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甘州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有調整'

""速看!甘州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有調整

根據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張掖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實施方案的通知》(張政辦發〔2019〕74號)和張掖市醫療保障局《關於調整張掖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障有關政策的通知》(張醫保發〔2019〕6號)文件精神,甘州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調整如下:

"速看!甘州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有調整

根據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張掖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實施方案的通知》(張政辦發〔2019〕74號)和張掖市醫療保障局《關於調整張掖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障有關政策的通知》(張醫保發〔2019〕6號)文件精神,甘州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調整如下:

速看!甘州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有調整"速看!甘州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有調整

根據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張掖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實施方案的通知》(張政辦發〔2019〕74號)和張掖市醫療保障局《關於調整張掖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障有關政策的通知》(張醫保發〔2019〕6號)文件精神,甘州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調整如下:

速看!甘州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有調整速看!甘州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有調整

覆蓋範圍

張掖市行政區域內除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應參保人員以外的城鄉居民。具體包括:1.農村居民和城鎮非從業居民(含中小學生、學齡前兒童);2.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和職業高中、中專、技工學校學生(以下簡稱“大中專學生”);3.在本市取得居住證未在原籍參保的居民;4.農民工和靈活就業人員依法參加職工醫保有困難的;5.國家和省、市規定的其他人員。

籌資政策

2019年城鄉居民個人統一按每人250元的標準繳納。

城鄉低保差額保障對象(城市低保差額保障對象、農村低保二、三、四類保障對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等定額資助對象,按標準全額徵收。徵繳後,由區醫保局對差額保障對象按相應的資助標準將資助金額劃入差額保障對象“一卡通”中。

城鄉低保全額保障對象(城市低保全額保障對象、農村低保一類保障對象)、特困人員、孤兒等全額保障對象,在戶籍所在地的鄉鎮、街道(社區)直接辦理參保登記手續,由區醫保局從醫療救助資金裡劃撥醫保費。

參保繳費時間

城鄉居民按年度一次性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當年繳費次年享受居民醫保待遇。2019年參保繳費期為: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0日。參保繳費後從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居民醫保待遇。

"速看!甘州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有調整

根據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張掖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實施方案的通知》(張政辦發〔2019〕74號)和張掖市醫療保障局《關於調整張掖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障有關政策的通知》(張醫保發〔2019〕6號)文件精神,甘州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調整如下:

速看!甘州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有調整速看!甘州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有調整

覆蓋範圍

張掖市行政區域內除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應參保人員以外的城鄉居民。具體包括:1.農村居民和城鎮非從業居民(含中小學生、學齡前兒童);2.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和職業高中、中專、技工學校學生(以下簡稱“大中專學生”);3.在本市取得居住證未在原籍參保的居民;4.農民工和靈活就業人員依法參加職工醫保有困難的;5.國家和省、市規定的其他人員。

籌資政策

2019年城鄉居民個人統一按每人250元的標準繳納。

城鄉低保差額保障對象(城市低保差額保障對象、農村低保二、三、四類保障對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等定額資助對象,按標準全額徵收。徵繳後,由區醫保局對差額保障對象按相應的資助標準將資助金額劃入差額保障對象“一卡通”中。

城鄉低保全額保障對象(城市低保全額保障對象、農村低保一類保障對象)、特困人員、孤兒等全額保障對象,在戶籍所在地的鄉鎮、街道(社區)直接辦理參保登記手續,由區醫保局從醫療救助資金裡劃撥醫保費。

參保繳費時間

城鄉居民按年度一次性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當年繳費次年享受居民醫保待遇。2019年參保繳費期為: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0日。參保繳費後從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居民醫保待遇。

速看!甘州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有調整

參保登記

首次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參保登記時需攜帶本人戶口簿或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到戶籍所在地的鄉鎮、街道(社區)辦理參保登記手續,填寫《甘州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登記表》。

參保城鄉居民的姓名、身份證號碼、戶籍所在地等關鍵信息發生變化時,應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戶口簿到參保鄉鎮、街道(社區)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填寫《甘州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信息變更登記表》。

繳費方式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由鄉鎮、街道(社區)進行集中徵繳。城鄉居民可到戶籍所在社區或村社繳納醫保費,也可以選擇在甘州區轄區內農商銀行、農業銀行任一網點進行自助繳費,在農業銀行辦理繳費業務的居民需要正式發票的,可憑銀行收費憑證到所屬鄉鎮或社區換取《甘肅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專用票據》。

"速看!甘州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有調整

根據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張掖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實施方案的通知》(張政辦發〔2019〕74號)和張掖市醫療保障局《關於調整張掖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障有關政策的通知》(張醫保發〔2019〕6號)文件精神,甘州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調整如下:

速看!甘州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有調整速看!甘州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有調整

覆蓋範圍

張掖市行政區域內除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應參保人員以外的城鄉居民。具體包括:1.農村居民和城鎮非從業居民(含中小學生、學齡前兒童);2.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和職業高中、中專、技工學校學生(以下簡稱“大中專學生”);3.在本市取得居住證未在原籍參保的居民;4.農民工和靈活就業人員依法參加職工醫保有困難的;5.國家和省、市規定的其他人員。

籌資政策

2019年城鄉居民個人統一按每人250元的標準繳納。

城鄉低保差額保障對象(城市低保差額保障對象、農村低保二、三、四類保障對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等定額資助對象,按標準全額徵收。徵繳後,由區醫保局對差額保障對象按相應的資助標準將資助金額劃入差額保障對象“一卡通”中。

城鄉低保全額保障對象(城市低保全額保障對象、農村低保一類保障對象)、特困人員、孤兒等全額保障對象,在戶籍所在地的鄉鎮、街道(社區)直接辦理參保登記手續,由區醫保局從醫療救助資金裡劃撥醫保費。

參保繳費時間

城鄉居民按年度一次性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當年繳費次年享受居民醫保待遇。2019年參保繳費期為: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0日。參保繳費後從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居民醫保待遇。

速看!甘州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有調整

參保登記

首次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參保登記時需攜帶本人戶口簿或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到戶籍所在地的鄉鎮、街道(社區)辦理參保登記手續,填寫《甘州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登記表》。

參保城鄉居民的姓名、身份證號碼、戶籍所在地等關鍵信息發生變化時,應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戶口簿到參保鄉鎮、街道(社區)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填寫《甘州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信息變更登記表》。

繳費方式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由鄉鎮、街道(社區)進行集中徵繳。城鄉居民可到戶籍所在社區或村社繳納醫保費,也可以選擇在甘州區轄區內農商銀行、農業銀行任一網點進行自助繳費,在農業銀行辦理繳費業務的居民需要正式發票的,可憑銀行收費憑證到所屬鄉鎮或社區換取《甘肅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專用票據》。

速看!甘州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有調整

待遇保障

1.門診報銷待遇

(1)普通門診:2020年實行門診統籌,不再設立個人賬戶。參保居民普通門診年度個人最高支付限額為每人每年80元,報銷比例為70%,不設門診日診療報銷封頂額度。原個人賬戶結餘額分攤到2020年至2025年門診最高支付限額。

(2)門診慢特病:參保居民需長期或終身在門診治療的,經認定享受門診慢性特殊疾病(簡稱“門診慢特病”)待遇。一個年度內門診慢特病實行定額管理,不設起付線,政策範圍內費用報銷比例為70%,累計不超過相應病種的最高支付限額。

2.住院報銷待遇

參保居民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政策範圍內的住院醫療費用,起付標準以下的由個人自負;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費用,由統籌基金和參保居民按比例支付。

(1)起付標準:市內一級、二級、三級和跨市(跨省)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起付標準分別為200元、700元、1500元、3000元。

(2)報銷比例:市內一級、二級、三級和跨市(跨省)定點醫療機構政策範圍內費用報銷比例分別為85%、80%、75%、65%。

(3)最高支付限額:一個年度內政策範圍內費用,統籌基金累計最高支付限額為5萬元。

(4)意外傷害:參保居民發生無他方責任或無他方賠償的意外傷害,其住院費用執行住院報銷政策,年度統籌基金累計最高支付限額為1.5萬元。

(5)生育補助:生育婦女正常分娩住院費用實行定額補助,補助標準為單胎順產1200元,單胎難產2000元,多胎順產(包括難產)的,每多一孩補助400元。生育期間發生併發症的,併發症住院費用執行住院報銷政策。

(6)大病保險政策:城鄉居民參保患者住院和門診慢特病費用按現行基本醫保政策報銷後,個人自負合規醫療費用超過5000元(不含5000元)的部分納入大病保險,按比例分段遞增報銷,補償基數為:0—1萬元(含1萬元)報銷60%;1—2萬元(含2萬元)報銷65%;2—5萬元(含5萬元)報銷70%;5—10萬元(含10萬元)報銷75%;10萬元以上報銷80%。

就醫管理

1.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長期在異地居住、上學、務工的,需及時到甘州區醫保局政務服務窗口辦理相關備案手續,方能按政策報銷在異地發生的住院醫藥費。未辦理備案手續的,在執行相應級別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報銷政策的基礎上報銷比例降低10個百分點。

2.異地急診的,出院後憑急診急救及住院相關材料到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按規定報銷費用。

3.門診慢特病患者按照“就近就醫”原則,選擇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或二級及以上門診慢特病定點醫療機構就醫購藥。長期在外居住且備案的,憑門診慢特病相關材料到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按規定報銷費用。

4.普通門診患者原則上在行政區域內定點醫藥機構就醫購藥。長期在外居住且備案的,憑門診相關材料到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按規定報銷費用。

"速看!甘州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有調整

根據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張掖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實施方案的通知》(張政辦發〔2019〕74號)和張掖市醫療保障局《關於調整張掖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障有關政策的通知》(張醫保發〔2019〕6號)文件精神,甘州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調整如下:

速看!甘州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有調整速看!甘州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有調整

覆蓋範圍

張掖市行政區域內除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應參保人員以外的城鄉居民。具體包括:1.農村居民和城鎮非從業居民(含中小學生、學齡前兒童);2.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和職業高中、中專、技工學校學生(以下簡稱“大中專學生”);3.在本市取得居住證未在原籍參保的居民;4.農民工和靈活就業人員依法參加職工醫保有困難的;5.國家和省、市規定的其他人員。

籌資政策

2019年城鄉居民個人統一按每人250元的標準繳納。

城鄉低保差額保障對象(城市低保差額保障對象、農村低保二、三、四類保障對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等定額資助對象,按標準全額徵收。徵繳後,由區醫保局對差額保障對象按相應的資助標準將資助金額劃入差額保障對象“一卡通”中。

城鄉低保全額保障對象(城市低保全額保障對象、農村低保一類保障對象)、特困人員、孤兒等全額保障對象,在戶籍所在地的鄉鎮、街道(社區)直接辦理參保登記手續,由區醫保局從醫療救助資金裡劃撥醫保費。

參保繳費時間

城鄉居民按年度一次性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當年繳費次年享受居民醫保待遇。2019年參保繳費期為: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0日。參保繳費後從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居民醫保待遇。

速看!甘州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有調整

參保登記

首次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參保登記時需攜帶本人戶口簿或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到戶籍所在地的鄉鎮、街道(社區)辦理參保登記手續,填寫《甘州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登記表》。

參保城鄉居民的姓名、身份證號碼、戶籍所在地等關鍵信息發生變化時,應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戶口簿到參保鄉鎮、街道(社區)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填寫《甘州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信息變更登記表》。

繳費方式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由鄉鎮、街道(社區)進行集中徵繳。城鄉居民可到戶籍所在社區或村社繳納醫保費,也可以選擇在甘州區轄區內農商銀行、農業銀行任一網點進行自助繳費,在農業銀行辦理繳費業務的居民需要正式發票的,可憑銀行收費憑證到所屬鄉鎮或社區換取《甘肅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專用票據》。

速看!甘州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有調整

待遇保障

1.門診報銷待遇

(1)普通門診:2020年實行門診統籌,不再設立個人賬戶。參保居民普通門診年度個人最高支付限額為每人每年80元,報銷比例為70%,不設門診日診療報銷封頂額度。原個人賬戶結餘額分攤到2020年至2025年門診最高支付限額。

(2)門診慢特病:參保居民需長期或終身在門診治療的,經認定享受門診慢性特殊疾病(簡稱“門診慢特病”)待遇。一個年度內門診慢特病實行定額管理,不設起付線,政策範圍內費用報銷比例為70%,累計不超過相應病種的最高支付限額。

2.住院報銷待遇

參保居民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政策範圍內的住院醫療費用,起付標準以下的由個人自負;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費用,由統籌基金和參保居民按比例支付。

(1)起付標準:市內一級、二級、三級和跨市(跨省)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起付標準分別為200元、700元、1500元、3000元。

(2)報銷比例:市內一級、二級、三級和跨市(跨省)定點醫療機構政策範圍內費用報銷比例分別為85%、80%、75%、65%。

(3)最高支付限額:一個年度內政策範圍內費用,統籌基金累計最高支付限額為5萬元。

(4)意外傷害:參保居民發生無他方責任或無他方賠償的意外傷害,其住院費用執行住院報銷政策,年度統籌基金累計最高支付限額為1.5萬元。

(5)生育補助:生育婦女正常分娩住院費用實行定額補助,補助標準為單胎順產1200元,單胎難產2000元,多胎順產(包括難產)的,每多一孩補助400元。生育期間發生併發症的,併發症住院費用執行住院報銷政策。

(6)大病保險政策:城鄉居民參保患者住院和門診慢特病費用按現行基本醫保政策報銷後,個人自負合規醫療費用超過5000元(不含5000元)的部分納入大病保險,按比例分段遞增報銷,補償基數為:0—1萬元(含1萬元)報銷60%;1—2萬元(含2萬元)報銷65%;2—5萬元(含5萬元)報銷70%;5—10萬元(含10萬元)報銷75%;10萬元以上報銷80%。

就醫管理

1.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長期在異地居住、上學、務工的,需及時到甘州區醫保局政務服務窗口辦理相關備案手續,方能按政策報銷在異地發生的住院醫藥費。未辦理備案手續的,在執行相應級別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報銷政策的基礎上報銷比例降低10個百分點。

2.異地急診的,出院後憑急診急救及住院相關材料到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按規定報銷費用。

3.門診慢特病患者按照“就近就醫”原則,選擇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或二級及以上門診慢特病定點醫療機構就醫購藥。長期在外居住且備案的,憑門診慢特病相關材料到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按規定報銷費用。

4.普通門診患者原則上在行政區域內定點醫藥機構就醫購藥。長期在外居住且備案的,憑門診相關材料到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按規定報銷費用。

速看!甘州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有調整

統一醫保目錄

城鄉居民醫保統一執行《甘肅省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甘肅省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和《甘肅省醫療服務設施目錄》。

建檔立卡貧困戶優惠政策

1.報銷政策:市內一級、二級、三級和跨市(跨省)定點醫療機構政策範圍內費用報銷比例分別為85%、80%、75%、65%。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在上述報銷比例的基礎上均提高5個百分點。

2.醫療救助政策: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和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醫療費用(門診慢性特殊疾病和住院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報銷後,政策範圍內個人負擔部分,按70%的比例給予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額為4萬元;特困供養人員醫療費用(門診慢性特殊疾病和住院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報銷後,政策範圍內個人負擔部分,按90%的比例給予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額為4萬元;患有國家明確的21種重特大疾病(以後隨國家對病種的擴大另行確定),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報銷後,政策範圍內個人負擔部分,按80%的比例給予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額為6萬元。

以上政策最終解釋權歸甘州區醫療保障局所有。

來源:甘州區幸福東街微信公眾號

編輯:王曉萍

"速看!甘州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有調整

根據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張掖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實施方案的通知》(張政辦發〔2019〕74號)和張掖市醫療保障局《關於調整張掖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障有關政策的通知》(張醫保發〔2019〕6號)文件精神,甘州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調整如下:

速看!甘州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有調整速看!甘州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有調整

覆蓋範圍

張掖市行政區域內除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應參保人員以外的城鄉居民。具體包括:1.農村居民和城鎮非從業居民(含中小學生、學齡前兒童);2.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和職業高中、中專、技工學校學生(以下簡稱“大中專學生”);3.在本市取得居住證未在原籍參保的居民;4.農民工和靈活就業人員依法參加職工醫保有困難的;5.國家和省、市規定的其他人員。

籌資政策

2019年城鄉居民個人統一按每人250元的標準繳納。

城鄉低保差額保障對象(城市低保差額保障對象、農村低保二、三、四類保障對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等定額資助對象,按標準全額徵收。徵繳後,由區醫保局對差額保障對象按相應的資助標準將資助金額劃入差額保障對象“一卡通”中。

城鄉低保全額保障對象(城市低保全額保障對象、農村低保一類保障對象)、特困人員、孤兒等全額保障對象,在戶籍所在地的鄉鎮、街道(社區)直接辦理參保登記手續,由區醫保局從醫療救助資金裡劃撥醫保費。

參保繳費時間

城鄉居民按年度一次性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當年繳費次年享受居民醫保待遇。2019年參保繳費期為: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0日。參保繳費後從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居民醫保待遇。

速看!甘州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有調整

參保登記

首次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參保登記時需攜帶本人戶口簿或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到戶籍所在地的鄉鎮、街道(社區)辦理參保登記手續,填寫《甘州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登記表》。

參保城鄉居民的姓名、身份證號碼、戶籍所在地等關鍵信息發生變化時,應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戶口簿到參保鄉鎮、街道(社區)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填寫《甘州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信息變更登記表》。

繳費方式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由鄉鎮、街道(社區)進行集中徵繳。城鄉居民可到戶籍所在社區或村社繳納醫保費,也可以選擇在甘州區轄區內農商銀行、農業銀行任一網點進行自助繳費,在農業銀行辦理繳費業務的居民需要正式發票的,可憑銀行收費憑證到所屬鄉鎮或社區換取《甘肅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專用票據》。

速看!甘州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有調整

待遇保障

1.門診報銷待遇

(1)普通門診:2020年實行門診統籌,不再設立個人賬戶。參保居民普通門診年度個人最高支付限額為每人每年80元,報銷比例為70%,不設門診日診療報銷封頂額度。原個人賬戶結餘額分攤到2020年至2025年門診最高支付限額。

(2)門診慢特病:參保居民需長期或終身在門診治療的,經認定享受門診慢性特殊疾病(簡稱“門診慢特病”)待遇。一個年度內門診慢特病實行定額管理,不設起付線,政策範圍內費用報銷比例為70%,累計不超過相應病種的最高支付限額。

2.住院報銷待遇

參保居民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政策範圍內的住院醫療費用,起付標準以下的由個人自負;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費用,由統籌基金和參保居民按比例支付。

(1)起付標準:市內一級、二級、三級和跨市(跨省)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起付標準分別為200元、700元、1500元、3000元。

(2)報銷比例:市內一級、二級、三級和跨市(跨省)定點醫療機構政策範圍內費用報銷比例分別為85%、80%、75%、65%。

(3)最高支付限額:一個年度內政策範圍內費用,統籌基金累計最高支付限額為5萬元。

(4)意外傷害:參保居民發生無他方責任或無他方賠償的意外傷害,其住院費用執行住院報銷政策,年度統籌基金累計最高支付限額為1.5萬元。

(5)生育補助:生育婦女正常分娩住院費用實行定額補助,補助標準為單胎順產1200元,單胎難產2000元,多胎順產(包括難產)的,每多一孩補助400元。生育期間發生併發症的,併發症住院費用執行住院報銷政策。

(6)大病保險政策:城鄉居民參保患者住院和門診慢特病費用按現行基本醫保政策報銷後,個人自負合規醫療費用超過5000元(不含5000元)的部分納入大病保險,按比例分段遞增報銷,補償基數為:0—1萬元(含1萬元)報銷60%;1—2萬元(含2萬元)報銷65%;2—5萬元(含5萬元)報銷70%;5—10萬元(含10萬元)報銷75%;10萬元以上報銷80%。

就醫管理

1.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長期在異地居住、上學、務工的,需及時到甘州區醫保局政務服務窗口辦理相關備案手續,方能按政策報銷在異地發生的住院醫藥費。未辦理備案手續的,在執行相應級別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報銷政策的基礎上報銷比例降低10個百分點。

2.異地急診的,出院後憑急診急救及住院相關材料到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按規定報銷費用。

3.門診慢特病患者按照“就近就醫”原則,選擇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或二級及以上門診慢特病定點醫療機構就醫購藥。長期在外居住且備案的,憑門診慢特病相關材料到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按規定報銷費用。

4.普通門診患者原則上在行政區域內定點醫藥機構就醫購藥。長期在外居住且備案的,憑門診相關材料到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按規定報銷費用。

速看!甘州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有調整

統一醫保目錄

城鄉居民醫保統一執行《甘肅省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甘肅省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和《甘肅省醫療服務設施目錄》。

建檔立卡貧困戶優惠政策

1.報銷政策:市內一級、二級、三級和跨市(跨省)定點醫療機構政策範圍內費用報銷比例分別為85%、80%、75%、65%。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在上述報銷比例的基礎上均提高5個百分點。

2.醫療救助政策: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和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醫療費用(門診慢性特殊疾病和住院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報銷後,政策範圍內個人負擔部分,按70%的比例給予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額為4萬元;特困供養人員醫療費用(門診慢性特殊疾病和住院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報銷後,政策範圍內個人負擔部分,按90%的比例給予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額為4萬元;患有國家明確的21種重特大疾病(以後隨國家對病種的擴大另行確定),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報銷後,政策範圍內個人負擔部分,按80%的比例給予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額為6萬元。

以上政策最終解釋權歸甘州區醫療保障局所有。

來源:甘州區幸福東街微信公眾號

編輯:王曉萍

速看!甘州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有調整"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