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記實之致14人死亡的系列犯罪案(31)

霰彈槍 BMW 法制 社會 老崔講案例 2018-12-07
大案記實之致14人死亡的系列犯罪案(31)

新的案列講述方式,同樣的案例,別樣的精彩,希望新老朋友一如既往的支持,老崔也在這裡謝謝大家了。

兩次盜槍,犯罪團伙獲得作案工具。閆文宇蜜月中參與大陸礦搶劫。田雨視罪犯為英雄,獲准加入團夥時興奮不已。

審訊一輪接一輪地進行,現在警方已經得知。以往鶴崗市發生的4起民警被殺案件,起因全部為了搶槍,其中2起是孫海波團伙所為。礦務局公安處的黨委書記陳明來是楊坤的姐夫,得知妻弟就死於這夥人之手,衝進審訊室要打孫海波,被王春林竭力勸阻住。

在鶴崗,想生吞活剝了孫海波等人的又何止陳明來一個。對此孫海波心裡也明白。他走上的這條道,本來說是“往死裡幹。”

閆文宇在審訊間歇時被押出來,兩人點了一下頭,閆文宇沒說別的,只是問:“影響你沒有?”閆帆不置可否,看著他走了過去。

作為一名警察,他現在與堂弟已構成敵對關係,是專政與被專政的關係,這一點毫無通融的餘地。與其它警察不同的是,他無法把堂弟視為無法理喻的魔鬼,他太熟悉閆文宇了,記憶中昨天還是一起打雪仗、捉迷藏的夥伴,過年過節聚在一個房間裡磕瓜子、看電視的家裡人,他了解堂弟沒有什麼特殊的地方,只是個普通人而已,卻從來沒有想到堂弟文靜的外表下還掩蓋著那麼強的發財的慾望,慾望強烈到置生死不顧的境地。他感到不解的是普通人與罪犯、死敵與親兄弟之間的界限竟這樣容易越過。假如“1.28”那天他在現場、迎面碰見衝進來的閆文宇,閆文宇會一槍打死他嗎?很可能會的。而如果孫海波沒拉閆文宇入夥,他也許一輩子都與犯罪無緣。

1992年4月份,閆文宇認識了一個開發廊的女的叫小娟,是離婚的,和閆關係越來越好,她曾領他到她外甥女家玩。外甥女叫小玉,結交的男友叫維先,維先是個“社會人”,和南山的“祁子”,新於巷的“大頭”來往密切。

晚上,小玉把一支“五連子”獵槍拿出來玩,閆文宇看見了,就問是誰的槍,小玉說是“大頭”的槍。閆文宇拿在手中看了看就放下來了。心中又驚又喜,感到機會不錯。第二天,他就把這事告訴給孫海波和田原,3人當即決定要把這支槍搞到手。次目上午,他們來到工農小學附近的小玉家,撬開門鎖,進去後就在床架底下把槍找到,連同24發子彈弄回了孫海波家。失主由於是“社會人”,沒有報案。

另一支獵槍的失主吳長起報了案,他能說出被盜時間是當日(1992年9月7日)上午8點多鐘,因為他7點多鐘去,將近9點鐘回來,發現有人從後窗戶進了屋。孫海波交待,有天他和媳婦在街上溜達,碰見媳婦的一個環衛局的同事,聊天中那人提到,他們在瓦廠附近蓋廁所時,與依牆的那家發生了矛盾,那家把他們請到屋裡坐,他們看見家裡有電話,牆上還掛著兩杆獵槍。 孫海波就叫了閆文宇到那家周圍觀察,9月7日早上,眼看到房主人出門,便開始動手。房門和窗戶都緊鎖著,他們跳進後院,用後院裡的一把鎬頭撬開那戶窗戶上的鐵欄杆,弄出一個能鑽進人的洞,跳了進去。 這次他們弄到重慶產的立筒獵槍一支,裝有24顆子彈的牛皮袋一個、日本步槍刺刀一把、8X50的望遠鏡一架,菊花牌手錶一塊。為了收藏和使用方便,兩次偷到的獵槍都鋸短了,鋸短了槍把,也鋸短了槍筒。孫海波家有一隻鐵皮箱子,槍支彈藥都鎖在箱子裡,平時不許張惠如翻動。

南山“刀槍炮”的劉鐵柱和“寶馬”曾經打過一仗,劉鐵柱給了“寶馬”一槍,用的就是這種截短了的獵槍,結果沒把“寶馬”打咋的,原因是截短的槍槍砂打出去就散了,減弱了殺傷力。孫海波等人注意到這個問題,決定設法解決。他們認為,必須把子彈裡的雞砂換成槍砂,這樣就需要改制子彈。在閆文宇工作過的水電車間,他們研製出倒槍砂的模具。去廢品站買了鉛皮子,到孫海波家化開了,做成一粒一粒的槍砂。然後把一次彈的彈殼撬開,倒出雞砂,每顆子彈裝9粒槍砂,再封上。後來證明這種子彈的殺傷力並不比正規槍支差。 比起“刀槍炮”,他們更有腦子,有文化;比起文化人,他們更有實際能力,更能幹,這是孫海波一夥“灰色”人物的危險性所在。

曾經賣給孫海波獵槍子彈的徐XX在“1.28”案後也接受了詢問,他一看見電視新聞裡放出孫海波受審的鏡頭,就知道自己幹錯了一件事,公安人員會找上門來。問:“你和孫海波是什麼關係?”答:“我和他不大熟悉,是通過他姥爺張桂元認識的。我和他姥爺是住20多年的老鄰居。”問:“孫海波在你那兒都買過什麼?”答:“他在我這兒買過獵槍彈和空殼。”問:你把具體時間和經過交待一下。答:1992年四五月份的一天,張桂元領到我家一個小夥子,說是他外孫子。這小夥子就說,他在湧子溝放羊,需要幾枚獵槍彈殼,想向我買,問行不行。我一看是老鄰居領來的,獵槍彈市面上也有的賣,想大概沒什麼關係,就賣給他15個,其中有6個是壓好鉛砂的,總共賣了20元錢。事隔6個月,他自己來找我,我又賣給他裝好鉛沙的實彈10枚,賣了20元錢。1994年5月份,他又來我家,找我打野鴨子去,我沒去。問:“你賣給他的獵彈都是多大號的?”“頭一次賣的是16號的,第二次賣的是12號的。”問:你用的獵彈是多大號的?答:我用的是16號的。那幾個12號的是以前別人給的。問:你的獵槍有牌照嗎?答:有照,槍支號19420 問:你把獵彈賣給他沒考慮後果嗎?答:沒想過,沒想到他能出事。

“1.28”案後,鶴崗持有獵槍的人們才真正意識到有槍的危險。在孫海波等人一方,由於有了改良的獵槍,就不再去打警察的主意,開始一心一意謀劃搶錢。早在幾個月前,孫海波經過大陸礦的時候,就看見過兩次工資款的運輸情況,都是幾個職工步行在路上走,其中兩人拎著大兜子,拉鎖沒拉上,能看出裡面是錢。搶工資款的念頭是從那時產生。他比較過,搶富人家的錢,富人一般不把錢放家裡;搶銀行,儲蓄所的錢,那些地方防範較嚴,而且,到底放有多少錢,放在哪裡也不明確。工資款一般數額不小,目標集中,倒更值得注意。發展閆文宇時,他對閆說過,有個地方可以弄到七八萬,現在,他正式告訴閆:大陸礦那個點子不錯,大約能有十多個。閆文宇問:“你不是說七八個嗎?”孫海波笑笑,說:“那時候我不能都告訴你,還沒共事,和你說實的,你不幹呢?不說實的,將來我們幹響了你也聯想不到。” 閆文宇和田原也到大陸礦去看了看,回來後都認為能幹成,但這時閆文宇正準備結婚,收拾屋子,佈置傢俱佔用不少時間,孫海波和田原同意等他一等,事情就拖了下來。

甄玲和閆文宇結婚時,絲毫不知道新郎官是個已經幹過一起殺人搶劫案、兩起盜槍案,並準備新婚後不久投入另一起特大搶劫案的負罪分子。在她眼裡自己的丈夫是個漂亮、老實的、讓人放心的小夥子,平時連酒也不喝,只吸點菸。這樣的青年人現在是不多見的。果然,婚後閆文宇待她很溫存,處處讓著她,甚至讓她打兩下子都不還手。閆文宇心裡也好笑,覺得女人真是不知深淺,自己是個幹大事業的,她卻全然不識。新房設在閆文宇父母家,孫海波、田原都去送了禮。在來賓中,他們與新郎關係特殊,密切程度甚至超過新娘與新郎的關係。 紅燭之下,閆文宇並沒有覺察負罪感的壓迫,他們三個人不打算一輩子犯罪,他們的計劃是搶個幾百萬,然後洗手不幹,踏踏實實地去作買賣。他對自己的設計是商人和資本家的形象,而不是強盜。結婚日期是1992年11月14日,搶劫大陸案工資款的日期是1992年12月4日,蜜月期間,新郎也不得不抽些時間來準備作案事宜。那時候各礦發放工資日期比較穩定,都是在月初4日這一天。

這次作案几個人決定必須偽裝。孫海波和閆文宇去了新街基,在解放路商場,孫為自己購置了一頂紅色摩托頭盔,閆為自己和田原買了黑色毛線,到二百附近的鋪子裡織成“一把擼”帽子,這種帽子戴上後只露兩隻眼睛。在孫海波家試驗了兩支獵槍,檢查撞針是否保險,擊發時有沒有跳彈。

12月4日上午,3個人在孫海波家集合。孫家總是合適的地點,因為張惠如和她母親總是一清早就去工農市場賣雞,家裡沒有旁人。孫海波先去了一趟大陸礦,回來時說,今天確實開支,要到下午。3個人出發時是11點鐘,到達大陸礦已經12點多鐘。孫、田兩人穿半截呢子大衣,分別藏進雙筒獵槍和五連發獵槍,閆文宇穿皮夾克,攜“五四”式手槍。孫拎著頭盔,田、閆戴著毛線帽,一路上只祈禱順利。3人在煤質科前大煙筒附近站著,等了約有20多分鐘,看到四、五個人從開拓區辦公樓那邊走來,拎著個帆布兜子。這兜子孫海波居然以前見過,一眼就認出是取款的老傢伙,心中不由暗暗竊喜。事等規定,由孫海波和田原用獵槍把人逼住,閆文宇上前搶包,然後孫、田兩人交叉掩護撤退。 閆文宇開始同孫、田分開,站到離他們十多米遠的對面去。等了一陣子,見那幾個人從大陸礦辦公樓方向走回來,拎著兜子閆文宇身邊走過。這時田原把毛線帽的遮沿拉下,蓋住臉,孫海波也將頭盔戴上,兩人拔出槍來,要來人站住,把包放下。取款的人中有人說:“這是公家錢!”就立刻遭到喝斥。

閆文宇上前把兜子拿到手就跑,田原和孫海波逼那些人進院,田原放的一槍是嫌他們走得慢。田原還想再放一槍,但這一槍就卡了殼。這樣,所謂交叉掩護的方案不通了,3個人成了一起跑。後面的人在追,他們跑得不輕鬆。錢兜子掉了一根帶,只能抱著跑,半途中迫不得已停下換包,把原來的兜子丟掉,錢放進自己帶的口袋裡,小面額的扔了不少。 這時,追上來的人把他們原定的路線抄了,他們只好往上跑。遇到人群,閆文宇就掏出槍喊你們都躲開,那些人就閃開了道,3個人沿著鐵路往北,跑到板道房往下,從十二中大牌子下去再往北跑,氣喘吁吁終於跑到閆文宇家。若不是平時堅持鍛鍊身體,這一趟他們是跑不下來的。

在閆文宇的新房裡,幾個人把錢和槍都放進閆的工具箱裡,聽聽外面沒動靜,驚魂稍定,把錢拿出來數了數,有十七萬三四千元。50元面額的有3捆,每捆5萬元,共15萬元,都是挨號的新鈔票,另有10元和5元的面額的數捆。他們知道,新票是不能花的,此外,這筆錢不多,應該大部分留作活動經費。孫海波、田原揣走一二千元舊票。餘下的都放在閆文宇這裡。不管什麼說,終於搶到了錢,搶到了不屬於自己的錢,使他們感到欣慰。並不是沒有可擔心的。田原、閆文宇在路上跑時都把毛線帽拽下來了,孫海波擔心田原的眼部特徵又被人記住,心緒仍是不寧。

1993年春節過後,孫海波和田原帶了10萬元新錢去了上海,在上海把錢全部以百元對百元的比價買成國庫券,又以百元對九十元的比價兌成現金。之後又去了一次,這次是帶了張惠如一起去了,兌換了5萬元。至此將新票全部洗過。關於這筆錢的下落,警方反覆進行了盤查和核對,甚至大陸礦的職工也有抱著能追回部分贓款希望的。但調查的結果,說明這筆錢到1994年已經被孫海波等人用光。

錢沒有分,由孫海波保管,誰用誰取。閆文宇供認說他花了3萬多元,包括到北京、天津遊玩的費用。孫海波、田原3次到河北白溝購置武器彈藥,5000多元買了一支齊齊哈爾產的五連發獵槍,3000多元買了一支小口徑自動步槍,1500多元買了一支鋼珠槍,500元買了16號一次彈100發,另有一桶火藥,一盒底頭及防爆槍彈5發。後因16號彈不合用,又補買了12號一次彈200多發。1993年冬天,孫海波和閆文宇到吉林輝南獵槍廠附近的獵縣商店買了12號一次彈150發。購買這些槍彈時都不需要手續,只要有錢。有了錢,孫海波團伙便不用去搶也將自己大大武裝起來。

孫海波供認,除了購買武器彈藥外,他花7000多元買了一輛鈴木125型摩托,到了1994年初,錢要花光時,又將這輛摩托賣掉,賣了6000元錢,現在也所剩無幾。去北京、上海、白溝等地多次花銷了大量食宿費用。此外,他和田原為三個人購買了6只金戒指,計8000多元,他給家裡用2000多元買了一臺21吋國產彩電,用了100多元買了一隻高壓鍋,還在北京給自己買了一件皮夾克花去700多元。

田原1993年初開的飯館,是用6000多元兌來的,來路也是大陸礦工資款。案後總結時,鶴崗市公安局認為,在大陸礦搶劫案發生一段時間後,孫海波花數千元買摩托車、田原花數千元兌飯館,都屬於經濟上不正常的變化,而這些情況當時沒有在基層工作中反映上來,是一種失職。時時懷著有可能被公安機關抓獲的恐懼心理,罪犯們擔心在錢沒有花掉之前被捕,有時一天揮霍掉兩三千元。這是使近十八萬元鉅款迅速消失的重要原因。

而孫海波依然力主首先保證為下一步作大案打下基礎的開銷,除購買了充足的武器彈藥外,還專拔款3000多元要閆文宇去學習駕駛。 解決交通工具問題是他們總結以往教訓後提出的“改進措施”之一。過去作案,他們一律步行,包括去大陸礦搶劫,路上也走了一個小時,特別是大陸礦劫款後被長途追擊,逃得屁滾尿流,回想起來始終使他們心悸不已。因此,孫海波認為,要作大案,搶大錢,即使不買車,即使不買車,也要有人學會開車,否則,下一次行動是不可想象的。閆文宇對機械方面素有悟性,只用了一兩個月的時間,就拿下了駕駛證。關於下一步的行動目標中,三人取得一致意見:從此以後,像大陸礦十八萬那樣的案子絕不再作,要作就作百萬元以上的案子。他們認為自己的羽翼已經豐滿。從這時起,南山礦保衛科便處於了日益嚴重的威脅之下。

孫海波和閆文宇依然認定,在目前搶劫工資款是值得一幹的和現實的途徑,但要幹就要找南山礦那樣的大礦幹。他們對南山礦的情況更熟悉,覺得幹起來更有把握。孫海波提出:沒有百分之百的把握不幹。大陸礦搶劫案後,各礦加強了對工資款的武裝保護,特別是運款的路上,大礦都有衝鋒槍跟車,戒備嚴密,孫海波等人初次研究研究下來,感到下不了手,於是議定加強實地考察,尋找縫隙。那時各礦開支時間已不穩定,有時數月不見動靜。只要聽到消息,孫、閆二人必定趕去監視,孫海波眼看著運款車停在南山礦北樓門前,保衛科的人端著槍把款子押送進去,還發現工資款白天發不完,剩下的都裝在帆布袋裡放在金庫屋裡地上,金庫裡沒有金櫃。這個發現導致了犯罪計劃的形成。孫海波等人不怕有人看守,因為看守者總是被動的;他們怕的是難以搬動的金櫃,因為估不準要花多少時間對付它。“1.28”案,南山礦採取的第一個補救措施是建立正規的金庫,金庫仍設在北樓一層,但房間被封閉加固,鐵門足有20公分厚,從上到下形成一道鐵牆,裝有現代防盜設備,去參觀的人都感嘆,銀行也不過如此!這就屬於亡羊補牢了。

經過幾次作案,孫海波等人摸清了公安機關的破案方式,明白主要的是要過“摸排查”一關,所謂摸排查就是挨家挨戶查找可疑人,除核對體貌特徵外,弄清是否有作案時間是一個重要項目。幾乎可以肯定,案子一作響,起碼閆文宇、田原兩人是逃不過這一套程序的。孫海波和閆文宇合謀設計出的辦法頗為大膽和富於創意。他們要做到使田原和閆文宇在鶴崗市消失,合情合理地排除出將來警方調查的範圍。為實現這種效果閆、田二人也付出了代價,孫海波租到房後,田原於1994年10月份就搬進去隱居,製造了去南韓打工的假象;閆文宇也不得不放棄工作,以下海的名義搬去與田原一起蟄居。據閆文宇供述,他們數月裡足不出戶,除夜裡出去試過兩次槍外,沒下過一次樓,吃的都是孫海波送來的方便麵,靠著屋裡有一臺電視機,他們打發了許多無聊的時光。

孫海波繪製了一張南山礦北樓一層平面圖,帶去與他的同夥一起策劃。是初的預想是由閆文宇把守樓道入門,孫海波和田原分兩路襲擊保衛科和經警隊。孫海波又多次到現場觀察,得出的結論是人手不夠,恐怕應付不了那樣大的場面。從保險起見,他們決定再物色一個成員,把團伙擴大為4人。討論通過的入選是田雨。

追捕田雨的行動正在緊張進行。在哈爾濱,找到了在一戶人家作保姆的田母楊蓮秀,但她說田雨並沒有和她一起來哈爾濱。楊蓮秀於2月21日被帶回鶴崗收審,以下是部分審訊記錄:問:你是什麼時間離開鶴崗的?答:我第一次離家是1994年9月,1995年1月28日下午回來的,正月初二又走了。問:你什麼原因離家?都幹什麼去了?答:我離家的主要原因是我家太困難了,生活不下去了。我離家去哈爾濱,先是在飯店打工,後來給人家當保姆。問:你把1月28日下午回到家裡後的情況談一下。答:1月28日下午,我到家以後,見家裡只有我丈夫一個人。5點鐘左右,我四兒子回來了,他見了我非常高興,因為我走的時候沒和家裡打招呼。晚間將近10點鐘,我三兒子回來了,他問我上哪兒去了,說我也不來個信。我說了些經過,還說我起初走的時候不想再回來。 我把在哈爾濱掙的500元錢拿出來買東西,全家高高興興過了個年。1月29日,我拿些錢出來,交我四兒子,讓他和他們班同學一起雲新街基買了一臺黑白電視機。下午,就聽見鄰居們議論南山礦出的事,打開電視,也看到了南山礦有線電視報道的案件情況。問:你二兒子沒回家,你是怎麼想的?答:1月28日晚上,我聽我老頭說田原在1994年10月經孫海波的朋友介紹去南韓了。我三兒子和四兒子也埋怨,說我們家裡人太隨便了,說走便走,說來就來。大哥去新疆,頭一年來過一封電報,到現在四年了,再沒有消息。二哥上南韓,拔腿就走,連信也不來。我聽他們這麼說,根本沒想到把南山礦的事往二兒子身上聯繫。 正月初一,我和田雨說,我要回哈爾濱,田雨說,媽你走我也跟你去。我說,你要跟我去,趕緊把你的打字證辦一下,到哈爾濱好找工作。這時,我老頭在旁邊問,你們在嘀咕啥呢?他耳朵聾,聽不清我們說話,我們和他說話也費勁,就說:你別管了!我們都不願意和他多說話。 初二,我帶我三兒子上路,但半截他又說他不去哈爾濱了,要去北京。我說去北京更好,北京比哈爾濱強。我把我在哈爾濱的地址和電話告訴他,他給我來過一封電報,兩次電話。第一次是說到北京後找到了勞務所,後來是說找到了零活。問:田原開飯館的事你知道吧?答:知道,就是原來的“獨一處”,田原兌過來後沒改名,經營這個飯館的有田原、他對象和田雨、田原大概往裡投進了一萬塊錢,沒經營好,賠黃了。問:田原戴的兩枚戒指呢?答:可能在他的對象那兒,一開始在劉芳手上戴著,後來田原問她要,她給沒給他就不知道了。我再沒看見過,可能是賣了。

這位過去的街道積極分子將要喪失兩個兒子,她和她丈夫都不能說教子有方,而田家也的確是一個特殊的家庭。鶴崗派出的偵察人員在哈爾濱找不到田雨的蹤跡,沒有輕易下到北京去大海撈針,指揮部決策,要在田雨可能出現的各個地點設伏,尋找線索。

此時,逃犯田雨已經從電視上的看到了孫海波、閆文宇被捕和受審的鏡頭,也明白了自己目前正受追蹤。 22歲的田雨生相周正,長方臉型、長眉、細眼、高鼻樑、僅腮部略陷。比起田原,他沒有眼上的毛病,比起閆文宇,還添有幾分男子氣,卻又愛扮女相。他現在已成喪家之犬。田雨是最後一個加入孫海波團伙的,可是他對他們的活動早有洞悉。在某種程度上,他二哥田原和孫海波對他防範不深,不認為他能壞事。在他們眼裡,田雨還嫩些,田雨對他們的所作所為充滿敬意,他們也就相信田雨不會出賣他們。

在鶴崗的一部分人群裡,敢於作案的人被視為英雄,田雨一直希望自己能成為孫海波團伙中的一個,去幹大事。17歲那年,他還是個中學生,有天中午,田原和孫海波到學校找他玩。田原問田雨:“老三膽子大不?”田雨說:“還行!”孫海波微笑著點點頭,說:“老三膽子大,以後有事就帶他一個。”田雨問:“以後整槍帶你一個!” 那時候孫海波和田原兩人剛剛結夥不久,就覺得田雨是個好苗子,將來可以一起作案。以後孫、田兩人改變了主意,正如孫海波不願把孫海滔拉進來,他也不願輕易拉進田雨。

1990年12月19日那天,孫海波在田家吃的晚飯,吃完了就和田原一起走了,一夜沒回來。田雨第二天聽說選煤廠附近有個警察被搶走槍。人被殺了,他就懷疑是他倆乾的。晚上,田原回家,田雨往他腰上一摸,田原吃了一驚。“槍吧?”田雨問。田原就笑了。

過了有四五天,他問田原,田原承認是他和孫海波被殺的警察、搶的槍。還拿出“五四”式給田雨看。田雨端在手裡比劃了一下,心中對二哥佩服萬分。

1991年1月27日,早晨6點鐘,孫海波就來找田原,當著田雨的面說,找個儲蓄所搶點錢,田原沒吱聲。晚上5點多鐘,孫海波和田原氣喘吁吁地跑回家,後來孫海滔也來了。7點多鐘,他們正吃飯,派出所來了幾個民警,先是把田原帶走,又帶走剩下人,一齊帶到分局,讓他們接受辨認。第二天中午,家裡只有田原、孫海波、田雨3人,田雨問田原:“那事兒是你們乾的吧?”田原點點頭,孫海波說:“差點沒回來。”田雨就知道他們搶的小金鶴儲蓄所。田雨很高興他們信任他,同時也猜想他們不把自己當大人看,所以不便貿然要求入夥。二哥待他不錯,他知道,二哥掙了錢不會忘了他。

過了一段時間,他又聽孫海波和田原說,人手不夠,還得物色一個。他插話,問孫海波看誰行。孫說他有個朋友叫閆文宇,差不多。田雨又發表意見,說他不瞭解這個人。孫海波說,閆文宇有兩個優點,一個是沒前科,再一個是不接觸雜人。

大約1991年2月份一個晚上,田原告訴田雨:“又幹一起事。”田雨問啥事,田原說:“沒整著槍,把兩個人都乾死了,有一個還是小孩。”田雨問孩子有多大,田原說剛記事吧,又說,沒想到礦鐵派出所家裡沒放槍。

大約是1992年12月3日下午,田原在家裡對田雨說:“明天我給你取錢去!”“到哪兒取錢?”田雨問。“到大陸礦。”“取多少?”“10多萬吧。”田原回答。田雨要他小心點。第二天早上,田原又樂呵呵地說了一遍:“等著,二哥給你取錢去!”家裡老大不在,田原總是以老大的身份對待兩個弟弟,很樂於充當他們的保護人和全家的支柱。那天下午3點多鐘,田雨回家,聽他媽說,田原下午回來過,又去了四姐劉芳家。第二天聽說大陸礦18萬元工資款被搶。搶到的錢他果然沾了光。田雨有心開飯館,田原很支持,1993年5月份起,田家以田雨的名義開了“獨一處”,田原給了他6500元,孫海波給了他5000元。田原對於能夠拿出錢來很得意。 當然,田原謊稱去南韓打工的事瞞了田賓、劉芳和家裡其他人,也沒瞞田雨。他住進文化路租用的房子裡不久,他們一夥感到需要增加人手時,就決定把本來就知情的田雨發展進來。這意味著,一旦事洩,田家就要出兩條人命。

那是1994年10月份的一天,田雨被喚到文化路的房子裡,向他宣佈,他已成為他們的正式成員。孫海波、田原、閆文宇都在屋裡擦槍,一副游擊隊的樣子。地上擺滿了武器,有一支“五四”式手槍,兩支五連發獵槍,一支雙筒獵槍,一支小口徑,一支鋼珠槍,以及一盒盒的子彈。孫海波問他:“怎麼樣兄弟?傢伙硬不硬?”田雨佩服得五體投地,說:“太棒了!” 他把槍挨個摸了一遍,愛不釋手,3個人看著他的樣子,也都很開心。孫海波以指揮員的口吻告訴他:“咱們要把南山礦的榮工錢給取回來,人手不夠,要不都不能讓你進這屋。”孫海波說。通過這段敘述可以看出來,在當地的這部分人群中,並不存在犯罪的羞恥感,相反地,他們在犯罪中還被自己感受到的一種英雄主義氣概鼓舞。孫匡男、閆自忠在審訊時都注意到這個現象,並且認為,這是使當地犯罪氣焰囂張的一種特殊的社會心理氛圍。

(未完待續)

作者:胡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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