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聚焦】這個飯局不簡單,引來七個月刑期,近五萬元的賠償'

襄陽 經濟 刑法 襄陽樊城法院 2019-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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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局聚餐,卻因他人的一個小小舉動,就不分青紅皁白地毆打他人,進而把自己送進監獄。近日,樊城區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故意傷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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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局聚餐,卻因他人的一個小小舉動,就不分青紅皁白地毆打他人,進而把自己送進監獄。近日,樊城區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故意傷害案。

【案件聚焦】這個飯局不簡單,引來七個月刑期,近五萬元的賠償

3月28日20時許,張某邀約同事汪某及網友鄭某等人在樊城區某夜市街琚灣酸漿麵館吃飯。飯局持續到22時,胡某來到席間,走到鄭某身後喊其離開,並隨手拍了一下鄭某的肩膀,此情此景被張、汪二人看到,認為是胡某在毆打鄭某。要為朋友打抱不平的二人出面制止胡某,三言兩語激怒了彼此後,雙方拳腳相加,廝打起來。認為自己吃了虧的胡某撥打電話喊來龔某幫忙。龔某的到來,導致雙方再次發生廝打,期間張某趁鄭某將胡某、龔某往門外推時,順手拎起凳子砸向龔某,龔某見勢用左手擋了上去,慘劇就此發生,凳子重重地砸在龔某的左上臂,致其左側橈骨骨折。經司法鑑定中心鑑定,龔某的損傷程度屬輕傷二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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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局聚餐,卻因他人的一個小小舉動,就不分青紅皁白地毆打他人,進而把自己送進監獄。近日,樊城區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故意傷害案。

【案件聚焦】這個飯局不簡單,引來七個月刑期,近五萬元的賠償

3月28日20時許,張某邀約同事汪某及網友鄭某等人在樊城區某夜市街琚灣酸漿麵館吃飯。飯局持續到22時,胡某來到席間,走到鄭某身後喊其離開,並隨手拍了一下鄭某的肩膀,此情此景被張、汪二人看到,認為是胡某在毆打鄭某。要為朋友打抱不平的二人出面制止胡某,三言兩語激怒了彼此後,雙方拳腳相加,廝打起來。認為自己吃了虧的胡某撥打電話喊來龔某幫忙。龔某的到來,導致雙方再次發生廝打,期間張某趁鄭某將胡某、龔某往門外推時,順手拎起凳子砸向龔某,龔某見勢用左手擋了上去,慘劇就此發生,凳子重重地砸在龔某的左上臂,致其左側橈骨骨折。經司法鑑定中心鑑定,龔某的損傷程度屬輕傷二級。

【案件聚焦】這個飯局不簡單,引來七個月刑期,近五萬元的賠償

2019年5月29日,龔某與張某達成賠償協議,由張某一次性賠償龔某各項經濟損失共計4.8萬元,龔某表示諒解,並不再追究張某的刑事和民事責任。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健康,致一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鑑於張某歸案後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可以從輕處罰;其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協議,已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並取得被害人的諒解,可以從寬處罰。遂依法判決被告人張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

打架鬥毆成本有多高?

小編在此列出一二,僅供大家參考:

1.輕微傷的打架成本:15日以下拘留 +1000元以下罰款 + 醫藥費、誤工費等賠償 + 因拘留少掙的工資。

2. 輕傷的打架成本: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賠償金 + 醫藥費、誤工費等賠償 + 因判刑少掙的工資。

3. 重傷及死亡的打架成本: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直至無期徒刑或死刑 + 經濟賠償 + 社會及家庭嚴重影響。

4. 打架附加成本:民事責任費用(訴訟費+律師費+醫藥費+誤工費) + 公安機關留下前科劣跡 +心情沮喪鬱悶 + 名譽形象受損 + 家人朋友擔憂 + 工作生意等遭受更大損失。

作者/編輯:陶芳芳

(2019年第143期/總第673期)

發佈:襄陽市樊城區人民法院

—3801655

地址:襄陽市樊城區七里河路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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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局聚餐,卻因他人的一個小小舉動,就不分青紅皁白地毆打他人,進而把自己送進監獄。近日,樊城區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故意傷害案。

【案件聚焦】這個飯局不簡單,引來七個月刑期,近五萬元的賠償

3月28日20時許,張某邀約同事汪某及網友鄭某等人在樊城區某夜市街琚灣酸漿麵館吃飯。飯局持續到22時,胡某來到席間,走到鄭某身後喊其離開,並隨手拍了一下鄭某的肩膀,此情此景被張、汪二人看到,認為是胡某在毆打鄭某。要為朋友打抱不平的二人出面制止胡某,三言兩語激怒了彼此後,雙方拳腳相加,廝打起來。認為自己吃了虧的胡某撥打電話喊來龔某幫忙。龔某的到來,導致雙方再次發生廝打,期間張某趁鄭某將胡某、龔某往門外推時,順手拎起凳子砸向龔某,龔某見勢用左手擋了上去,慘劇就此發生,凳子重重地砸在龔某的左上臂,致其左側橈骨骨折。經司法鑑定中心鑑定,龔某的損傷程度屬輕傷二級。

【案件聚焦】這個飯局不簡單,引來七個月刑期,近五萬元的賠償

2019年5月29日,龔某與張某達成賠償協議,由張某一次性賠償龔某各項經濟損失共計4.8萬元,龔某表示諒解,並不再追究張某的刑事和民事責任。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健康,致一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鑑於張某歸案後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可以從輕處罰;其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協議,已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並取得被害人的諒解,可以從寬處罰。遂依法判決被告人張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

打架鬥毆成本有多高?

小編在此列出一二,僅供大家參考:

1.輕微傷的打架成本:15日以下拘留 +1000元以下罰款 + 醫藥費、誤工費等賠償 + 因拘留少掙的工資。

2. 輕傷的打架成本: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賠償金 + 醫藥費、誤工費等賠償 + 因判刑少掙的工資。

3. 重傷及死亡的打架成本: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直至無期徒刑或死刑 + 經濟賠償 + 社會及家庭嚴重影響。

4. 打架附加成本:民事責任費用(訴訟費+律師費+醫藥費+誤工費) + 公安機關留下前科劣跡 +心情沮喪鬱悶 + 名譽形象受損 + 家人朋友擔憂 + 工作生意等遭受更大損失。

作者/編輯:陶芳芳

(2019年第143期/總第673期)

發佈:襄陽市樊城區人民法院

—3801655

地址:襄陽市樊城區七里河路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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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陽市樊城區人民法院

微信:fanchengqufa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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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局聚餐,卻因他人的一個小小舉動,就不分青紅皁白地毆打他人,進而把自己送進監獄。近日,樊城區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故意傷害案。

【案件聚焦】這個飯局不簡單,引來七個月刑期,近五萬元的賠償

3月28日20時許,張某邀約同事汪某及網友鄭某等人在樊城區某夜市街琚灣酸漿麵館吃飯。飯局持續到22時,胡某來到席間,走到鄭某身後喊其離開,並隨手拍了一下鄭某的肩膀,此情此景被張、汪二人看到,認為是胡某在毆打鄭某。要為朋友打抱不平的二人出面制止胡某,三言兩語激怒了彼此後,雙方拳腳相加,廝打起來。認為自己吃了虧的胡某撥打電話喊來龔某幫忙。龔某的到來,導致雙方再次發生廝打,期間張某趁鄭某將胡某、龔某往門外推時,順手拎起凳子砸向龔某,龔某見勢用左手擋了上去,慘劇就此發生,凳子重重地砸在龔某的左上臂,致其左側橈骨骨折。經司法鑑定中心鑑定,龔某的損傷程度屬輕傷二級。

【案件聚焦】這個飯局不簡單,引來七個月刑期,近五萬元的賠償

2019年5月29日,龔某與張某達成賠償協議,由張某一次性賠償龔某各項經濟損失共計4.8萬元,龔某表示諒解,並不再追究張某的刑事和民事責任。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健康,致一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鑑於張某歸案後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可以從輕處罰;其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協議,已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並取得被害人的諒解,可以從寬處罰。遂依法判決被告人張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

打架鬥毆成本有多高?

小編在此列出一二,僅供大家參考:

1.輕微傷的打架成本:15日以下拘留 +1000元以下罰款 + 醫藥費、誤工費等賠償 + 因拘留少掙的工資。

2. 輕傷的打架成本: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賠償金 + 醫藥費、誤工費等賠償 + 因判刑少掙的工資。

3. 重傷及死亡的打架成本: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直至無期徒刑或死刑 + 經濟賠償 + 社會及家庭嚴重影響。

4. 打架附加成本:民事責任費用(訴訟費+律師費+醫藥費+誤工費) + 公安機關留下前科劣跡 +心情沮喪鬱悶 + 名譽形象受損 + 家人朋友擔憂 + 工作生意等遭受更大損失。

作者/編輯:陶芳芳

(2019年第143期/總第673期)

發佈:襄陽市樊城區人民法院

—3801655

地址:襄陽市樊城區七里河路8號

【案件聚焦】這個飯局不簡單,引來七個月刑期,近五萬元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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