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同意與鄉政府和解” 河南新鄉檢察機關公開聽證一起行政訴訟監督案件'

新鄉 法律 河南 延津 宿州市人民檢察院 2019-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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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同意與鄉政府和解”河南新鄉檢察機關公開聽證一起行政訴訟監督案件

來源:檢察日報

作者:閆晶晶 劉立新 毛培

“我們同意就本案與鄉政府進行和解。”近日,在河南省新鄉市檢察院召開的一起行政訴訟監督案件公開聽證會上,申請人姬某當場表示同意進行和解。

陣容強大的聽證團

2016年10月2日,因為土地承包合同糾紛,河南省延津縣某鄉政府應該鄉某村委會的要求,指派工作人員到爭議地塊丈量姬某的承包地,後因姬某及其家人阻止,量地無果。

姬某將該鄉政府訴至法院,要求判令確認鄉政府的丈量行為違法。經過一審、二審、再審,法院認為鄉政府的丈量行為沒有對姬某的權利義務產生影響,不屬於行政訴訟受案範圍,最終裁定駁回姬某的起訴。

今年6月26日,姬某向新鄉市檢察院申請行政訴訟監督,要求檢察機關提請抗訴。新鄉市檢察院根據該院《行政訴訟監督案件公開聽證實施辦法(試行)》,決定就此案件進行公開聽證,並邀請河南省律師協會行政法律業務委員會執行委員田世讓等4名法律專家和河南師範大學法學院院長王鵬祥等5名人民監督員擔任聽證員。

針對該案涉及法律關係多、專業性和政策性強的特點,新鄉市檢察院在聽證員專業能力結構優化上也下了一番功夫。最終,由2名高等院校行政法學理論專家、3名行政訴訟領域資深律師、2名政府機關經驗豐富的法治相關幹部、1名原行政審判資深法官和1名地產領域知名企業家,組成了實力強大的聽證團。

現場釋法說理

“老姬啊,我想就這個案件涉及的法律問題跟你談一談。”聽證會召開前,新鄉市檢察院創新性設置了聽證前法律輔導程序,由承辦該案的員額檢察官張世光對姬某進行法律知識輔導,對聽證程序和聽證結果、檢察機關對聽證結果的適用、法院受理行政訴訟案件的範圍、提起行政訴訟的條件等問題都作了詳細解釋。

8月8日,新鄉市檢察院召開行政訴訟監督案件公開聽證會,緊緊圍繞“法院是否應該受理姬某訴鄉政府丈量其承包土地一案”“應該如何評價鄉政府的行為”等爭議焦點展開聽證。

姬某和鄉政府代表分別充分闡述了自己的觀點。姬某認為,鄉政府嚴重侵害了他所承包土地的正常經營,該行為屬於行政行為,法院應該受理。鄉政府則表示,鄉政府是應村委會的請求去現場丈量爭議土地,但僅僅是準確測量土地畝數,沒有其他行政行為,也沒有對姬某的土地承包權產生影響,該行為不屬於法院的受案範圍。

“案涉的土地丈量發生之前,鄉政府是否徵求過你的意見?”“作為基層政府,調解是不是事先通知雙方申請人?”……聽證員向當事人一一提問。

爭議當場化解

經過事實調查、質證辯論、聽證員提問、聽證評議、總結講評等5個環節,最終,9名聽證員從不同角度,有理有據地發表了結論高度一致的聽證意見:該案不屬於法院的受案範圍,二審法院裁定駁回申請人(即上訴人姬某)的起訴並無不當,不應支持申請人的監督申請;同時,某鄉政府違反法定程序介入申請人與村委會之間的土地承包合同糾紛,不但沒有化解糾紛,反而激化了矛盾,檢察機關對此應該制發檢察建議,督促鄉政府依法行政。

“我們同意就本案與鄉政府進行和解。”“我們鄉政府也同意進行和解。”姬某及鄉政府代表當場均表示同意就該案進行和解,姬某不再要求追究鄉政府的法律責任,鄉政府同意在法律範圍內儘快一併解決姬某與案涉土地相關的其他合理訴求。

“在辦案中延伸監督職能,引導當事人走和解之路,最終實現案結事了。”張世光告訴記者,在公開聽證中納入和解程序,就是立足檢察職能積極參與社會治理,最終達到根本解決當事人合法訴求的目的。

“檢察機關對於當事人申請監督案件進行公開聽證,並且邀請法律專家、人民監督員深度參與、公開評議,體現了工作理念創新、工作機制創新,這是法治進步的體現,也是法治社會應有的狀態。”河南省檢察院人民監督員韓富敏這樣評價。

8月15日,新鄉市檢察院已經制發相關檢察建議,準備現場送達鄉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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