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興業礦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股東簽訂股份轉讓協議的提示性公告

興業礦業 投資 法律 有色金屬行業 證券時報 2017-05-29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內蒙古興業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興業礦業”)接到公司第二大股東甘肅西北礦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西北礦業”)的通知,西北礦業與常州耀翔瑞天投資中心(有限合夥)於2017年5月25日簽署了《股份轉讓協議》。

一、協議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協議當事人

轉讓方:甘肅西北礦業集團有限公司

受讓方:常州耀翔瑞天投資中心(有限合夥)

(二)轉讓標的

西北礦業同意將其所持興業礦業150,023,042股股份(佔興業礦業總股本8.03%)在協議約定的條件均得以滿足的前提下以約定的交割方式依法轉讓給受讓方常州耀翔瑞天投資中心(有限合夥)(以下簡稱“耀翔瑞天”),受讓方同意受讓,並按協議的約定向轉讓方支付股份轉讓款,成為興業礦業股東。

(三)轉讓方式、轉讓對價及其支付方式

本次股份轉讓價格為每股6.92元,轉讓股份150,023,042股,轉讓價款共計1,038,159,450.64元。

支付方式為:受讓方應於本協議簽署後三個工作日內支付1.04億元人民幣,轉讓方應配合完成標的股份的轉讓過戶,標的股份過戶後20個工作日內支付3.96億元人民幣,剩餘的股份轉讓款,最遲應於轉讓方向受讓方提供標的股份轉讓相關完稅證明(包括但不限於所得稅、印花稅、增值稅)的複印件之後20個工作日內向轉讓方支付完畢,即人民幣538,159,450.64元。

(四)協議簽署時間

《股份轉讓協議》於2017年5月25日簽署。

(五)協議生效時間及條件

本協議經轉讓方、受讓方蓋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簽字或簽章之日起生效。

二、股份轉讓後股本結構變動情況

本次股份轉讓不會導致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本次股份轉讓完成後,西北礦業、耀翔瑞天持有公司股份的情況如下:

三、股份轉讓協議雙方的關係

本次股權轉讓是在同一實際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體之間的轉讓。

四、股份鎖定承諾履行情況

公司2013年非公開發行股票過程中,西北礦業承諾:對於西北礦業通過興業礦業本次非公開發行股份所獲得的股票,西北礦業承諾及保證在興業礦業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經中國證監會核准,股票發行結束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會轉讓或委託他人管理,也不會要求興業礦業收購本公司所持有的興業礦業本次向西北礦業非公開發行的股票。西北礦業將依法辦理所持股份的鎖定手續,且在上述鎖定期屆滿後轉讓上述股份將依法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

截止目前,上述承諾均已履行完畢,本次股份轉讓未違反其股份鎖定承諾。

為促進證券市場穩定健康發展,基於對公司未來發展的信心,本著對公司社會公眾股東負責的態度,本次協議轉讓完成後耀翔瑞天承諾:

1、承諾在協議生效的未來 6個月內不減持所持公司股份;

2、承諾將根據市場情況,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適時採取多種措施增持公司股票;

3、承諾將一如既往繼續支持公司經營工作,提升公司經營業績,回報投資者。

五、其他相關說明

1、本次擬進行的股份協議轉讓符合《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國有股東轉讓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業務規則的規定。

2、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上述公司權益變動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將按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將密切關注上述股份轉讓事宜的進展情況,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六、備查文件

1、協議各方簽署的股份轉讓協議;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內蒙古興業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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