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險,手術意外險,用保險來保障醫患各方利益,你認可嗎?

醫師險,手術意外險,用保險來保障醫患各方利益,你認可嗎?

圖說:北京多醫院已試點“手術意外險” 來源/東方IC

日前,匯聚司法、醫療衛生及保險等三方專業人士的“促進健康與和諧民盟醫療風險防範高峰論壇”在滬舉辦。論壇聚焦醫改和醫患糾紛,上海政博律師事務所王政律師在論壇上提出“三險”聯合觀點,建議在醫療事故責任險之外,設立醫師險和手術意外險,三類險種分別由院方、醫生和患者買單,各險種之間相互配合,根據不同的醫院、不同的病情調整費率,有效地控制高賠付率。

“三險”聯合保障各方

隨著我國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與醫療市場化的深入推進,醫療糾紛成為一種社會傷痛,究其原因包括醫療改革的市場化,醫療保險制度不完善,醫患雙方維權意識不斷增強等多方原因。要解決醫患這一結構性的矛盾,除了傳統的雙方協商、行政調解、引入第三方調解和司法訴訟之外,還需要全社會的共同關注和努力。上海市衛計委監督所醫療事故處理辦公室副主任萬里濤說,“應當整合各行業的通力合作,加強保險險種的設計,從而促進醫療安全工作的發展,這也需要醫學、法學、金融相結合以共同營造良好和諧的醫療環境。”

王政則表示,可由政府相關部門出面,管理、協調,匯聚各方力量,設立“三險”,同時做好這三個險種的風險控制,只有控制了風險,醫患雙方才能找到平衡點,最終緩解雙方矛盾,實現醫患和諧。

人民調解有獨特優勢

上海市司法局醫調辦主任、基層處處長商忠強認為,傳統醫患糾紛解決機制不足,而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具有獨特的優勢,這表現在相比自我協商,其是中立第三方,可以居中調解,避免矛盾激化;相比行政處理,其中立性更強,受案範圍更廣;相比法院訴訟調解,其是免費且高效便捷,同時作為訴訟外的糾紛解決途徑,符合了社會矛盾多元化解機制的工作要求。

“目前,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員隊伍專業背景較強,隊伍總體保持平穩。專職調解員隊伍具有專業背景,保障了醫患糾紛人民調解的專業性與公信力,但具有法律專業背景的調解員相對較少,仍有進一步加強的空間。”商忠強認為,相對司法等糾紛解決手段來說,調解確實便捷很多。但調解機制仍需堅持調解規範化、專業化“雙輪驅動”;並強化宣傳輻射力,擴大醫調工作的社會影響力,加大糾紛導入調解力度。

制度建設不可或缺

在專題討論環節,上海市律協紀律委員會副主任、上海申華律所主任沈偉民律師認為,人的一生就和醫療密不可分,醫療糾紛亦是不可避免。醫療規律是“減少痛苦,改善功能,延長生病”,但在醫療糾紛中,突出問題就是出現糾紛時,對於醫療規律,醫生不敢講,患者不接收,第三方忽視,所以法律制度建設不能被忽視,同時一定也要重視醫療規律的本身。

東吳人壽上海分公司副總經理徐峰認為,在處置醫療糾紛時,各級衛生部門應當建立日常管理暗訪機制;通過上述制度檢查不足;及時通告結果;接受社會監督。

新民晚報記者 左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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