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來為學前教育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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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來為學前教育買單

8月24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分組審議國務院關於學前教育事業改革和發展情況的報告。報告指出,當前我國學前教育領域存在普惠資源不足等問題,有委員呼籲“學前教育應是政府買單”。然而,在財政有限的情況下,學前教育也只能為義務教育讓步。政府自身對學前教育承擔的應是“兜底”的責任,即保證貧困地區的“有”和發達地區的安全。

誰來買單

報告指出,由於多種原因,目前學前教育仍是我國教育體系的薄弱環節,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在學前教育領域表現還比較突出,與人民群眾的期待還有一定差距。

數據顯示,全國公辦園僅佔幼兒園總數的37.8%。伴隨學前教育的時候發展,公辦園在園幼兒佔比佔比不升反降,從2010年的53%下降到2018年的43%。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蔡昉進一步指出,國家對學前教育的公共投入不足,目前佔財政性教育投入比例偏少。“這和我們一個相對龐大的學前教育適齡兒童相比非常不匹配。”蔡昉說。

其中,以農村地區、少數民族地區、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學前教育資源不足尤為明顯。報告顯示,全國還有4000個左右的鄉鎮沒有公辦中心幼兒園,個別地方的學前三年毛入園率不足50%。

除公辦幼兒園數量不足外,民辦普惠幼兒園也遇到了難題。

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杜玉波解釋稱:“我們對普惠性民辦園的扶持力度還不夠,影響了民辦園參加普惠性認定的積極性。很多地方補助標準太低,調研中有的地方反映,一些民辦幼兒園轉成普惠園後,保育費以前收兩三千元,現在只能收幾百元,政府的補助又遠遠不能彌補差額。”而在此種情況之下,許多幼兒園只能通過擴招班額或降低幼師等方式平衡收支,無形中降低了教育質量。

而在8月24日的分組審議中,常委會組成人員普遍認為,政府應加大對學前教育的財政投入。一些委員建議,政府應將學前教育納入義務教育階段。

委員張勇指出,美國、英國、墨西哥已經將學前教育納入了義務教育,政府負擔全部學前教育的經費。蔡昉從社會回報率方面闡述稱,研究表明,教育階段越靠前社會回報率越高,最高的是學前教育,其社會回報率高就意味著應該由政府來買單,而不是家庭買單。

到底誰來為學前教育買單呢?

政府的角色

數據顯示,目前國內有些省份公辦園佔比剛剛達到20%,有的市縣僅在10%左右。而去年國務院印發的《關於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的若干意見》中提出,到2020年全國原則上公辦園佔比達50%。

對於政府財政兜底學前教育,委員陳軍表示,應加快建立完善科學合理成本分擔的機制,確定公辦幼兒園財政撥款標準,並納入教育經費的預算。同時,落實各級政府承擔學前教育投入的責任,明確公共資金保底功能。

委員李巍認為,從經費保障上、教師待遇上、資源供給上來講,要把學前教育向義務教育看齊。他強調,學前教育雖然不具備義務教育的免費性、強制性和統一性,但是在教育的覆蓋面、公益性和政府責任上來講,學前教育和義務教育應該是一致的。

然而,在農村地區、特困地區等地的學前教育資源短缺之外,大城市中幼兒園的“小學化”“高端化”等問題也引起了關注。委員張勇也表示:“當前學前教育資源城鄉配置不均衡,公辦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的供給明顯不足,營利性民辦幼兒園價高質次的現象比較突出。”

去年,教育部頒佈了《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幼兒園“小學化”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嚴禁幼兒園、培訓機構提前教授小學教學內容。《通知》中專門提到:“社會培訓機構也不得以學前班、幼小銜接等名義提前教授小學內容,各地要結合校外培訓機構治理予以規範。”

民辦幼兒園飛速增長的背後,既有補位公辦的不足,也有利用家長的焦慮撿漏。

教育部部長陳寶生22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國務院關於學前教育事業改革和發展情況的報告時表示,近年來,民辦園迅速發展。截至2018年底,全國共有民辦園16.6萬所,相比2010年,民辦園總數增加6.4萬所,全國在園幼兒增量的70%以上都在民辦園。

與此同時,培訓機構運營資質“不清不楚”、收取鉅額會員費後跑路、幼兒園虐童等問題頻出。據記者不完全統計,僅今年,魚樂貝貝嬰幼兒游泳水育館、艾爾蒙國際早教中心、歐拉早教中心、馨哈早教等多個早教機構關店跑路。

今年7月,教育部等六部門發佈《關於規範校外線上培訓的實施意見》,重點規範過程監管。針對培訓機構退費難及跑路現象,教育部基礎司副司長馬嘉賓指出,《實施意見》“鼓勵建立第三方賬戶監管機制,通過綜合施策,降低學生和家長的消費風險。”

同月,國家衛健委對《托育機構設置標準》和《托育機構管理規範》公開徵求意見。作為我國首部針對3歲以下嬰幼兒托育機構的管理標準,文件從設施設備、人員規模、安全管理等多個維度對托育機構及從業人員的相關情況進行了規定。

有望列入明年立法計劃

立法是學前教育中政府的重要工作內容之一。學前教育因其缺少法律規範而問題頻發。包括財政投入方面力度不足,監督管理機制不完善,考評評估指標不完備等。

全國人大代表羅瀛認為,目前關於幼兒園建設和規範管理有各種標準和規定,但在規劃用地、安全等方面各方責任和義務沒有得到法律保障,落實存在差距。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陳竺明確提出:“學前教育立法已是當務之急”,希望有關方面能夠進行研究,積極地予以支持。

據悉,在學前教育法立法方面,目前教育部正在組織力量對草案進行完善修改,計劃列入國務院2020年立法計劃。

對於相關工作的進展,陳寶生介紹稱,在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精心指導下,教育部成立學前教育立法工作領導小組,牽頭開展學前教育法起草工作,多次召開專題立法座談會,組織開展立法調研和專題研究,目前已初步形成草案文本。

“當前,應該說對學前教育立法中央高度重視,社會普遍關注,立法時機成熟,立法條件也比較具備了。”委員張勇稱。

陳寶生表示,該草案聚焦學前教育事業屬性地位、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責任、體制機制保障、違法違規辦園行為懲治等問題,著力破解長期制約學前教育改革發展的瓶頸問題,為學前教育健康可持續發展提供法律保障。

北京商報記者 陶鳳 常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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