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辦印發20條促進消費措施 隻字不提房地產卻有4條跟汽車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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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快發展流通促進商業消費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指出,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發展流通擴大消費。為推動流通創新發展,優化消費環境,促進商業繁榮,激發國內消費潛力,更好滿足人民群眾消費需求,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意見》提出了20條穩定消費預期、提振消費信心的政策措施。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意見》提出的20條措施中,其中有4條跟汽車行業有關,涉及釋放汽車消費潛力、擴大成品油市場準入、加大金融支持、優化市場流通環境等領域,可以說涵蓋了汽車購買、使用、融資、售後等各主要環節。

業內人士表示,汽車作為僅次於房地產的消費“大件”,在國民經濟中佔有極其重要的地位,在國家“房住不炒”的政策背景下,汽車消費具有更大的挖掘潛力,特別是三四五線市場空間仍較大,這也是為什麼《意見》隻字不提房地產,卻有4大條跟汽車有關。

跟汽車消費有關的內容主要包括:

十、釋放汽車消費潛力。實施汽車限購的地區要結合實際情況,探索推行逐步放寬或取消限購的具體措施。有條件的地方對購置新能源汽車給予積極支持。促進二手車流通,進一步落實全面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大氣汙染防治重點區域應允許符合在用車排放標準的二手車在本省(市)內交易流通。(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擴大成品油市場準入。取消石油成品油批發倉儲經營資格審批,將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審批下放至地市級人民政府,加強成品油流通事中事後監管,強化安全保障措施落實。鄉鎮以下具備條件的地區建設加油站、加氣站、充電站等可使用存量集體建設用地,擴大成品油市場消費。(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應急部、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勵金融機構創新消費信貸產品和服務,推動專業化消費金融組織發展。鼓勵金融機構對居民購買新能源汽車、綠色智能家電、智能家居、節水器具等綠色智能產品提供信貸支持,加大對新消費領域金融支持力度。(人民銀行、銀保監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優化市場流通環境。強化消費信用體系建設,加快建設覆蓋線上線下的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嚴厲打擊線上線下銷售侵權假冒商品、發佈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針對食品、藥品、汽車配件、小家電等消費品,加大農村和城鄉結合部市場治理力度。修訂汽車、平板電視等消費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積極倡導企業實行無理由退貨制度。(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應急部、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藥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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