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這篇懺悔書,看看輝南縣委原書記付邦成是咋墮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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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經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紀委對輝南縣委原書記付邦成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經查,付邦成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參加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規借用企業車輛;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選拔任用幹部;違反廉潔紀律,搞權色、錢色交易;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犯罪。經吉林省紀委研究並報吉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付邦成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以下是懺悔書

我在2016年被省委免去輝南縣委書記職務後,就感覺自己的事情有可能被組織察覺了。2017年5月23日中午在坐車回家時候,發現有人在追車,心想不好了,事發了,一定是省紀委的同志,便逃跑躲避,採取措施對抗組織,與組織對著幹。法網恢恢,7月19日,專案組一路艱辛在海南把我帶回。20日,被採取“兩規”措施。開始我的思想還沒有轉過彎來,怕外出逃避給組織造成了惡劣影響,專案組下手會狠,交代問題避重就輕。專案組的同志耐心誠懇地教育幫助,使我內心深受感動,喚醒了我迷失的靈魂。

我在配合組織審查的同時,閉門思罪過、痛苦憶人生。經過一段時間反思,我深感自己罪孽深重,在組織核查我問題期間,我和與我有不正當經濟往來的企業老闆訂立攻守同盟,簽訂假合同、出具假收據;在組織對我採取措施前,我又逃避組織調查,先在長春市內藏匿,後又一路逃到海南。自己仕途不順,卻醉心於求仙問神,多次找“大仙”算卦做“法事”,企圖驅災避禍。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向企業借用車輛並用公款支付加油費用。欺騙組織,對個人擁有多套房產不如實向組織報告,企圖矇混過關。把黨賦予的權力私用,利用幹部提拔、調整收受賄賂,利用職權或職務影響為企業老闆謀取利益,收受鉅額賄賂。不加強道德修養,導致作風出現問題,長期與他人保持不正當性關係。入黨30年,為什麼會成為黨的異己分子、成為黨的罪人?自上學開始,個人奮鬥四十載,在達到人生巔峰時卻墜入萬丈深淵?一個曾立志為黨的事業奮鬥終身的有志青年,為什麼監獄將成為我的人生歸宿?這些問號,一直拷問著我的靈魂,使我的心靈在滴血。在組織審查期間,專案組的同志給我提供了學習資料,給我機會又重溫了黨章黨規黨紀,使我的思過懺悔在原有基礎上有了加深和提高。我把這些日子來的反思寫出來,向黨組織做一次彙報。

一、帶有濃烈個人主義色彩的奮鬥成長曆程

我1963年9月出生在一個農民家庭,是家中老大,下有兩個弟弟,一個妹妹。爺爺、奶奶、父母雙親都是勤勞樸實厚道的老實人。父母靠掙工分養活一家人,家境並不富裕,經常向鄰居借錢解決急需。我讀書時,學校離家較遠,要走近20里路才能到校,只好住在學校,有時連每月2元錢的伙食費都交不上,還得拖欠學校食堂。當週末從家返校時,有時母親為了借2元錢給我帶上,要跑兩三家才能借齊,每當看到這一幕,幼小的心靈很不好受。放假回到家就幫家人打理家務,下地勞動,鄰居都誇這孩子懂事,將來會有出息。1980年高中畢業就參加招幹考試(當時全省招經營管理員,通過考試錄取轉幹),當錄取通知書寄到村部的時候,鄉親們都說這孩子走出大山了,真有出息,自己內心也十分高興。

上班後,我暗下決心,一定要好好幹,出人頭地。之後,我因工作表現出色,僅在鄉鎮經營管理員崗位上工作了兩年,就被調到市委組織部組織科。到部裡工作才知道,有多少人想進組織部只能望洋興嘆。誰也沒找便被組織發現調用的我,立志一定要好好幹,很快就得到部領導和同志們認可。僅兩年就被提拔到鄉鎮任副鎮長,年僅23歲便走上了領導崗位,26歲又升為全市最大鄉鎮鎮長,成為全市最年輕的鄉局級領導幹部。31歲又被組織選派到省委黨校青年幹部培訓班參加了為期一年的培訓。培訓還沒有結束,就被提拔為集安市市長助理,畢業後被提拔到梅河口市任常委、宣傳部長,當年也只有31歲。內心既興奮又有壓力。這個崗位對我是個考驗,長期在農村工作,又沒有上過大學,想做好這份工作確實很難,為儘快進入工作角色,我只好勤奮學習,經常加班到深夜,星期日也時常不休息,為自己充電。短短一年便得到了組織認可又調整到了梅河口市政府任常務副市長。此時內心既喜悅又感覺到壓力更大了,時常告誡自己要珍惜來之不易的奮鬥成果。一個山裡娃能幹到這個崗位十分不容易,要儘快適應角色轉變,幹出一番事業,來回報組織的關懷和培養。坦途中也遇有坎坷,2000年4月因父親去世大操大辦被組織調查處理。同年8月免去了常務副市長職務,調通化縣任副縣長,一干就是6年。我不但不消極懈怠,而是更加努力,咬住自己的奮鬥目標——出人頭地不放鬆,從而又贏得了組織的認可。2007年11月提拔到輝南縣任縣長,2012年6月接任縣委書記。隨著職務的提升和崗位的變化,內心得到了極大滿足。

我把我的個人奮鬥歷程勾勒一下,目的在於想從中找出自己出問題的潛在因素。我反思認為,我的成長史、奮鬥史帶有濃烈的個人主義色彩。信仰搖擺,職務上去了,靈魂卻沒有跟上。儘管這個過程中有組織的規制和管控,但沒能阻斷極端的自我,信仰的搖擺、靈魂的迷失,結果必然是經不起風浪的考驗,一步步助長了將自己推向深淵的力量。

二、我滅亡前的瘋狂

2007年末剛到輝南工作之初,也是立志要幹一番事業,內心是向善向好的。那時,家庭生活很寬裕,長期與妹妹做人蔘生意,有時還與他人做點生意,妻子還炒股,生活上不缺錢。時常告誡管住自己。半年後,開始有人給我送錢,能退則退,實在退不回去的就交出了。可是後來由於理想信念的脆弱,極端個人主義的抬頭,防線被“擊”破了。從收土特產品開始演變成收錢,從選擇性收錢到後來的來者不拒,後來瘋狂到權錢交易。覺得有權了,做官應當發財。這比做點小生意來的容易,就這樣不可思議地變得越來越瘋狂。我到輝南工作任縣長、書記近9年,沒有哪屆主官違紀違法行為表現得像我這樣肆無忌憚和瘋狂。我收人錢物、違法犯罪的行為在黨的十八大後仍然不收手,瘋狂得不可思議。

漠視法紀,收受“成常態”。中央和省委、通化市委對黨員領導幹部的要求規定很明確,自己是清楚的,每年的省委全會、市委全會,反覆強調告誡各級領導幹部要守得住底線,要牢記總書記強調的“想發財別做官”,與“企業家交往要親、清”。要命的是,領導反覆告誡和明令禁止的事情我還在做。2013年我提拔的2名幹部以春節看望為由,分別送給我3萬美金和2萬美金,我還收了其他被提拔重用幹部的錢。此後,春節收紅包的習慣一直延續到2016年。雖然有所收斂,但還是有選擇性地收了。2013年兒子結婚,一個老闆送給我100萬元,我推辭一下便欣然接受,還收了其他人送的禮金。這比總書記講的不收斂、不收手還嚴重,不但慣性未剎車,而且頂風而上,是與上級組織要求和整個反腐形勢對著幹的典型。

我為什麼會這樣?為什麼會變得如此瘋狂?為什麼領導反覆告誡還不收手?為了把這些問號拉直,這些日子我進行了深入地反思。究其原因:一是我對理想信念忠誠的理解不全面,“脫了底”。黨章明確要求黨員幹部要堅定理想信念,對黨忠誠老實,要依法辦事、清正廉潔,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但重要的是,黨中央、省委明確指出黨員幹部要堅持高標準和守底線相統一,出了廉潔問題一票否決。廉潔問題看起來是經濟問題,其實質是重大的政治問題,你連底線都守不住,何談對黨忠誠老實,你連底線都守不住,根本與老實忠誠不沾邊。二是我認為有禁不止就是對著幹,你其他工作做的再好,也是偽裝忠誠老實。三是攀比心理的影響,認為別人也在撈,有權我也撈一點,賭徒心理的壯膽,僥倖心理的自我安慰,在這些因素的綜合作用下,不聽組織的反覆告誡,我行我素,偽裝忠誠老實的事情不可避免地發生了。

心無畏戒,身陷“圍獵圈”。在受賄財物中,大約有三分之二是企業老闆瘋狂圍獵送的。這些天,我在反思,我為什麼會成為他們的“獵物”,成為溫水中的“青蛙”?他們剛開始送雞蛋、龍灣魚等土特產品和保健品,我覺得這點東西也沒啥就收下吧,否則面子也過不去,防線底線失守後,他們從送20萬人民幣試探,發展到送上百萬給我,幾百萬給我買別墅,就這樣不知不覺進入了他們的圍獵工程。有好吃的想著我,身體不好惦記我,工作累了陪我遊山玩水,尋找機會給我送錢,以此為契機更是綁定了我。我也被“升溫”的感情所矇蔽,對他們的圍獵失去警覺,甚至還感到他們送的錢不收白不收。對於他們的請託事情,能幫到的幫,有難度的千方百計想辦法幫。反思上述過程及情形,這種不加分析地選擇朋友,不講原則地交往,把自己混跡於市井小民、江湖兄弟,其害無窮。

我為什麼受瘋狂圍獵而渾然不覺呢?我的反思:一是我拿權力做交易突破底線,沒有是非,分不清罪與非罪,已經在圍獵圈中安然入睡;二是我已經放棄了身份,完全忘記了自己是一名黨員幹部,是一個縣的父母官,完全把自己當成了他們的江湖兄弟,錢收多了,總想用手中權力報答他們;三是覺得別人也有這麼做的,也沒出啥事,該提拔的也都提拔了,用這樣的事安慰自己,多麼糊塗的觀念,多麼可怕的交易,出事是必然的結果。

忘卻初心,享樂“縣太爺”。黨的十八大後,對周永康、徐才厚的查處,地方高官落馬的消息也不斷見諸媒體,特別是通化市原市長田玉林的落馬,對這樣的高壓態勢,我幾乎是麻木的。如果稍有警覺,收斂、收手、知止,也不至於走到今天這個地步。這些年,特別是黨的十八大後,不僅收了這3個企業老闆的大額財物,也收了不少其他企業、開發商、搞工程人送的錢物,這是一種不可思議的狀態,這是一個很難拉直的問號。我曾想,這不是魔鬼用一隻看不見的手拉著我這麼幹?這是命中註定的一種行為方式和歷史宿命嗎?不!共產黨人是唯物主義者,不相信宿命,是相信哲學、辯證法,相信偶然中的必然,現象背後的本質。這幾天,我也學黨章,也深刻解剖自己的心靈。我感覺到,2007年底我到輝南任縣長的這次重用,特別是2012年6月接任書記後,我感覺到我的心情與歷次提升時不一樣。首先是沉浸在個人奮鬥成功的喜悅多於思考對組織培養感恩回報;其次是感覺到有權了,接近你的人多了,便產生了“縣太爺”有權要會用的奇怪念頭。其間,利用手中的權力為某些企業老闆大開方便之門,同時分別收受礦產、房地產開發等企業老闆的大量錢物。分析上述思想情況,我認為在3個方面出了問題:一是個人主義膨脹,忘記了個人與組織的關係,忘記了渺小的個人離開了組織就什麼都不是,也就是我是誰的認識出了嚴重問題;二是做官為什麼的認識出了嚴重問題,黨章明文規定,共產黨人沒有自己的特殊利益,習總書記多次告誡黨員幹部“做官不能發財,發財不能做官”;三是有權為誰用的認識出了嚴重問題,以權謀私、權錢交易,必破底線。

心存僥倖,用盡“洪荒力”。2016年10月,省紀委的同志找我談話,心裡雖然緊張,但僥倖心理還是佔了上風,甚至天真地認為把可能被組織發現的事找當事人串供,立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調查就能過關,便找相關的企業老闆在輝南、通化等地多次串聯研究買房的事及其他方面漏了被組織發現應怎麼應對過關,立下攻守同盟,自認為都是多年的江湖兄弟,他們不會亂說,再找關係擺一下也可能擺平,便四處找人託關係做工作,心想如果擺平了提拔的事也不會受影響。不到黃河心不死,不見棺材不掉淚的心理,使我既沒有自首的勇氣,還在組織要對我採取措施時逃跑、躲避、對抗,也失去了讓組織從輕處理的機會。只想“天知地知”,不想“法網恢恢”,被繩之以法將是唯一結果。人作孽不可活,飛蛾撲火的結果就是自取滅亡。我的所作所為正應了“要使其滅亡,必先使其瘋狂”這句話。

三、自我反思和警醒

我作為一名入黨三十多年的老黨員,作為受黨教育培養重用的領導幹部,蛻變成將被黨唾棄的異己分子,成為將走向監獄的犯罪分子,走到這一步,我反思探究發生這一悲劇性結果的原因及可供他人借鑑的一些警示。

理想信念滑坡。我是1984年6月入黨,入黨時在人民公社工作,很少看書學習,對黨的歷史瞭解甚少,也沒讀過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經典原著,就是死記硬背黨章,應付組織考察入黨。深刻檢視我自己,我覺得我入黨動機是功利的,入黨主要是為了提幹,因為不入黨當不了幹部,實現不了跳出農門、出人頭地的目標。儘管表現是積極的,但動機是自私的。我的理想信念也是脆弱的,脆弱性表現為堅定性不能一以貫之,形勢複雜時會發生迷茫,立黨為公,還是在黨為私,有時也是搖擺的。

個人私慾膨脹。聯繫我的違法犯罪事實,極端個人主義思想是元凶,組織把我放到縣長、縣委書記如此重要的崗位,我不思感恩,不思重託,竟然會做出“做官也想發財”的勾當,這不是極端主義又是什麼呢?有了極端個人主義就不可能解決“你是誰”“為了誰”的問題,更遑論黨性與理想。我的經歷說明,送禮者不能分親疏,送禮者不能分輕重,請託事不能分難易,來者不拒是犯罪,選擇性受賄也是犯罪。必須堅決不做第一次,堅決做到零容忍,否則災禍遲早會找上門來。黨的十八大後,我也拒賄不少,但這根本不會影響改變我成為受賄犯!

僥倖心理鼓動。聯繫我的違法犯罪歷程,自欺欺人為自己虛假壯膽是重要的心理支撐。我認為敬畏是法律的孿生兄弟,僥倖是放縱的狐朋狗友,多少罪惡在僥倖的驅使下發生,又在僥倖的破滅下暴露。

浮躁心理作怪。總覺得當了這麼多年的領導幹部,有多少人不比我強也都提拔重用了,錢也沒少收,禮也沒少送,也沒出啥事,與他們比總感覺自己不收吃虧,收了也不一定就出事。這種私慾的滿足是多麼的可怕,後果是多麼地不堪設想。這樣的浮躁攀比心態不出事都怪了。

“權力”被俘失控。我的經歷充分說明,“權力”一旦被俘虜,底線必破。這些企業老闆,從開始想方設法讓你信賴,到有預謀地圍獵你,最終裹著蜜糖俘虜你。這個過程中,私慾不斷得到滿足,自覺自願地被俘虜是多麼的可怕!

不守底線偽忠誠。我在臺上經常嚴厲告誡全縣黨員幹部要守底線、知敬畏。要命的是我臺上說一套、臺下做一套,隱真示假,做“兩面人”。一名黨員幹部對黨是否忠誠,是否按照黨章要求去做,不是看靜態的喊口號,首先的檢驗就是底線守住沒有,黨章對黨員幹部的要求做到沒有。反思我自己,毀滅的根本原因是缺少底線意識,“職務上去了,靈魂沒有跟上”,這個靈魂就是共產黨人的理想之魂,一個被極端個人主義的人生觀主宰的人走向萬劫不復的深淵是必然的歸宿。

生活腐化思想墮落。隨著職務升遷,開始嚮往官老爺的生活,追求享樂的思想萌生,完全不顧黨規黨紀、不顧家庭,喪失道德底線,長達4年之久的不正常男女關係,傷害了家庭,敗壞了幹部形象。

閉門思罪過,越思越覺得自己罪孽深重。一是偽裝忠誠,與黨的要求對著幹,我就是總書記批評的“什麼紅線都敢闖,什麼紀律都不在乎”的人,並且我在黨的十八大後仍然不收手,其性質之嚴重、影響之惡劣,達到了登封造極的地步。二是逆潮流,頂風上。黨的十八大後,全面從嚴治黨不斷向縱深發展,黨風政風明顯好轉,不敢腐的目標初步實現,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壩正在構築。而我的犯罪行為正逆歷史潮流而動,頂風上,成為一股罪惡的暗流,成為干擾阻礙黨的反腐敗鬥爭向前發展的逆流,這股暗流湧動,又必然會嚴重影響全縣廣大基層幹部對從嚴治黨的信心。三是說一套,做一套,嚴重敗壞了黨在群眾中的形象。我在輝南工作近9年,自認為給廣大幹部群眾的印象還是正面的。但我的所作所為一經曝光,幹部群眾特別是相對熟悉的人肯定會發出這樣的驚歎和質疑:當下還有誰可以相信?領導們說的話他們自己相信嗎?他們自己做到了嗎?我們還應該聽他們的話嗎?外傷易治,內傷難療!我的行為給廣大幹部的傷害,其烈其深是難以估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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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經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紀委對輝南縣委原書記付邦成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經查,付邦成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參加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規借用企業車輛;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選拔任用幹部;違反廉潔紀律,搞權色、錢色交易;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犯罪。經吉林省紀委研究並報吉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付邦成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以下是懺悔書

我在2016年被省委免去輝南縣委書記職務後,就感覺自己的事情有可能被組織察覺了。2017年5月23日中午在坐車回家時候,發現有人在追車,心想不好了,事發了,一定是省紀委的同志,便逃跑躲避,採取措施對抗組織,與組織對著幹。法網恢恢,7月19日,專案組一路艱辛在海南把我帶回。20日,被採取“兩規”措施。開始我的思想還沒有轉過彎來,怕外出逃避給組織造成了惡劣影響,專案組下手會狠,交代問題避重就輕。專案組的同志耐心誠懇地教育幫助,使我內心深受感動,喚醒了我迷失的靈魂。

我在配合組織審查的同時,閉門思罪過、痛苦憶人生。經過一段時間反思,我深感自己罪孽深重,在組織核查我問題期間,我和與我有不正當經濟往來的企業老闆訂立攻守同盟,簽訂假合同、出具假收據;在組織對我採取措施前,我又逃避組織調查,先在長春市內藏匿,後又一路逃到海南。自己仕途不順,卻醉心於求仙問神,多次找“大仙”算卦做“法事”,企圖驅災避禍。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向企業借用車輛並用公款支付加油費用。欺騙組織,對個人擁有多套房產不如實向組織報告,企圖矇混過關。把黨賦予的權力私用,利用幹部提拔、調整收受賄賂,利用職權或職務影響為企業老闆謀取利益,收受鉅額賄賂。不加強道德修養,導致作風出現問題,長期與他人保持不正當性關係。入黨30年,為什麼會成為黨的異己分子、成為黨的罪人?自上學開始,個人奮鬥四十載,在達到人生巔峰時卻墜入萬丈深淵?一個曾立志為黨的事業奮鬥終身的有志青年,為什麼監獄將成為我的人生歸宿?這些問號,一直拷問著我的靈魂,使我的心靈在滴血。在組織審查期間,專案組的同志給我提供了學習資料,給我機會又重溫了黨章黨規黨紀,使我的思過懺悔在原有基礎上有了加深和提高。我把這些日子來的反思寫出來,向黨組織做一次彙報。

一、帶有濃烈個人主義色彩的奮鬥成長曆程

我1963年9月出生在一個農民家庭,是家中老大,下有兩個弟弟,一個妹妹。爺爺、奶奶、父母雙親都是勤勞樸實厚道的老實人。父母靠掙工分養活一家人,家境並不富裕,經常向鄰居借錢解決急需。我讀書時,學校離家較遠,要走近20里路才能到校,只好住在學校,有時連每月2元錢的伙食費都交不上,還得拖欠學校食堂。當週末從家返校時,有時母親為了借2元錢給我帶上,要跑兩三家才能借齊,每當看到這一幕,幼小的心靈很不好受。放假回到家就幫家人打理家務,下地勞動,鄰居都誇這孩子懂事,將來會有出息。1980年高中畢業就參加招幹考試(當時全省招經營管理員,通過考試錄取轉幹),當錄取通知書寄到村部的時候,鄉親們都說這孩子走出大山了,真有出息,自己內心也十分高興。

上班後,我暗下決心,一定要好好幹,出人頭地。之後,我因工作表現出色,僅在鄉鎮經營管理員崗位上工作了兩年,就被調到市委組織部組織科。到部裡工作才知道,有多少人想進組織部只能望洋興嘆。誰也沒找便被組織發現調用的我,立志一定要好好幹,很快就得到部領導和同志們認可。僅兩年就被提拔到鄉鎮任副鎮長,年僅23歲便走上了領導崗位,26歲又升為全市最大鄉鎮鎮長,成為全市最年輕的鄉局級領導幹部。31歲又被組織選派到省委黨校青年幹部培訓班參加了為期一年的培訓。培訓還沒有結束,就被提拔為集安市市長助理,畢業後被提拔到梅河口市任常委、宣傳部長,當年也只有31歲。內心既興奮又有壓力。這個崗位對我是個考驗,長期在農村工作,又沒有上過大學,想做好這份工作確實很難,為儘快進入工作角色,我只好勤奮學習,經常加班到深夜,星期日也時常不休息,為自己充電。短短一年便得到了組織認可又調整到了梅河口市政府任常務副市長。此時內心既喜悅又感覺到壓力更大了,時常告誡自己要珍惜來之不易的奮鬥成果。一個山裡娃能幹到這個崗位十分不容易,要儘快適應角色轉變,幹出一番事業,來回報組織的關懷和培養。坦途中也遇有坎坷,2000年4月因父親去世大操大辦被組織調查處理。同年8月免去了常務副市長職務,調通化縣任副縣長,一干就是6年。我不但不消極懈怠,而是更加努力,咬住自己的奮鬥目標——出人頭地不放鬆,從而又贏得了組織的認可。2007年11月提拔到輝南縣任縣長,2012年6月接任縣委書記。隨著職務的提升和崗位的變化,內心得到了極大滿足。

我把我的個人奮鬥歷程勾勒一下,目的在於想從中找出自己出問題的潛在因素。我反思認為,我的成長史、奮鬥史帶有濃烈的個人主義色彩。信仰搖擺,職務上去了,靈魂卻沒有跟上。儘管這個過程中有組織的規制和管控,但沒能阻斷極端的自我,信仰的搖擺、靈魂的迷失,結果必然是經不起風浪的考驗,一步步助長了將自己推向深淵的力量。

二、我滅亡前的瘋狂

2007年末剛到輝南工作之初,也是立志要幹一番事業,內心是向善向好的。那時,家庭生活很寬裕,長期與妹妹做人蔘生意,有時還與他人做點生意,妻子還炒股,生活上不缺錢。時常告誡管住自己。半年後,開始有人給我送錢,能退則退,實在退不回去的就交出了。可是後來由於理想信念的脆弱,極端個人主義的抬頭,防線被“擊”破了。從收土特產品開始演變成收錢,從選擇性收錢到後來的來者不拒,後來瘋狂到權錢交易。覺得有權了,做官應當發財。這比做點小生意來的容易,就這樣不可思議地變得越來越瘋狂。我到輝南工作任縣長、書記近9年,沒有哪屆主官違紀違法行為表現得像我這樣肆無忌憚和瘋狂。我收人錢物、違法犯罪的行為在黨的十八大後仍然不收手,瘋狂得不可思議。

漠視法紀,收受“成常態”。中央和省委、通化市委對黨員領導幹部的要求規定很明確,自己是清楚的,每年的省委全會、市委全會,反覆強調告誡各級領導幹部要守得住底線,要牢記總書記強調的“想發財別做官”,與“企業家交往要親、清”。要命的是,領導反覆告誡和明令禁止的事情我還在做。2013年我提拔的2名幹部以春節看望為由,分別送給我3萬美金和2萬美金,我還收了其他被提拔重用幹部的錢。此後,春節收紅包的習慣一直延續到2016年。雖然有所收斂,但還是有選擇性地收了。2013年兒子結婚,一個老闆送給我100萬元,我推辭一下便欣然接受,還收了其他人送的禮金。這比總書記講的不收斂、不收手還嚴重,不但慣性未剎車,而且頂風而上,是與上級組織要求和整個反腐形勢對著幹的典型。

我為什麼會這樣?為什麼會變得如此瘋狂?為什麼領導反覆告誡還不收手?為了把這些問號拉直,這些日子我進行了深入地反思。究其原因:一是我對理想信念忠誠的理解不全面,“脫了底”。黨章明確要求黨員幹部要堅定理想信念,對黨忠誠老實,要依法辦事、清正廉潔,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但重要的是,黨中央、省委明確指出黨員幹部要堅持高標準和守底線相統一,出了廉潔問題一票否決。廉潔問題看起來是經濟問題,其實質是重大的政治問題,你連底線都守不住,何談對黨忠誠老實,你連底線都守不住,根本與老實忠誠不沾邊。二是我認為有禁不止就是對著幹,你其他工作做的再好,也是偽裝忠誠老實。三是攀比心理的影響,認為別人也在撈,有權我也撈一點,賭徒心理的壯膽,僥倖心理的自我安慰,在這些因素的綜合作用下,不聽組織的反覆告誡,我行我素,偽裝忠誠老實的事情不可避免地發生了。

心無畏戒,身陷“圍獵圈”。在受賄財物中,大約有三分之二是企業老闆瘋狂圍獵送的。這些天,我在反思,我為什麼會成為他們的“獵物”,成為溫水中的“青蛙”?他們剛開始送雞蛋、龍灣魚等土特產品和保健品,我覺得這點東西也沒啥就收下吧,否則面子也過不去,防線底線失守後,他們從送20萬人民幣試探,發展到送上百萬給我,幾百萬給我買別墅,就這樣不知不覺進入了他們的圍獵工程。有好吃的想著我,身體不好惦記我,工作累了陪我遊山玩水,尋找機會給我送錢,以此為契機更是綁定了我。我也被“升溫”的感情所矇蔽,對他們的圍獵失去警覺,甚至還感到他們送的錢不收白不收。對於他們的請託事情,能幫到的幫,有難度的千方百計想辦法幫。反思上述過程及情形,這種不加分析地選擇朋友,不講原則地交往,把自己混跡於市井小民、江湖兄弟,其害無窮。

我為什麼受瘋狂圍獵而渾然不覺呢?我的反思:一是我拿權力做交易突破底線,沒有是非,分不清罪與非罪,已經在圍獵圈中安然入睡;二是我已經放棄了身份,完全忘記了自己是一名黨員幹部,是一個縣的父母官,完全把自己當成了他們的江湖兄弟,錢收多了,總想用手中權力報答他們;三是覺得別人也有這麼做的,也沒出啥事,該提拔的也都提拔了,用這樣的事安慰自己,多麼糊塗的觀念,多麼可怕的交易,出事是必然的結果。

忘卻初心,享樂“縣太爺”。黨的十八大後,對周永康、徐才厚的查處,地方高官落馬的消息也不斷見諸媒體,特別是通化市原市長田玉林的落馬,對這樣的高壓態勢,我幾乎是麻木的。如果稍有警覺,收斂、收手、知止,也不至於走到今天這個地步。這些年,特別是黨的十八大後,不僅收了這3個企業老闆的大額財物,也收了不少其他企業、開發商、搞工程人送的錢物,這是一種不可思議的狀態,這是一個很難拉直的問號。我曾想,這不是魔鬼用一隻看不見的手拉著我這麼幹?這是命中註定的一種行為方式和歷史宿命嗎?不!共產黨人是唯物主義者,不相信宿命,是相信哲學、辯證法,相信偶然中的必然,現象背後的本質。這幾天,我也學黨章,也深刻解剖自己的心靈。我感覺到,2007年底我到輝南任縣長的這次重用,特別是2012年6月接任書記後,我感覺到我的心情與歷次提升時不一樣。首先是沉浸在個人奮鬥成功的喜悅多於思考對組織培養感恩回報;其次是感覺到有權了,接近你的人多了,便產生了“縣太爺”有權要會用的奇怪念頭。其間,利用手中的權力為某些企業老闆大開方便之門,同時分別收受礦產、房地產開發等企業老闆的大量錢物。分析上述思想情況,我認為在3個方面出了問題:一是個人主義膨脹,忘記了個人與組織的關係,忘記了渺小的個人離開了組織就什麼都不是,也就是我是誰的認識出了嚴重問題;二是做官為什麼的認識出了嚴重問題,黨章明文規定,共產黨人沒有自己的特殊利益,習總書記多次告誡黨員幹部“做官不能發財,發財不能做官”;三是有權為誰用的認識出了嚴重問題,以權謀私、權錢交易,必破底線。

心存僥倖,用盡“洪荒力”。2016年10月,省紀委的同志找我談話,心裡雖然緊張,但僥倖心理還是佔了上風,甚至天真地認為把可能被組織發現的事找當事人串供,立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調查就能過關,便找相關的企業老闆在輝南、通化等地多次串聯研究買房的事及其他方面漏了被組織發現應怎麼應對過關,立下攻守同盟,自認為都是多年的江湖兄弟,他們不會亂說,再找關係擺一下也可能擺平,便四處找人託關係做工作,心想如果擺平了提拔的事也不會受影響。不到黃河心不死,不見棺材不掉淚的心理,使我既沒有自首的勇氣,還在組織要對我採取措施時逃跑、躲避、對抗,也失去了讓組織從輕處理的機會。只想“天知地知”,不想“法網恢恢”,被繩之以法將是唯一結果。人作孽不可活,飛蛾撲火的結果就是自取滅亡。我的所作所為正應了“要使其滅亡,必先使其瘋狂”這句話。

三、自我反思和警醒

我作為一名入黨三十多年的老黨員,作為受黨教育培養重用的領導幹部,蛻變成將被黨唾棄的異己分子,成為將走向監獄的犯罪分子,走到這一步,我反思探究發生這一悲劇性結果的原因及可供他人借鑑的一些警示。

理想信念滑坡。我是1984年6月入黨,入黨時在人民公社工作,很少看書學習,對黨的歷史瞭解甚少,也沒讀過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經典原著,就是死記硬背黨章,應付組織考察入黨。深刻檢視我自己,我覺得我入黨動機是功利的,入黨主要是為了提幹,因為不入黨當不了幹部,實現不了跳出農門、出人頭地的目標。儘管表現是積極的,但動機是自私的。我的理想信念也是脆弱的,脆弱性表現為堅定性不能一以貫之,形勢複雜時會發生迷茫,立黨為公,還是在黨為私,有時也是搖擺的。

個人私慾膨脹。聯繫我的違法犯罪事實,極端個人主義思想是元凶,組織把我放到縣長、縣委書記如此重要的崗位,我不思感恩,不思重託,竟然會做出“做官也想發財”的勾當,這不是極端主義又是什麼呢?有了極端個人主義就不可能解決“你是誰”“為了誰”的問題,更遑論黨性與理想。我的經歷說明,送禮者不能分親疏,送禮者不能分輕重,請託事不能分難易,來者不拒是犯罪,選擇性受賄也是犯罪。必須堅決不做第一次,堅決做到零容忍,否則災禍遲早會找上門來。黨的十八大後,我也拒賄不少,但這根本不會影響改變我成為受賄犯!

僥倖心理鼓動。聯繫我的違法犯罪歷程,自欺欺人為自己虛假壯膽是重要的心理支撐。我認為敬畏是法律的孿生兄弟,僥倖是放縱的狐朋狗友,多少罪惡在僥倖的驅使下發生,又在僥倖的破滅下暴露。

浮躁心理作怪。總覺得當了這麼多年的領導幹部,有多少人不比我強也都提拔重用了,錢也沒少收,禮也沒少送,也沒出啥事,與他們比總感覺自己不收吃虧,收了也不一定就出事。這種私慾的滿足是多麼的可怕,後果是多麼地不堪設想。這樣的浮躁攀比心態不出事都怪了。

“權力”被俘失控。我的經歷充分說明,“權力”一旦被俘虜,底線必破。這些企業老闆,從開始想方設法讓你信賴,到有預謀地圍獵你,最終裹著蜜糖俘虜你。這個過程中,私慾不斷得到滿足,自覺自願地被俘虜是多麼的可怕!

不守底線偽忠誠。我在臺上經常嚴厲告誡全縣黨員幹部要守底線、知敬畏。要命的是我臺上說一套、臺下做一套,隱真示假,做“兩面人”。一名黨員幹部對黨是否忠誠,是否按照黨章要求去做,不是看靜態的喊口號,首先的檢驗就是底線守住沒有,黨章對黨員幹部的要求做到沒有。反思我自己,毀滅的根本原因是缺少底線意識,“職務上去了,靈魂沒有跟上”,這個靈魂就是共產黨人的理想之魂,一個被極端個人主義的人生觀主宰的人走向萬劫不復的深淵是必然的歸宿。

生活腐化思想墮落。隨著職務升遷,開始嚮往官老爺的生活,追求享樂的思想萌生,完全不顧黨規黨紀、不顧家庭,喪失道德底線,長達4年之久的不正常男女關係,傷害了家庭,敗壞了幹部形象。

閉門思罪過,越思越覺得自己罪孽深重。一是偽裝忠誠,與黨的要求對著幹,我就是總書記批評的“什麼紅線都敢闖,什麼紀律都不在乎”的人,並且我在黨的十八大後仍然不收手,其性質之嚴重、影響之惡劣,達到了登封造極的地步。二是逆潮流,頂風上。黨的十八大後,全面從嚴治黨不斷向縱深發展,黨風政風明顯好轉,不敢腐的目標初步實現,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壩正在構築。而我的犯罪行為正逆歷史潮流而動,頂風上,成為一股罪惡的暗流,成為干擾阻礙黨的反腐敗鬥爭向前發展的逆流,這股暗流湧動,又必然會嚴重影響全縣廣大基層幹部對從嚴治黨的信心。三是說一套,做一套,嚴重敗壞了黨在群眾中的形象。我在輝南工作近9年,自認為給廣大幹部群眾的印象還是正面的。但我的所作所為一經曝光,幹部群眾特別是相對熟悉的人肯定會發出這樣的驚歎和質疑:當下還有誰可以相信?領導們說的話他們自己相信嗎?他們自己做到了嗎?我們還應該聽他們的話嗎?外傷易治,內傷難療!我的行為給廣大幹部的傷害,其烈其深是難以估量的。

通過這篇懺悔書,看看輝南縣委原書記付邦成是咋墮落的!

吉林日報社出品

策劃:姜忠孝

編輯:吳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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