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湖法院幹警赴安康執行案件

西安 安康市 法律 跳槽那些事兒 西部法制報 2019-06-18

5月22日至23日,西安市蓮湖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婁李帶領32名執行幹警趕赴安康市,對一起執行案件的標的物進行現場查封、扣押,案件取得了突破性進展。

4月28日,蓮湖區法院執行局接到申請執行人西安市未央區某建築設備租賃站的電話稱:“發現我公司2015年租賃給被執行人的租賃物現在在安康。”得知此情況後,執行幹警隨即趕赴安康,對申請人提供的情況進行核實。

執行幹警核實線索無誤後,立即將這一線索向院領導進行了彙報。在得到回覆後,執行幹警立即對本案標的物“Φ48規格鋼管209033.9米、扣件128735個、絲槓25247根、套筒721根”進行現場查封、扣押。

5月22日,蓮湖區法院再次派出執行幹警趕赴安康,當日15時,執行幹警來到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工地。此時,蓮湖區法院院長劉群、副院長李新強通過執行指揮中心網絡視頻,向遠在安康的執行幹警下達執行指揮命令,幹警迅速控制現場,並向第三方開發商安康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及建築商說明來意,同時進行釋法工作,告知其不履行協助義務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在執行幹警的不懈努力下,第三方表示會全力配合法院的執行工作,派出兩名公司工作人員與本案的申請人、被執行人進行現場核對並造冊登記。(記者 馬文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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