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複印件被前夫拿去辦信用卡 女子背鍋成“老賴”'

"

身份證複印件被前夫拿去辦信用卡

女子背鍋成“老賴”,質疑銀行辦卡不規範

長江日報訊(記者李小娟)近日,長江日報記者接市民吳女士投訴:前夫拿著她的身份證複印件,瞞著她到銀行辦了一張信用卡買車,欠下12萬元債務未還,導致自己被列入徵信黑名單,投訴反映一年,銀行還未解決。

據吳女士介紹,2018年初,她在查徵信記錄的時候驚訝發現,自己居然有一張從未見過,也不知道何時開的信用卡。該卡有未還款記錄,本金帶利息12萬多,當時該卡已停用。正是這張“莫須有”的信用卡將吳女士拖入徵信黑名單。

吳女士通過卡號,輾轉查到,這是一張建設銀行信用卡,開卡行是建行南湖支行。

吳女士找到建行南湖支行,一位彭姓工作人員接待了她。“我要求調看當時開卡的視頻資料或者筆跡資料,都遭到拒絕。”吳女士說,“他們的態度很強硬,說不能調閱資料,我要想查,必須先去報警。”後來,銀行方面態度有所緩和,表示內部先調查。

據吳女士介紹,2018年12月,建行南湖支行一個工作人員帶了兩個人到吳女士家。一個是吳女士前夫,另一個是某車行員工。其前夫承認這張卡是拿著吳女士的身份證複印件瞞著她辦理的(當時兩人已離異),目的是用來購買汽車。

吳女士很氣憤地說:“當時辦信用卡時我本人既不在場,也沒有身份證原件,銀行開辦信用卡可以這樣隨意嗎?但銀行不僅對自己的工作錯誤隻字不提,還強硬地要求我跟那兩個人商量怎麼還錢。我是受害者,憑什麼要求我還錢?”

之後半年間,吳女士又數次去建行南湖支行要求解決問題,彭姓工作人員每次回覆“只能向上級反映”,事情遲遲得不到解決。上週,吳女士找到彭姓工作人員所說的“上級行”——中南路一號建行省直支行,要求給出明確解決方案,一位朱姓員工給出同樣的回答:資料不能調閱,錢要還,徵信問題只能向上級行反映。

吳女士表示,她現在只有兩個訴求,一個是消除逾期不還款記錄,恢復徵信;二是銀行向其道歉。

通過吳女士提供的微信號,長江日報記者聯繫到建行南湖支行的彭姓工作人員,但她表示自己只是網點工作人員,沒權限接觸媒體,不過她已將問題反映給上級行,並告訴長江日報記者“上班後他們會聯繫你的”。

長江日報記者查閱發現,銀監會2011年公佈實施的《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髮卡銀行應當公開、明確告知申請人需提交的申請材料和基本要求,申請材料必須由申請人本人親自簽名,不得在客戶不知情或違背客戶意願的情況下發卡。

接下來,吳女士的投訴又會得到怎樣的結果?長江日報記者將繼續跟進該投訴的反饋情況。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