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討薪被拘留死在派出所 官方公佈監控錄像

我們看見 我們相信

物體表面反射的光進入瞳孔,抵達視網膜,視神經通知大腦,於是我們“看見”。

看見紅顏色,看見五角星,看見孩子們在笑,也看見世界的凹凸。

人類的眼睛,大多生來就能被同類的傷口觸痛。6月底,一張照片在網上流傳,放射著一種“刺目”的光。

小男孩捧著黑白遺像,身旁女人脖子上掛著巨大的、遮蓋了她大半身軀的海報,上面寫著血紅的“還我公道”。

畫面裡,母子倆用的是一種極為古老卻從未消失的方式,兩人身後,是現代都市平坦的馬路、精緻的建築。

根據海報上的文字,2019年5月30日,內蒙古巴彥淖爾農民張關利討薪被拘留,最後死在派出所。他們認為沒得到公正對待,才走上街頭伸冤。

這張不知來自何處的網絡圖片,因為媒體人的介入,逐漸豐滿起來。越來越多的細節被核實,越來越多的眼睛感到刺痛。6月28日,巴彥淖爾五原縣公安局發佈“警情通報”稱,110指揮中心接到報案,有人在建築工地鬧事,關掉電閘,處警人員將鬧事者張某帶回派出所,張某在候問室提出要吸菸,被拒絕後用頭撞牆,經搶救無效死亡。

儘管10年過去了,有一個詞還沒有被公眾遺忘。年輕人在看守所被牢頭獄霸活活打死,公安機關不經調查,以“躲貓貓死”搪塞了之。後來,隨著輿論發酵,真相出水,相關執法人員也被依法處理。

那是民意的高光時刻,也是法治的一道傷痕。它提醒我們的執法者,觸及此處,務必小心。

農民工之死,一份態度冷淡、細節模糊的“撞牆死”警情通報顯然無法成為真相的等價物。一邊,是網絡聚光燈將底層之苦照得雪亮,另一邊,則是雲裡的態度,霧裡的事實。

每當夜晚降臨,小孩子總覺得床下有怪物。眼睛看不見的時候,人就會格外恐懼。視域縮小,未知會變得很大,警惕感上升,攻擊性就變得很強。這是人的本能,也是無法改變的規律。尊重人的規律,便很容易得知,所謂一覽無餘——公開的信息越多,能揣測的空間越小。比起迴避,坦蕩才是避免委屈最好的手段。

不久前,五原縣公安局對媒體公佈了張關利在西環派出所候問室撞牆的監控錄像。就這段畫面顯示的影像而言,他的確是自己兩次撞向牆面,然後倒地。

眼睛看到這些,人心的猜忌就少了很多。當時沒有人毆打脅迫張關利,不論“撞牆”是不是致死原因,至少是發生過的事實。張妻稱丈夫那晚喝了酒,網絡中也開始出現理解公安機關和民警的聲音。

這世上的事,談及負責,往往不是隻有一口鍋而已。事情在發生、發展、轉折、迂迴、激化……多個節點上,不同的人,不同的選擇,都對結果產生影響。不是說出了人命,還是弱勢群體,問題就一定出在強勢的執法者身上。譬如張關利一案中,他喝了酒,他撞了牆,律師也表示他存在“過錯” 。在依法對事實進行認定,對責任進行劃分之前,不要簡單地將國家機器和民眾個體塗成一黑一白,對立起來。

當然,以上的“理性”有一個構成要件,那就是信息公開。要是我們沒有看見監控錄像、調查進展的話,“情緒”會一直燃燒。

如果說人是一種“隨機性”很強的生物,那麼制度要做的,就是試圖應對所有的“隨機事件”。

張關利會酗酒鬧事,會自傷自殘,但正如張的律師所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醉酒的人違法的,應當給予處罰。醉酒的人在醉酒狀態中,對本人有危險或者對他人的人身、財產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脅的,應當對其採取保護性措施約束至酒醒。

這的確是既尊重個體利益,又維護公共利益,既彰顯法的精神,又充滿人味的法律規定。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了玩忽職守罪,是國家工作人員對工作嚴重不負責任,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屬於瀆職罪。

公開的監控視頻可以看到,張關利第一次撞牆後,一位民警打開了候問室的柵欄門。緊接著張關利第二次撞牆倒地,民警轉身離開,隨後數位民警來到候問室查看。

我們的眼睛,看不到的情況是,派出所對醉酒人張關利採取什麼樣的“保護性措施”?他為何忽然撞牆?他倒地後,民警從轉身離開到帶人趕來,花了多長時間?此後的搶救是否及時、得當?

有的人喝醉了,進屋關門,就算是保護。有的人喝醉了,拿繩子捆才算是“保護”。民警面臨的判斷題難度極大,那是對人的判斷。在這種場景下,排除“錯誤選項”的工作不應該交給變量“經驗”,而應該交給常量“制度”——打個最簡單的比方,基層派出所難免面對醉漢,如果能設置隔音、軟包的隔離室,就能有效避免他們自殘。抬頭不見低頭見的情況,別變成熟視無睹,而是要隨著樣本數量累積,注意到更多的可能,兜住更多的“底”。

我們的眼睛看見水波翻湧,腦中便激起對風的想象。監控畫面中,那位民警和張關利到底有過什麼交流,我們要知道。我們看見民警在有人倒地後緩步離開候問室,滿心質疑他對生命的漠視,我們要聽他說真相。張關利的屍檢報告應該被及時公佈,死亡時間、致死原因,我們都要看到。

此刻,眼睛需索著更多的信息,真相的畫面越滿,細節越真,留白越小,猜疑就越少,歸責就越清晰,結果就更合理。

這樣就足夠了嗎?

不。還遠遠不夠。

我們看見了那張照片,最早介入這起事件的媒體人表示,“不做點什麼,我沒有辦法直面這對母子的眼神”。如果照章辦事走流程,按部就班付工資,一個農民工為何要灌了黃湯,衝到建築工地拉電閘?如果孤兒寡母被妥善照看,耐心應對,一個母親,為何要讓孩子當街喊冤。我們的眼睛看見這一切,不只要看到鍋,還要穿過鍋,看到底。

畢竟,我們的眼睛恐懼黑暗,但總有夜行的獵食動物,熱愛並適應它。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