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蘭察布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化德縣委原書記霍建忠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烏蘭察布 化德 內蒙古 跳槽那些事兒 七臺河檢察 2019-08-23
"


"


烏蘭察布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化德縣委原書記霍建忠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准,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對烏蘭察布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化德縣委原書記霍建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霍建忠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違規報銷費用,大肆收受禮金;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違規為親屬安排工作並領取空餉。把公權力變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在幹部選拔任用過程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

霍建忠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邊退邊收、頂風違紀,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內蒙古自治區紀委常委會、監委委員會會議審議並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准,決定給予霍建忠開除黨籍處分,終止其自治區第十次黨代會、烏蘭察布市第四次黨代會、化德縣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由自治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來源:“內蒙古紀委監委”官方微信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