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審維持原判!濟南男子持刀入室姦淫12歲女童被判12年'

性侵犯 濟南 刑法 法律 不完美媽媽 閃電新聞 2019-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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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魯網濟南7月27日訊近日,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一起強姦女童案作出終審裁定:駁回趙某的上訴,維持原判。原審法院判決:趙某因犯強姦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

被告人趙某,男,1987年生於濟南,初中文化,無業。2018年8月20日,趙某在濟南市市中區一小區發現被害人肖某某(女,12歲)獨自行走,遂跟蹤其至該小區內被害人的家門口,以維修天然氣為名騙取被害人打開家門。趙某進入被害人家中後,採取持刀脅迫的手段威脅被害人進入臥室,脫去被害人衣物實施猥褻,後趙某離開被害人家中。當日,被害人親屬向公安機關報案。同年8月21日,趙某在其住處被警方抓獲。

原審法院認為,被告人趙某的行為構成強姦罪趙某採取持刀入戶脅迫的方式姦淫不滿十二週歲的幼女,情節惡劣,依法從重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以被告人趙某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

宣判後,原公訴機關未抗訴。原審被告人趙某不服判決,提出上訴。濟南中院經審理認為,上訴人趙某採取持刀入戶脅迫的方式姦淫不滿十二週歲的幼女,情節惡劣,其行為構成強姦罪。原審判決認定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審判程序合法,依照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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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最高人民法院發佈4件性侵害兒童犯罪典型案例。最高法刑一庭負責人表示,性侵害兒童犯罪嚴重損害兒童身心健康,嚴重違背社會倫理道德,人民法院對此類犯罪歷來堅持零容忍的立場,對犯罪性質、情節極其惡劣,後果極其嚴重的,堅決依法判處死刑,絕不姑息。

當前,性侵害兒童犯罪仍處於多發態勢。2017年至今年6月,全國法院共審結猥褻兒童犯罪案件8332件,相當於每天審結約9件,此外還有一定比例的案件沒進入司法程序。更可怕的是,被性侵害兒童呈低齡化跡象。性侵害兒童犯罪多發,已成倫理之傷、社會之痛,刺激著公眾的敏感神經。

最高法此時作出對性侵害兒童情節極其惡劣的堅決判處死刑的表態,宣告以剝奪施暴者生命的制裁,來扼住伸向兒童的罪惡之手,體現了依法從嚴懲處的刑罰導向,加固了打擊性侵害兒童案件的司法底線,充分體現出司法機關依法嚴懲性侵害兒童犯罪的力度和決心。這一表態正告那些膽敢以身試法的不法之徒——為防範和懲治性侵害兒童犯罪,法律已經架起高壓電網。

同時也應清醒地看到,給少年兒童織就一張安全網還需要調動全社會的各種力量,建立起家庭、學校、社會和司法相互銜接的聯動保護機制。嚴懲與嚴防雙管齊下,才能給孩子們營造一個充滿陽光、安全快樂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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