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手牽羊盜竊香菸 一男子受處罰

香菸 法律 服裝 玉溪網 2019-04-21

一男子順手牽羊盜走一條價值約200元的香菸,雖然事後主動承認,且願意退還被盜香菸,但依然逃脫不了法律的制裁。

3月13日21時許,通海縣公安局楊廣派出所接到轄區李某報警:其家店裡1條香菸被盜,請出警處理。民警迅速趕到現場,經瞭解,李某在楊廣鎮經營桶裝水配送業務,同時在送水點設立了一個賣煙的專櫃。3月13日18時許,李某及妻子外出送水,店鋪裡只有六歲的兒子,剛好自己訂購的香菸送達,送貨員把香菸放下就離開了。20時許,李某回到店鋪清點香菸時,發現少了一條,李某懷疑有人盜走了香菸。李某調取店鋪內的監控視頻查看,發現大概18時30分許,居住在送水點旁的王某來到店裡,將一條香菸塞在衣服裡離開。之後,李某到王某家找其理論,但王某拒不承認盜竊了香菸,於是李某報警。

民警查看了監控視頻,初步鎖定盜竊嫌疑人為王某,遂口頭傳喚王某到楊廣派出所接受進一步調查。在派出所,王某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王某稱,當天自己本來是提著空桶去換水,去到店鋪發現只有一個小孩在看動畫片,地板上放著好多香菸,於是用腳將其中一條踢到一邊,找了個自認為小孩看不到的角落將煙塞到衣服裡離開。王某回家將香菸放好後,再次到送水點更換桶裝水,那時李某的妻子已回到店鋪,還將水送到了王某家中。王某以為自己只是臨時起意,被盜的香菸價值不高,所以在案件辦理過程中,王某雖然對自己的行為供認不諱,但堅持認為自己不應該受到處罰,拒不在《行政處罰決定書》上簽字。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在確鑿的證據面前,拒不簽字也難逃法律的制裁。最終,王某因盜竊被通海縣公安局依法給予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羅巧 儲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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