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在禁漁期內非法電魚,3人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被批捕

梧州 農業 珠江 漁業 內江 刑法 南國早報 2019-06-06

6月4日,記者從梧州市農業行政綜合執法支隊獲悉,嚴某某、鍾某某、劉某等3名人員因涉嫌在禁漁期內非法捕撈水產品罪,於5月下旬被萬秀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事情還要從4月15日說起。當天凌晨,市珠江禁漁聯合執法隊接到群眾舉報,稱長洲水利樞紐內江大壩下游有多艘電魚船在作業,巨大的馬達轟鳴聲嚴重影響附近居民休息。 接報後,市珠江禁漁聯合執法隊立即啟動農業、公安聯合執法機制,聯合梧州市公安局紅樓派出所(合署)、長洲派出所,派出執法車和船艇,兵分兩路趕赴案發現場,迅速開展執法行動。

梧州:在禁漁期內非法電魚,3人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被批捕

然而,當聯合執法隊趕到案發水域——長洲水利樞紐內江大壩下游時,該涉嫌非法電魚的團伙成員已經收到在外圍“放風”同夥的消息,全部藏了起來。聯合執法隊隨後對案發水域進行地毯式排查,分別在3處住家船和養殖網箱附近搜出3艘大功率嫌疑非法電魚船舶,並現場抓獲3名嫌疑人。在涉案船舶上,執法人員還發現了大功率發電機和大量漁獲物。

“在涉案船舶上,我們發現了大功率發電機,用手觸摸發電機可感知餘熱未散,初步推測是剛剛停止作業不久。”市農業行政綜合執法支隊漁政大隊相關負責人表示,除此之外,執法人員還在這些船舶內發現了大量漁獲物。經專家鑑定,部分魚類為懷卵親體,大的重達十幾斤。隨後,執法人員查扣了涉案船舶及漁獲物。

經調查,此案發生在禁漁期期間,涉案人員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市農業行政綜合執法支隊依法將此案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通過縝密偵查,目前,3名嫌疑人已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據統計,自3月1日珠江禁漁期以來,市農業行政綜合執法支隊共查獲了12起嫌疑非法電魚案件,抓獲7名涉案人員,查獲12艘涉嫌非法電魚的船舶,繳獲12套電魚工具,立案查處2起,其中1起已移交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有效打擊了電魚違法行為,確保珠江禁漁工作順利實施。

梧州市農業行政綜合執法支隊相關負責人表示,接下來,市農業行政綜合執法支隊將繼續爭取公安、檢察部門的支持與配合,嚴厲打擊破壞漁業生態環境資源的各種違法行為。同時,相關部門也提醒廣大市民群眾,梧州市從2018年起實施全水域禁漁制度,禁漁期為每年的3月1日0時至6月30日24時。此外,我國《刑法》也規定,實施電、炸、毒等非法捕撈行為,情節嚴重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編輯丨莫妮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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