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乳山,老兵有何待遇?退役軍人信息如何採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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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乳山,60歲老兵待遇如何申報?退役軍人信息採集涉及哪些人群?採集需要提哪些供證件以及何時採集?你想知道的都在這裡——

申請60週歲老兵待遇需要符合哪些條件?

60週歲老兵待遇是國家為部分農村籍退役士兵發放的一種老年生活補助。

申請享受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補助,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幾個條件:

、1954年11月1日後入伍。

、退役時落戶為農村戶籍。

、年滿60週歲。

、未享受到國家定期撫卹補助。

、不享受核算退休金時軍齡計算為工齡或者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時軍齡視為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這裡要指出的是1954年11月1日是優撫工作中的一個重要時間節點,因為我國的義務兵役制是從1954年11月1日開始的。帶病回鄉退伍軍人、60週歲老兵等優撫對象的身份認定都是以這個時間為分界線的。

如何辦理60週歲老兵待遇待遇呢,補助的標準是怎樣的呢?

符合條件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等身份證明材料,退伍證、退伍登記表等服兵役相關證明材料,向本人戶籍所在地退役軍人服務站提出申請並逐級辦理。

60週歲老兵的撫卹金按照軍齡乘以對應的具體標準計算。其中軍齡是指服義務兵役年限,軍齡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也就是說是按年頭計算的。

對應具體標準每年國家會進行調整,我們現在執行的是2018年8月份最近的一次優撫調標文件,根據優撫款調整標準現在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人每月補助35元。

本次退役軍人的信息採集工作都涉及到哪些人群呢?

本次信息採集的對象為退役軍人、現役軍人家屬等12類相關人員,具體包括:

一、軍隊轉業幹部。

二、退役士兵。

三、軍隊離退休幹部和退休士官。

四、軍隊無軍籍離退休退職職工。

五、退伍紅軍老戰士(含西路軍紅軍老戰士和紅軍失散人員)。

六、複員軍人。

七、殘疾軍人。

八、傷殘民兵民工。

九、烈士遺屬。

十、因公犧牲軍人遺屬。

十一、病故軍人遺屬。

十二、現役軍人家屬。主要包括中國人民解放軍(含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現役軍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其中需要特別注意的是:

一、烈士遺屬。主要包括烈士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無論是否享受定期撫卹金,均納入採集範圍。

二、因公犧牲軍人遺屬。主要包括因公犧牲軍人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無論是否享受定期撫卹金,均納入信息範圍。享受定期生活補助的建國前錯殺後被平反人員子女也納入採集範圍。

三、病故軍人遺屬。主要包括病故軍人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無論是否享受定期撫卹金,均納入採集範圍。

四、現役軍人家屬。主要包括中國人民解放軍(含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現役軍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市民可以根據以上12類人員的信息採集對象範圍,具體判斷自己是否可以進行信息採集。

退役軍人信息採集都需要攜帶什麼證件材料,到哪裡進行採集呢?

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進行信息採集時,需要攜帶以下證件材料:

一、身份證。

二、戶口本。

三、立功受獎證件。

四、軍隊轉業幹部、退役士兵、軍隊離退休幹部和退休士官、軍隊無軍籍離退休退職職工、退伍紅軍老戰士、複員軍人攜帶轉業證、退伍證、離退休證等證件。

五、殘疾軍人、傷殘民兵民工攜帶殘疾軍人證、傷殘民工證、因戰因公傷殘人員證等證件。

六、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需要攜帶烈士證明書、因公犧牲軍人證明書、病故軍人證明書等相關證件。以及其他採集所需的材料和證明。

採集信息時採集對象可以攜帶以上證件材料到其戶籍所在地的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退役軍人服務窗口具體進行信息採集工作。

常年在外地,沒有時間回戶籍地進行信息採集怎麼辦?

退役軍人事務部已經在全國範圍內開通了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信息異地採集功能,採集對象可以攜帶採集所需的證件材料到自己經常居住地所在的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諮詢並進行異地信息採集。

針對一些採集對象常年在國外這種情況,採集對象可以委託親朋好友攜帶採集所需的證件材料以及被委託人有效證件到採集對象戶籍所在地進行信息採集。

常年生病的退役軍人,能否辦理帶病回鄉待遇?

申請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待遇必須是1954年11月1日開始實行義務兵役制以後參軍,在服役期間患病,尚未達到評定殘疾等級條件並有軍隊醫院證明的部隊退役人員。

還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農村戶籍和無工作單位城鎮戶籍的退伍軍人中的義務兵和初級士官(即八年以下軍齡的退伍軍人)。

二、有原始病歷或服役期間在軍以上單位指定醫院就醫的相關醫療結論。

三、《退伍軍人登記表》或《退伍證》原件有帶病回鄉相關內容的記載。

四、因服役期間所患疾病導致部分勞動能力損失,明顯影響本人生產生活。

如何能辦理帶病回鄉待遇呢?

若符合申請帶病回鄉條件的人員可以本人持書面申請,身份證、戶口簿等身份證明材料,退伍證或退伍登記表,原始病情證明材料(這裡要指出的是保存在檔案管理部門的材料只需要複印件並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印章即可,不要將原件提出),向戶口所在地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提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身份認定申請。

經過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部門初審。對符合條件的報送至市退役軍人事務局,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複核後並組織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到指定醫院體檢檢查病情是否符合條件。體檢後按照規定報送至威海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審批後納入享受待遇範圍。

部隊致殘,但在服役期間一直沒有評殘,現在能否補辦評定傷殘待遇?

根據山東省實施〈傷殘撫卹管理辦法〉細則中規定屬於補辦評定傷殘等級的,指申請人必須是在服役期間因戰因公致殘未能評定傷殘等級的退役軍人,並有檔案記載或者原始醫療證明。這裡的檔案記載是指個人正式檔案中由其所在部隊作出的法定有效的涉及本人負傷原始情況、治療情況及善後處理情況的書面記載。而原始醫療證明是指軍人服役期間由其原所在部隊軍以上單位指定的軍隊醫院出具的能說明其致殘原因的《病情診斷書》《出院小結》、正式病歷或者正式的病情檢查、實驗分析記錄。

如何辦理補評殘手續?

具備上述條件的退伍軍人可持以下材料提出是申請:

一、個人書面申請

二、經所在單位或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書面意見

三、2個以上戰友出具的對申請人因戰因公負傷情形的證明及戰友身份證明材料

四、本人退役材料及身份證明材料

五、因戰因公致殘檔案記載或者原始醫療證明。

經退役軍人事務局開具介紹信到省級部門指定的醫療衛生機構對傷殘情況作出醫學鑑定結論。根據鑑定結果逐級報送至省退役軍人事務局廳進行審批。

如果能評殘成功,以後還能提升傷殘等級嗎?

申請人已經評殘殘疾等級的,並因殘疾情況變化與所評定的殘疾等級明顯不符的人員可以申請調整殘疾等級。

根據傷殘軍人調殘辦理程序,傷殘級別由指定醫院對傷殘軍人體檢並出具正式鑑定書進行定級,並非由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直接定級。對於傷殘級別不滿,想提升殘疾等級的人員,可向退役軍人事務局提交書面申請,說明申請調殘理由並持有原審批材料及證件,由退役軍人事務局開具介紹信到指定醫院體檢進行重新檢查定級,根據醫院的定級結果進行逐級辦理。

(來源:乳山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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