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功縣檢察院已批准逮捕蔡立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四十餘人

近日,武功縣檢察院先後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鬥毆罪、敲詐勒索罪等罪名批准逮捕蔡立在內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42人,以聚眾鬥毆罪、非法買賣、持有槍支罪、強迫交易罪等罪名批准逮捕關聯案件犯罪嫌疑人18人。

該案被列為省掃黑辦重點督辦案件,以及省檢察院、市檢察院掛牌督辦案件,咸陽市檢察院專門成立以市院黨組書記、檢察長趙亞光為組長的案件掛牌督辦組,對案件進行督導。

現已查明:該犯罪集團是以蔡立(又名蔡國強)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達八十餘人,組織架構嚴密,分工明確,長期以暴力手段實施敲詐勒索、聚眾鬥毆、故意傷害、尋釁滋事、故意毀壞公私財物、非法拘禁、強迫交易、非法買賣、持有槍支等違法犯罪活動,長期控制西安市及其周邊縣區的地下賭場,通過放高利貸、收保護費等方式攫取大量非法財物,維繫該組織的日常運轉,嚴重破壞西安市及其周邊區域的社會生活、經濟秩序。

辦理該案過程中,武功縣檢察院高度重視,成立了以檢察長為組長,兩名員額檢察官、兩名檢察官助理等五人組成的專案組負責辦理此案,從人員、車輛、經費等方面給予全力保障,並主動作為,及時介入偵查,引導公安取證,就該案辦理過程中存在的疑點、難點、時效等相關的法律適用問題,及時組織召開武功縣公、檢、法三機關聯席會議,積極溝通協商,就案件事實認定、法律適用等基本問題達成共識,使案件穩步推進,最終使主要的犯罪嫌疑人得以順利批捕。

同時,武功縣檢察院嚴格執行涉黑涉惡案件“一案三查”的相關規定,在辦好案件本身外,還注重審查案件背後的“網”和 “傘”,在詳細審查案卷材料的同時,要求辦案人員在訊問犯罪嫌疑人時,明確訊問是否有保護傘的問題。(記者郭朝霞通訊員樑豔 趙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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