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縣公安局“三嚴”推進案管中心工作取得實效

刑法 法制 社會 陝西法制網 2017-06-21

為實現案管工作標準化、規範化,陝西省府谷縣公安局法制大隊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延長監督觸角,細化工作流程,在案件管理中嚴把三道關全面推進集管理、監督、參謀、服務於一體的案管中心建設,不斷推動執法規範化建設提檔升級。

一、嚴把案件受理源頭關。我局大膽創新工作模式,針對“有案不受、有案不立、立案不實”的問題,採取受立案分離,加強受立案監控,嚴把入口關。法制部門案管中心及時發現辦案單位是否存在應受未受、受案不規範,無接警受案等異常情況,一旦發現問題,案管中心民警通過系統向辦案部門及時下發整改通知書,對整改不及時,不規範的部門進行通報批評,將受立案納入年終考核,充分發揮結果運用,真正從源頭上規範案件受理流程,避免不作為、亂作為問題的發生。

二、嚴把案件審訊透明關。我局針對詢(訊)問期間,可能發生的不規範問題,依託執法辦案全程錄音錄像音視頻監控系統,通過執法記錄儀音視頻採集,將偵查人員執法辦案全過程至於監控之下,將辦案區的運行狀態同步傳輸至案管中心的主屏幕上,案管中心民警對所有案件進行全方位監督,實現從碎片化到一體化全流程管理,真正消除監督盲區,最大限度排除執法安全隱患。

三、嚴把陽光執法公開關。我局通過陽光警務執法公開系統,將行政案件、刑事案件辦案流程、依據等方面內容向特定人員,向社會公開,敞開大門接受群眾的監督,改變了以往當事人對案件情況不清楚、對辦案程序不明白、對救濟措施不瞭解的狀況。群眾通過系統可以隨時查看公開的內容,真正將公安執法曝於“陽光之下”。

我局案管中心建成運行以來,實現了對執法辦案的統一管理,由靜態管理變為動態管理,由事後監督變為同步監督,由結果監督變為全程監督,使案管中心成為全局執法辦案活動的“大管家”和“監督員”,為我局深入推進執法規範化建設奠定了堅實的基礎。(王愛霞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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