低於現有水平
鞏固城鄉居民醫保覆蓋面,確保戶籍人口參保率不低於現有水平。重點推進兒童、靈活就業人員、新就業形態人員等群體參保擴面和連續穩定參保。完善參保登記、繳費及轉移接續辦法,避免重複參保。
"近日,浙江省醫療保障局、省財政廳聯合印發《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城鄉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大病保險人均最低籌資標準增加15元,貧困人口大病保險起付線降低50%……
《方案》要求鞏固城鄉居民醫保覆蓋面,確保戶籍人口參保率不低於現有水平。以下這些內容事關你我,隨小編一起了解~
科學確定城鄉居民醫保和
大病保險籌資標準
2019年城鄉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不低於540元。個人繳費相應新增30元,且原則上不低於城鄉居民醫保人均籌資標準的三分之一。
2019年城鄉居民醫保新增財政補助一半用於提高大病保險保障能力,2019年大病保險人均最低籌資標準在2018年不低於40元的基礎上增加15元,達到不低於55元。
對居住證持有人選擇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個人按當地居民相同標準繳費,各級財政按照當地居民相同標準給予補助。
各級財政要將城鄉居民醫保財政補助納入年度預算,按規定足額安排財政補助資金,及時撥付到位。省級財政繼續按照二類六檔轉移支付係數落實對各地的補助。
穩步提升城鄉居民醫保待遇水平
以設區市為單位,合理確定城鄉居民醫保門診、住院和大病保險起付線、統籌基金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額。
鞏固提高醫保住院、門診
保障待遇水平
鞏固城鄉居民醫保住院保障待遇水平,縣域內定點醫療機構政策範圍內住院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
穩步提高城鄉居民醫保門診保障待遇水平,縣域內定點醫療機構政策範圍內門診支付比例保持在50%左右。
逐步縮小個人醫療費用政策範圍內支付比例與實際支付比例間差距。
降低大病保險起付線
以設區市為單位,降低並統一大病保險起付線,原則上按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確定。
大病保險合規醫療費用最低支付比例原則上不低於60%。合規醫療費用包含一個結算年度內,個人發生的住院和規定(慢性病)病種門診費用中按規定需由個人支付的自理、自付費用,以及使用浙江省大病保險特殊藥品的費用。
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醫保門診統籌政策,城鄉居民醫保慢性病門診保障制度按照省裡有關規定執行。
全面實現城鄉居民醫保制度統一
實現城鄉居民
基本醫保制度縱向統一
以設區市為單位,全面實現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制度縱向統一。尚未實現的設區市,要在2019年底前出臺具體實施方案,抓緊落實到位。
2020年起,按照“全市制度統一、預算統籌編制、基金分級管理”的思路,用3年時間分步全面做實城鄉居民醫保市級統籌。
深化城鄉居民醫保
“七統一”
深化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範圍、統籌層次、資金籌集、保障待遇、經辦服務、基金管理、醫保監管“七統一”。在此基礎上,統一建設全省“智慧醫保”信息系統。
確保戶籍人口參保率
不低於現有水平
鞏固城鄉居民醫保覆蓋面,確保戶籍人口參保率不低於現有水平。重點推進兒童、靈活就業人員、新就業形態人員等群體參保擴面和連續穩定參保。完善參保登記、繳費及轉移接續辦法,避免重複參保。
落實醫療保障精準扶貧任務
完善可持續籌資政策,實現貧困人口制度全覆蓋和應保盡保、應救盡救,基本醫保、大病保險覆蓋率分別達到100%,醫療救助實現應救盡救。貧困人口按照省裡確定的醫療救助對象範圍確定。
提升大病保障精準度,貧困人口大病保險起付線降低50%,大病保險合規醫療費用支付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
結合醫療保障職能整合,增強醫療救助託底功能,年度醫療救助限額內, 貧困人口政策範圍內個人自付住院醫療費用救助比例按照省裡有關規定執行。
"近日,浙江省醫療保障局、省財政廳聯合印發《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城鄉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大病保險人均最低籌資標準增加15元,貧困人口大病保險起付線降低50%……
《方案》要求鞏固城鄉居民醫保覆蓋面,確保戶籍人口參保率不低於現有水平。以下這些內容事關你我,隨小編一起了解~
科學確定城鄉居民醫保和
大病保險籌資標準
2019年城鄉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不低於540元。個人繳費相應新增30元,且原則上不低於城鄉居民醫保人均籌資標準的三分之一。
2019年城鄉居民醫保新增財政補助一半用於提高大病保險保障能力,2019年大病保險人均最低籌資標準在2018年不低於40元的基礎上增加15元,達到不低於55元。
對居住證持有人選擇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個人按當地居民相同標準繳費,各級財政按照當地居民相同標準給予補助。
各級財政要將城鄉居民醫保財政補助納入年度預算,按規定足額安排財政補助資金,及時撥付到位。省級財政繼續按照二類六檔轉移支付係數落實對各地的補助。
穩步提升城鄉居民醫保待遇水平
以設區市為單位,合理確定城鄉居民醫保門診、住院和大病保險起付線、統籌基金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額。
鞏固提高醫保住院、門診
保障待遇水平
鞏固城鄉居民醫保住院保障待遇水平,縣域內定點醫療機構政策範圍內住院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
穩步提高城鄉居民醫保門診保障待遇水平,縣域內定點醫療機構政策範圍內門診支付比例保持在50%左右。
逐步縮小個人醫療費用政策範圍內支付比例與實際支付比例間差距。
降低大病保險起付線
以設區市為單位,降低並統一大病保險起付線,原則上按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確定。
大病保險合規醫療費用最低支付比例原則上不低於60%。合規醫療費用包含一個結算年度內,個人發生的住院和規定(慢性病)病種門診費用中按規定需由個人支付的自理、自付費用,以及使用浙江省大病保險特殊藥品的費用。
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醫保門診統籌政策,城鄉居民醫保慢性病門診保障制度按照省裡有關規定執行。
全面實現城鄉居民醫保制度統一
實現城鄉居民
基本醫保制度縱向統一
以設區市為單位,全面實現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制度縱向統一。尚未實現的設區市,要在2019年底前出臺具體實施方案,抓緊落實到位。
2020年起,按照“全市制度統一、預算統籌編制、基金分級管理”的思路,用3年時間分步全面做實城鄉居民醫保市級統籌。
深化城鄉居民醫保
“七統一”
深化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範圍、統籌層次、資金籌集、保障待遇、經辦服務、基金管理、醫保監管“七統一”。在此基礎上,統一建設全省“智慧醫保”信息系統。
確保戶籍人口參保率
不低於現有水平
鞏固城鄉居民醫保覆蓋面,確保戶籍人口參保率不低於現有水平。重點推進兒童、靈活就業人員、新就業形態人員等群體參保擴面和連續穩定參保。完善參保登記、繳費及轉移接續辦法,避免重複參保。
落實醫療保障精準扶貧任務
完善可持續籌資政策,實現貧困人口制度全覆蓋和應保盡保、應救盡救,基本醫保、大病保險覆蓋率分別達到100%,醫療救助實現應救盡救。貧困人口按照省裡確定的醫療救助對象範圍確定。
提升大病保障精準度,貧困人口大病保險起付線降低50%,大病保險合規醫療費用支付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
結合醫療保障職能整合,增強醫療救助託底功能,年度醫療救助限額內, 貧困人口政策範圍內個人自付住院醫療費用救助比例按照省裡有關規定執行。
"近日,浙江省醫療保障局、省財政廳聯合印發《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城鄉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大病保險人均最低籌資標準增加15元,貧困人口大病保險起付線降低50%……
《方案》要求鞏固城鄉居民醫保覆蓋面,確保戶籍人口參保率不低於現有水平。以下這些內容事關你我,隨小編一起了解~
科學確定城鄉居民醫保和
大病保險籌資標準
2019年城鄉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不低於540元。個人繳費相應新增30元,且原則上不低於城鄉居民醫保人均籌資標準的三分之一。
2019年城鄉居民醫保新增財政補助一半用於提高大病保險保障能力,2019年大病保險人均最低籌資標準在2018年不低於40元的基礎上增加15元,達到不低於55元。
對居住證持有人選擇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個人按當地居民相同標準繳費,各級財政按照當地居民相同標準給予補助。
各級財政要將城鄉居民醫保財政補助納入年度預算,按規定足額安排財政補助資金,及時撥付到位。省級財政繼續按照二類六檔轉移支付係數落實對各地的補助。
穩步提升城鄉居民醫保待遇水平
以設區市為單位,合理確定城鄉居民醫保門診、住院和大病保險起付線、統籌基金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額。
鞏固提高醫保住院、門診
保障待遇水平
鞏固城鄉居民醫保住院保障待遇水平,縣域內定點醫療機構政策範圍內住院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
穩步提高城鄉居民醫保門診保障待遇水平,縣域內定點醫療機構政策範圍內門診支付比例保持在50%左右。
逐步縮小個人醫療費用政策範圍內支付比例與實際支付比例間差距。
降低大病保險起付線
以設區市為單位,降低並統一大病保險起付線,原則上按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確定。
大病保險合規醫療費用最低支付比例原則上不低於60%。合規醫療費用包含一個結算年度內,個人發生的住院和規定(慢性病)病種門診費用中按規定需由個人支付的自理、自付費用,以及使用浙江省大病保險特殊藥品的費用。
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醫保門診統籌政策,城鄉居民醫保慢性病門診保障制度按照省裡有關規定執行。
全面實現城鄉居民醫保制度統一
實現城鄉居民
基本醫保制度縱向統一
以設區市為單位,全面實現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制度縱向統一。尚未實現的設區市,要在2019年底前出臺具體實施方案,抓緊落實到位。
2020年起,按照“全市制度統一、預算統籌編制、基金分級管理”的思路,用3年時間分步全面做實城鄉居民醫保市級統籌。
深化城鄉居民醫保
“七統一”
深化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範圍、統籌層次、資金籌集、保障待遇、經辦服務、基金管理、醫保監管“七統一”。在此基礎上,統一建設全省“智慧醫保”信息系統。
確保戶籍人口參保率
不低於現有水平
鞏固城鄉居民醫保覆蓋面,確保戶籍人口參保率不低於現有水平。重點推進兒童、靈活就業人員、新就業形態人員等群體參保擴面和連續穩定參保。完善參保登記、繳費及轉移接續辦法,避免重複參保。
落實醫療保障精準扶貧任務
完善可持續籌資政策,實現貧困人口制度全覆蓋和應保盡保、應救盡救,基本醫保、大病保險覆蓋率分別達到100%,醫療救助實現應救盡救。貧困人口按照省裡確定的醫療救助對象範圍確定。
提升大病保障精準度,貧困人口大病保險起付線降低50%,大病保險合規醫療費用支付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
結合醫療保障職能整合,增強醫療救助託底功能,年度醫療救助限額內, 貧困人口政策範圍內個人自付住院醫療費用救助比例按照省裡有關規定執行。
《方案》要求以“打造全國醫保辦事最便捷省份”為目標,全面實施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一站式結算”。省市縣三級實現醫保辦事11個大項34個子項“最多跑一次”改革標準全部領跑全國,做到“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爭取“一次都不跑”。
"近日,浙江省醫療保障局、省財政廳聯合印發《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城鄉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大病保險人均最低籌資標準增加15元,貧困人口大病保險起付線降低50%……
《方案》要求鞏固城鄉居民醫保覆蓋面,確保戶籍人口參保率不低於現有水平。以下這些內容事關你我,隨小編一起了解~
科學確定城鄉居民醫保和
大病保險籌資標準
2019年城鄉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不低於540元。個人繳費相應新增30元,且原則上不低於城鄉居民醫保人均籌資標準的三分之一。
2019年城鄉居民醫保新增財政補助一半用於提高大病保險保障能力,2019年大病保險人均最低籌資標準在2018年不低於40元的基礎上增加15元,達到不低於55元。
對居住證持有人選擇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個人按當地居民相同標準繳費,各級財政按照當地居民相同標準給予補助。
各級財政要將城鄉居民醫保財政補助納入年度預算,按規定足額安排財政補助資金,及時撥付到位。省級財政繼續按照二類六檔轉移支付係數落實對各地的補助。
穩步提升城鄉居民醫保待遇水平
以設區市為單位,合理確定城鄉居民醫保門診、住院和大病保險起付線、統籌基金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額。
鞏固提高醫保住院、門診
保障待遇水平
鞏固城鄉居民醫保住院保障待遇水平,縣域內定點醫療機構政策範圍內住院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
穩步提高城鄉居民醫保門診保障待遇水平,縣域內定點醫療機構政策範圍內門診支付比例保持在50%左右。
逐步縮小個人醫療費用政策範圍內支付比例與實際支付比例間差距。
降低大病保險起付線
以設區市為單位,降低並統一大病保險起付線,原則上按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確定。
大病保險合規醫療費用最低支付比例原則上不低於60%。合規醫療費用包含一個結算年度內,個人發生的住院和規定(慢性病)病種門診費用中按規定需由個人支付的自理、自付費用,以及使用浙江省大病保險特殊藥品的費用。
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醫保門診統籌政策,城鄉居民醫保慢性病門診保障制度按照省裡有關規定執行。
全面實現城鄉居民醫保制度統一
實現城鄉居民
基本醫保制度縱向統一
以設區市為單位,全面實現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制度縱向統一。尚未實現的設區市,要在2019年底前出臺具體實施方案,抓緊落實到位。
2020年起,按照“全市制度統一、預算統籌編制、基金分級管理”的思路,用3年時間分步全面做實城鄉居民醫保市級統籌。
深化城鄉居民醫保
“七統一”
深化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範圍、統籌層次、資金籌集、保障待遇、經辦服務、基金管理、醫保監管“七統一”。在此基礎上,統一建設全省“智慧醫保”信息系統。
確保戶籍人口參保率
不低於現有水平
鞏固城鄉居民醫保覆蓋面,確保戶籍人口參保率不低於現有水平。重點推進兒童、靈活就業人員、新就業形態人員等群體參保擴面和連續穩定參保。完善參保登記、繳費及轉移接續辦法,避免重複參保。
落實醫療保障精準扶貧任務
完善可持續籌資政策,實現貧困人口制度全覆蓋和應保盡保、應救盡救,基本醫保、大病保險覆蓋率分別達到100%,醫療救助實現應救盡救。貧困人口按照省裡確定的醫療救助對象範圍確定。
提升大病保障精準度,貧困人口大病保險起付線降低50%,大病保險合規醫療費用支付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
結合醫療保障職能整合,增強醫療救助託底功能,年度醫療救助限額內, 貧困人口政策範圍內個人自付住院醫療費用救助比例按照省裡有關規定執行。
《方案》要求以“打造全國醫保辦事最便捷省份”為目標,全面實施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一站式結算”。省市縣三級實現醫保辦事11個大項34個子項“最多跑一次”改革標準全部領跑全國,做到“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爭取“一次都不跑”。
各設區市全部納入長三角一體化異地就醫門診醫保直接結算範圍,實現省內異地就醫統籌區域全覆蓋。開通城鄉居民醫保異地長期居住人員門診異地刷卡直接結算。
"近日,浙江省醫療保障局、省財政廳聯合印發《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城鄉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大病保險人均最低籌資標準增加15元,貧困人口大病保險起付線降低50%……
《方案》要求鞏固城鄉居民醫保覆蓋面,確保戶籍人口參保率不低於現有水平。以下這些內容事關你我,隨小編一起了解~
科學確定城鄉居民醫保和
大病保險籌資標準
2019年城鄉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不低於540元。個人繳費相應新增30元,且原則上不低於城鄉居民醫保人均籌資標準的三分之一。
2019年城鄉居民醫保新增財政補助一半用於提高大病保險保障能力,2019年大病保險人均最低籌資標準在2018年不低於40元的基礎上增加15元,達到不低於55元。
對居住證持有人選擇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個人按當地居民相同標準繳費,各級財政按照當地居民相同標準給予補助。
各級財政要將城鄉居民醫保財政補助納入年度預算,按規定足額安排財政補助資金,及時撥付到位。省級財政繼續按照二類六檔轉移支付係數落實對各地的補助。
穩步提升城鄉居民醫保待遇水平
以設區市為單位,合理確定城鄉居民醫保門診、住院和大病保險起付線、統籌基金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額。
鞏固提高醫保住院、門診
保障待遇水平
鞏固城鄉居民醫保住院保障待遇水平,縣域內定點醫療機構政策範圍內住院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
穩步提高城鄉居民醫保門診保障待遇水平,縣域內定點醫療機構政策範圍內門診支付比例保持在50%左右。
逐步縮小個人醫療費用政策範圍內支付比例與實際支付比例間差距。
降低大病保險起付線
以設區市為單位,降低並統一大病保險起付線,原則上按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確定。
大病保險合規醫療費用最低支付比例原則上不低於60%。合規醫療費用包含一個結算年度內,個人發生的住院和規定(慢性病)病種門診費用中按規定需由個人支付的自理、自付費用,以及使用浙江省大病保險特殊藥品的費用。
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醫保門診統籌政策,城鄉居民醫保慢性病門診保障制度按照省裡有關規定執行。
全面實現城鄉居民醫保制度統一
實現城鄉居民
基本醫保制度縱向統一
以設區市為單位,全面實現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制度縱向統一。尚未實現的設區市,要在2019年底前出臺具體實施方案,抓緊落實到位。
2020年起,按照“全市制度統一、預算統籌編制、基金分級管理”的思路,用3年時間分步全面做實城鄉居民醫保市級統籌。
深化城鄉居民醫保
“七統一”
深化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範圍、統籌層次、資金籌集、保障待遇、經辦服務、基金管理、醫保監管“七統一”。在此基礎上,統一建設全省“智慧醫保”信息系統。
確保戶籍人口參保率
不低於現有水平
鞏固城鄉居民醫保覆蓋面,確保戶籍人口參保率不低於現有水平。重點推進兒童、靈活就業人員、新就業形態人員等群體參保擴面和連續穩定參保。完善參保登記、繳費及轉移接續辦法,避免重複參保。
落實醫療保障精準扶貧任務
完善可持續籌資政策,實現貧困人口制度全覆蓋和應保盡保、應救盡救,基本醫保、大病保險覆蓋率分別達到100%,醫療救助實現應救盡救。貧困人口按照省裡確定的醫療救助對象範圍確定。
提升大病保障精準度,貧困人口大病保險起付線降低50%,大病保險合規醫療費用支付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
結合醫療保障職能整合,增強醫療救助託底功能,年度醫療救助限額內, 貧困人口政策範圍內個人自付住院醫療費用救助比例按照省裡有關規定執行。
《方案》要求以“打造全國醫保辦事最便捷省份”為目標,全面實施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一站式結算”。省市縣三級實現醫保辦事11個大項34個子項“最多跑一次”改革標準全部領跑全國,做到“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爭取“一次都不跑”。
各設區市全部納入長三角一體化異地就醫門診醫保直接結算範圍,實現省內異地就醫統籌區域全覆蓋。開通城鄉居民醫保異地長期居住人員門診異地刷卡直接結算。
來源:浙江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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