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信邦製藥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控股股東簽訂《股份轉讓協議之補充協議》的公告

信邦製藥 風投 醫藥生物業 股票 證券時報 2017-05-27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貴州信邦製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7年5月11日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中國證券報》和《證券時報》刊登了《關於控股股東協議轉讓公司股份暨實際控制人擬發生變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編號:2017-055)等公告及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等相關文件,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張觀福先生擬將其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358,764,349股(佔公司總股本的21.04%)轉讓給西藏譽曦創業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西藏譽曦"),並簽訂了《股份轉讓協議》。現為辦理股份過戶手續需要,張觀福先生與西藏譽曦約定將每股轉讓價格從人民幣8.424元調整為人民幣8.43元,並於2017年5月23日簽訂了《股份轉讓協議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的主要條款公告如下:

1、原協議第2.3條調整為:"本次股份轉讓每股轉讓價格以本補充協議簽署日的前一交易日目標公司股票收盤價為定價基準,乘以0.9之後確定,雙方確認最終每股轉讓價格為人民幣8.43元/股,轉讓價款總額為每股轉讓價格乘以標的股份的數量358,764,349股,即3,024,383,462.07元。"

2、原協議第2.4.2條調整為"對於剩餘股份轉讓價款(即1,024,383,462.07元),在下列條件全部滿足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由受讓方支付至收款賬戶"。

3、原協議第3.3條調整為"剩餘股份轉讓價款中的1,024,383,462.07元的支付及質押股票的剩餘50%的解質押。在本補充協議第2.4.2條所述條件全部滿足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由受讓方將剩餘股份轉讓價款中的1,024,383,462.07元支付至收款賬戶。轉讓方應將該筆款項全部首先用於辦理質押股票的剩餘50%(即154,141,250股)的解質押手續,並應在收到上述剩餘股份轉讓價款後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上述解質押手續,並向受讓方提供中證登出具的《解除證券質押登記通知》原件。"

除上述對每股轉讓價格及股份轉讓價款進行調整外,《股份轉讓協議》中列明的其他事項均未調整。更新後的《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更新稿)、《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更新稿)將與本公告同日刊登於巨潮資訊網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貴州信邦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